我國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與管理創新
智庫
作者:王德章 周丹
重要農產品流通的狀況關係到城鄉居民用於食品支出的多少和生活的穩定,也關係到農民增收,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和惠農工程。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加重視民生工程和“三農”發展,重視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的提高,這就要求進一步加強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使其對民生工程和“三農”發展做出更多貢獻。
一、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是關係到民生和惠農的工程
1.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要解決的三個主要問題
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是指從生產、加工、流通到消費的全過程。重要農產品(糧食、果菜、肉蛋食品等)流通體係建設是一項關係到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的民生和惠農工程。它要解決的三個主要問題:一是價高傷民問題。價高傷民是在價格居高難下的情況下,城鄉居民用於此項的開支過大,在收入一定時,影響到其他商品的消費,或者是通過減少消費維持生計,在供不應求時這種情況時常發生。二是穀賤傷農問題。這是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時常發生的,由於信息不對稱和農戶生產規模小,商品多與少的問題時常發生,而當供給大於需求時,農戶的利益就可能會受到損害。三是近年來,我國重要農產品流通在交替出現上述兩個問題的同時,還時常出現“兩頭叫、中間笑”的現象,即農民受價格波幅過大、城鄉居民受漲價過高侵害的同時,中間環節(大加工企業和中間商)的利潤偏高侵蝕了兩頭的利益。因此,搞好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調控好市場供求基本平衡和價格穩定至關重要。
2.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的四個環節及主要任務
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主要有四個環節。其中,基地建設和生產加工是流通體係建設的基礎;產銷地批發市場和大中間商是調控與監管的重點;城鄉消費者尤其是低收入者是服務和需要保護的對象;加強和改善對市場的調控與監管是市場體係正常運行的關鍵。
(1)搞好基地建設和生產加工是實現供求平衡的基礎。農戶、基地和生產加工企業依據市場供求與價格信息,通過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等環節,為農產品流通提供有序運行的基礎,生產基地和加工、運輸企業在生產、加工和運輸成本方麵要為穩定價格打下基礎。在這個環節中,保證供求平衡和價格穩定、促進農民增收、企業增效、質量安全是基本目標。
(2)抓好重點和難點是關鍵。把產銷地批發市場和大中間商作為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與監控的重點主要是基於以下原因。一是產銷地批發市場和大中間商是影響供求平衡與價格穩定的主要因素,近年來市場供求出現的不平衡及價格的波幅過大在很大程度上是在這個環節產生的;二是這是容易產生壟斷和欺行霸市的主要環節,是近年來出現的“蒜你狠”、“薑你軍”等的主要影響因素;三是物流成本居高難下是因為生產基地偏遠以及運輸成本偏高造成的;四是該環節也是工商、交通、衛生食品檢驗等部門容易和相關經營單位發生合謀的環節;五是該環節在上連流通體係基礎、下連服務對象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3)明確低收入消費群體是被保護的對象。消費群體可按高、中、低收入劃分為三類,這是流通體係建設和服務的對象。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要在保障城鄉居民吃上安全食品的基礎上,讓低收入群體在價格高時能夠得到一定補貼,使生活水平不至於下降,使中高收入群體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基礎上,營養、健康的需求得到滿足。但近年來消費者在重要農產品市場上,時常處在買方市場大環境中的小的賣方市場時的劣勢地位。價格的漲幅侵蝕了收入增長的較大部分,尤其是低收入群體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合理、合法的保護,在價格偏高和麵臨需求層次的選擇中,時常有“吉芬”現象發生。
(4)調控與監管好市場是保障。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中,調控和監管好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的建設與運行,關係到民生和惠農工程,也關係到生產經營企業的收益,是新形勢下所麵臨的全社會關注的難點和熱點問題。在一般情況下,農產品流通的供求與價格關係較穩定,即供求決定價格,價格影響供求;在存在壟斷與欺行霸市的情況下,供求與價格的關係被人為扭曲,即有可能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價格沒有下降,或在供求平衡的情況下,價格有所上升。因此,在流通體係建設中,事前的市場調控和監管十分必要,需要加強。
二、我國重要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兩個誤區
(1)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的關係問題。在對農產品特別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市場的發展問題上,較長時期以來,在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和政府幹預程度上一直有一個管理與操作層麵的誤區,即實行市場經濟,是要讓市場調節發揮更多作用,忽視和弱化了對市場的調控,特別是忽視了對農民增收和城鄉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重要農產品的生產、流通和消費關係到農民增收與民生工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都要發揮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兩方麵的作用,特別是要加強和改善政府調控手段。在這方麵可以借鑒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做法,把保護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和促進農民增收作為重要目標之一。一種意見認為要發揮好市場調節的基礎作用,當市場失靈時政府再調控。筆者認為應加強和改善事先的調控,針對時常出現的市場失靈,搞好事先調控,主要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調控供求平衡和價格穩定。
(2)關於競爭和壟斷的問題。一般而言,農產品市場是接近完全競爭的市場,但是對於重要農產品市場而言,要根據所處的流通環節具體分析。若將重要農產品流通劃分為三個環節,即農民——中間商——消費者,那麼從農民到中間商這一環節就具有買方壟斷特征,產業鏈下遊中間商的力量要明顯強於產業鏈上遊的農民群體;而在中間商到消費者這一環節又具有一定的賣方壟斷特征,產業鏈終端的消費者處於劣勢地位。近年來重要農產品市場出現的壟斷,有的是在競爭過程中形成的,有的是人為的。大中間商在利益的驅動下,在市場總需求不變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控製商品供應量來影響市場,抬高產品價格,牟取巨額利潤。由於我國農產品市場上的矛盾是大市場與小生產的矛盾,在這個過程中應更多鼓勵競爭,並為形成有效競爭創造條件。換句話說,在市場集中度偏低的情況下,己經產生了壟斷,也正是這種壟斷的市場行為,放大了供求和價格的波幅。因此,要高度重視市場上的壟斷,防止和打擊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