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啟示
商業視角
作者:路紅豔
生活性服務業,又稱消費性服務業(consumer services),主要包括住宿、餐飲、家政、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沐浴、攝影擴印等行業。近年來,伴隨居民消費結構不斷升級,生活性服務業作為我國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擴大消費、促進就業、保障民生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生活服務業各行業規模小,市場主體以民營企業和個體戶為主、集中度較低,市場秩序比較混亂,目前我國整體上促進和規範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係還比較薄弱。法國、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非常重視生活性服務業發展,製定了促進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值得我們借鑒。
一、國外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1.堅持規劃引領,推動生活性服務業發展
法國把個人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作為促進就業的重要渠道,重視製定規劃,引領和推動個人服務業發展。一是召開個人服務業發展促進大會。為切實推動生活性服務業的發展,2004年11月24日,法國政府就業、勞動與社會團結部專門召開了一次“促進發展個人服務業全國大會”。政府和與會的協會網絡、企業、個人雇主聯合會、公共組織、投資機構、互助保險等組織和機構代表共同簽署了一份“關於促進發展個人服務業的全國協議”旨在通過政府力量彙聚個人服務業的一切資源,提高生活性服務業的質量,培育全國性品牌,開展各種合作,以滿足需求的多樣性並保證消費者對服務供應者的自由選擇權。二是製定個人服務業發展綱要。2005年,法國就業、社會融合和住房部長博爾羅推出了“個人服務業發展綱要”, 該綱要將個人服務定義為:“所有在法國公民的生活地點所提供的有助於提高他們生活質量的服務”, 並創立了“通用家政服務支票(Cesu)”。2009年3月24日,法國政府發布了新的個人服務業發展綱要。新的綱要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在個人服務業創造就業機會,繼續提高個人服務業的專業水平和質量,為“通用家政服務支票(Cesu)”預融資十億歐元。三是完善個人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法國政府通過調節社會保險金提取率,調節稅收政策,降低行業成本;以社會援助政策的名義,對殘疾人、老年人和幼童等個人服務業給予財政補貼。同時,法國政府為鼓勵雇主購買“通用家政服務支票(Cesu)”,采取了一係列優惠措施。在每人1830歐元/年的限度內,企業可為員工購買養老服務券而免繳任何社會保障費;給予支付養老服務券總金額25%的稅收減免,減免額最高可達50萬歐元。
2.明確行業管理機構, 健全生活性服務業管理機製
國外不同國家生活性服務業的管理部門有很大不同,如俄羅斯生活服務業的管理部門是俄羅斯工業與貿易部、俄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公益監督署。韓國餐飲業的管理機構是農林畜產食品部、住宿業的管理部門是保健福祉部。法國根據家庭服務業規範發展的需要,專門成立了一個全國性的“家庭服務管理局”(AGENCE NATIONALE DES SERVICES A LA PERSONNE),其主要責任是領導和協調所有倡導家庭服務的行動,並促進全國性的個人服務協會的創立。該機構通過組織銀行、家庭服務協會和醫療互助會,聯手創立大型家庭服務電話平台,為消費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信息。雖然這些國家生活性服務業的管理部門較為分散,不同的生活服務行業由不同的部門管理。但每一個行業的管理部門較為集中,較少多個部門的交叉管理,有利於監管和推動行業的發展。
3.實施係列扶持政策,鼓勵和引導生活性服務業發展
國外對生活性服務業沒有製定係統的扶持政策,主要是一些國家針對餐飲、美容美發等行業製定了一些財政支持、稅收減免等政策。
(1)財政扶持政策
2007年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宣布推出“餐飲業能力發展計劃”,撥出1200萬元,在接下來三年內資助中小餐飲企業提高競爭力。通過“餐飲業能力提升計劃”,中小餐飲企業可獲得政府的援助資金,用來抵消與能力發展相關項目的部分開銷,包括開發新產品或商業概念、提高服務水平、申請相關的核準證書、采納資訊科技和改善工作流程。韓國政府規定,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選定優秀餐飲業區,被指定為優秀餐飲業區的地區可連續兩年獲得2億韓元的餐飲業支持資金。被選定為優秀餐飲企業的可掛牌經營,被農林水產部選定為事業培養對象者可獲得食材購買等運營資金80%的融資(最多為5000萬韓元) 。同時,2012年7月,韓文化體育觀光部出台《觀光住宿設施擴建特別法》,對符合條件的賓館設施提供資金支持。一是對於事業企劃案得到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承認的賓館設施,根據《觀光振興開發基金法》規定,建設所需的部分資金,可優先享受觀光振興開發基金支持;二是將現有設施用途變更為賓館設施時,且事業企劃案得到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的承認,可享受觀光振興開發基金支持融資條件特殊優惠。
(2)稅收減免政策
近幾年,歐盟理事會對美容美發等行業給予了減免消費稅的優惠政策,一些歐盟成員國對減稅進行了試點。意大利美容美發協會正在積極推進修改相關法令以減免對美容美發業的消費稅。同時,為提高酒店業的競爭力及促進就業,意大利2008年第93號法令第二條規定對全年收入不超過3萬歐元的酒店雇員減征10%的個人所得稅, 2011年11月12日第 183號法案將該減稅政策延長至2012年全年。韓國在《觀光住宿設施擴建特別對策》中提出對觀光地區的民間事業者所建設觀光賓館減免取得稅和登錄稅。同時,韓國一些市、郡、區等還推出了賓館用水減免20%的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