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段都必須成長,這些成長的要素不可或缺,不過同一段時間不可以重複。
其原因就好像是你出去吃大餐一樣。吃一次新鮮,連著吃就沒有那個感覺了。
9、每次高潮之後,主角至少得到3件戰利品,一件可以馬上使用的,一件不能馬上使用,但關係後續情節的,一件可以用來送人情或者賣錢換東西的。
努力就必須要有收獲,高潮過後就必須要有收獲。
一件馬上使用,是讓讀者真正的切實感覺到。“這努力,值了!”
而一件關係到後麵的情節,也是為了讓讀者在後續的情節中感覺到主角的努力帶來的好處。充分體現。“努力才有收獲!”
送人情或者賣錢換東西,一個是人際關係,一個是眼前利益,這些都是平日裏大家看重的東西,主角也是人,也必須要有這些東西。
10、主角身邊的異性,至少3個,但不一定全部推倒。
很多人在詬病種馬,從而很多時候避免去寫異性,又或者說一寫異性,就馬上往曖昧,或者推倒上麵靠。
比如主角的母親,帶著主角長大的老嬤嬤,這種角色如果塑造的好其實也是很不錯的。
但是為什麼不要少於3個呢。
不管這個女人是什麼原因進入主角的身邊。
她的到來,就可以引發出劇情,從而擴充劇情的量。
至少不會出現。“沒有東西可寫”的局麵。
11、七分鋪墊,三分打鬥。
矛盾的發展,實際上靠的是一個又一個劇情的鋪墊,來形成最後的尖銳的矛盾。很多時候劇情的發展是不需要打鬥的。
所以鋪墊占據七分,而打鬥僅僅隻占三分。
因為矛盾的積累,到最後形成高潮,就是需要者一點一點的鋪墊。
當然,這裏的鋪墊其實就是指的劇情。
12、類似的橋段,全書不能出現3次以上。
狗血橋段之所以稱之為狗血,
那就是因為看到別人都想吐了。
所以類似的橋段不能出現三次以上。
比如英雄救美.
救一次,救兩次還可以接受,但是救三次.。
難道那個女主是弱智嗎?哪裏危險往哪跑,還每次被抓住或者是被XX怪物纏住。
從而讓讀者本能的抗拒,扣印象分。
13、每一章裏邊,不要超過3個場景。
其實這個問題很嚴重,我發現很多群裏的人都有這個問題。
一個場景,隨便說幾句,然後“啪”轉移到別的地方。
比如有個我記得是這樣的。一開始在練功場。然後“刷”,換到了一個議事廳。
跟父親說了幾句。“刷”出現在了後山.跟人吵架。
借著有人說妹妹中毒了、“刷”去了妹妹的房間。
這樣的文,情節是有的。
但是場景的頻繁置換導致了整個文就好像是電影電視切換鏡頭一樣,一閃而過。
電影電視這麼做還好,因為直觀
大家可以看到是個什麼情況。
而小說不行,是因為小說需要的是代入感,需要在人們的腦海中形成一個畫麵,形成一個場景,這樣別人才能夠帶入進去。
你這樣“刷”“刷”“刷”的切換。剛形成的畫麵,還沒來得及去帶入,去感受,一下子又被你自己破壞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