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卡回美國己有一年多了,我們一直都沒有通信。因為,送他到凰城的吳籲機場登機那時,我們說好了五年以後再寫信。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遊戲,他一直恪守諾言,我也一樣。但是,我很想知道他現在過得好不好,在加利福尼亞是否尋找到他十多年前的童年往事,他說過他要把他的童年往事寫成一首長詩給我讀一生。我也說過,我要回南方的鄉村去收集我在童年時度過的日子裏所有的樂趣,然後寫成書,送給他讀一萬八千年!我不知道他在紐約讀大學是否還似在凰城留學一樣,總是忘記理發刮胡子。他總是那麼不修邊幅,讓人放心不下。
忘記那是什麼季節了。想想,應該是深秋,因為那天黃昏,我背著畫夾聽著耳機邊吹泡泡糖走在行人很少樹木卻很多的街道上。風很大,吹落了一地的樹葉,空中還紛紛揚揚地飄了一天的葉子。那一場樹葉雨,真叫人心動。就是這個時候,裏卡開始在我的生命中出現。
裏卡很高,很瘦。但是,渾身卻透出一股靈氣。他騎著一輛28寸的正宗鳳凰版老式自行車,我很驚奇他的腿是那麼的長,亞麻色的長頭發亂亂地披在肩上,穿著一件灰色毛衣,一條白色牛仔褲。盡避我覺得這個小老外騎那輛28寸老車很有趣,但是,更被他那一頭亞麻色的頭發嚇了一跳,以為遇上了外國阿飛。當我再一次回頭看到他那雙藍寶石似的雙眼流露出善意,臉上蕩漾著友好的笑容時,我不害怕了,衝他點頭笑笑。就這樣互相一聲“哈羅”就成了朋友,異國的距離拉近了。
我們邊走邊聊,他告訴我,他已經跟我走了好長一段路了,因為我穿了一套軍服,綠色的,特別富於生機。我告訴他,這是我們軍訓時部隊發的,我一直想當兵,隻是個子太矮了,難圓這個綠色軍營夢。再說平常難得有機會穿,每周星期五下午美術課時才穿去畫畫,我們美術班人人都這麼穿。我的軍服上染著斑斑駁駁的顏料,裏卡喜歡它,我當然非常高興,我們便以軍服為主要話題,從中國的紅軍談到新四軍、人民解放軍,也談到美國的軍隊,隻是我對美國軍隊確實了解太少。不過,這並不影響我們的談話。我們走完那長長的街道,什麼時候己從我家門前走過都不知道。夕陽西下,街燈如同夜空繁星一樣閃爍,我們才想到應該回去了。互說聲“再見”便各自走了。晚上睡覺時才想起我們互相都忘記了留名字和地址,除了我知道他是個美國男孩,他知道我是個中國女孩以外,幾乎一無所知了。
以後一連幾天我都沒有見到那個美國男孩,日子久些了,我便開始忘卻他了。因為每天都有許多的功課和瑣碎事情填滿我的生活和思緒。
這以後的一個下雨的秋日,我背著書包漫步雨中,一手握著傘,一手捏著鞋。我特別鍾愛雨中漫步,十幾年來一直未改,無論是在鄉村時還是到城裏以後。雨中好浪漫,尤其是秋日的雨,閉上雙眼,盡情享受那落葉和雨滴打在發鬢上、衣襟上和肌膚上的感覺,仿佛又回到童年,又回到故鄉——赤足在小木橋上,倚著欄杆,聽著雨水滴落溪流的聲響,聽著羽翅未幸的雛鳥在雨中試飛時淘氣的歡叫聲……當我輕輕睜開眼睛時,一個熟悉的影子映人我的眼簾——一長長的褐色牛仔衣磨破了幾個洞,褪色的白牛仔褲,胸上掛條項鏈,吊著一顆駱駝牙齒,亞麻色的頭發長長地垂在啟上,被雨水打濕了,和臉頰貼在一起,一行行似溪流的水從臉頰滑到尖尖的下巴再滴到胸上,打濕了白色的襯衣。還有那雙寶藍色的眼睛……
“噢,是你?美國男孩!”我大聲喊。“對,是我。”他點點頭,走過來用手指敲敲我的腦袋。我們互相看對方淋得似落湯雞的狼狽相,而兩人都各自拿著一把未打開的傘,我們同時放聲大笑起來。我們開始在雨中奔跑,賤得老遠老高。美國男孩大聲說:“中國女孩,我們多像雨中的鳥,看,飛得多快,我是大鳥,你是小鳥,我帶你在雨中飛……”美國男孩大步在雨中跑,他跑得比我快。但是我不同意他說是他帶我飛,在中國的土地上,他是一隻來自美國的鳥,應該是我這隻小鳥帶這隻外來的異國鳥飛。“好了,不管誰帶誰飛,淋雨好”。他鬥不過我,隻能拉平。我笑笑告訴他,如果到南方的鄉村去,走在田野上或小河邊,踏在雨中的綠草或沙子上那才是最美的。
我告訴他,我小名叫沙子,是家鄉那條小間的沙子,讀書時爸媽給我起了勇英的名字,他們對我的希望便包含在其中了。美國男孩說他是在加利福尼亞長大的,後來父母離異,爸爸留在加利福尼亞,他隨媽媽到了紐約。他媽媽曾經在中國西安住餅兩年多,漢語很好。他還很小的時候媽媽便教他中文,受媽媽的感染他也深深愛上了十國。十八歲那年他便到中國來留學,他先在西安住了一陣子,後又去了北京、杭州、蘇州,然後到了南寧這座美麗的南疆邊域。美國男孩說他叫裏卡,可我還是總脫口叫他為美國男孩,正如他也不常叫我為沙子或勇英,而叫我為中國女孩。我的中文名字他發音不大準,總叫我為擦子或擁英。裏卡說:“我喜歡南寧,現在更喜歡了。”“為什麼?”“因為,這裏有個擦子(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