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打架,我奉陪!(1 / 2)

九零年的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京都市位於南郊富平區的市重點中學十六中,發生了一起惡性刑事案件,一名高二的學生用鉛筆刺中了同班同學的頸部,最終導致這名同學因為失血過多而喪生。

這起惡性事件的起因非常的令人難以置信:因為失血過多而喪命的那名學生,讓失手傷人的學生給他到校門口的小賣部買包口香糖,遭到拒絕後兩個人發生了言語上的衝突,進而發生了肢體上麵的接觸,最終演變成了惡性殺人事件。

由於該事件發生在國慶前夕,所以被上麵有關部門定性為惡性治安事件,同時要求在不影響到即將到來的國慶節,這個舉國歡慶的喜慶氣氛的前提下,要從重、從嚴、從速處理。於是這件治安案件的始作俑者,以及學校的各級領導全都在事件發生的當天被予以處理。

而十六中的學生們看待這件事的時候,則和成年人有著很大的不同,他們對待這件事所持的觀點並非是誰對誰錯,而是一致的認為死去的那個學生比較倒黴,僅此而已。

在十六中的學生看來,尤其是發生這個事件的班級的學生們看來,這場悲劇完全是可以避免,不過前提是另外一個與這個事件無關的同學沒有請假。如果他當時要是在場的話,這個悲劇就不會發生。

這個觀點之所以獲得了所有人的認同,就是因為這個請假沒來的同學,是他們班上公認的跑腿的。如果這個同學沒有請假的話,那麼買口香糖的事情就應該由他來完成,這樣的話雙方就不會發生口角,同理也就不會出現後麵的問題。

最先提出這個推論的人,純粹是因為有感而發,並沒有任何其他的想法在裏麵。但是當這個推論獲得了班上同學的一致認可以後,性質就開始發生了轉變,轉變成為了因為他的請假,才導致了這個悲劇的發生。

俗話說秦檜還有三個好朋友。平日裏經常在一起玩耍的朋友,突然間就這麼永遠的離開他們而去,這肯定會讓那個死去的同學的朋友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

對於十幾歲的學生來講,打架無疑是釋放心中負麵情緒的最佳方式。甚至無關打架的勝負,隻要是能夠痛快淋漓的打上一架,心情立馬就會變得好起來。當然,如果在打架中獲勝的話,心情自然會更好一些。所以班上的某些人決定,要給那個不負責任的請假不來上學的同學一個教訓,發泄心中對故去的朋友思念的同時,也讓這個家夥知道,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便請假的。

請了一天假的宋建軍,由於所住的地方比較偏僻,周圍也沒有他的同學,所以並不知道前一天學校裏發生的事情,更不知道已經被人給惦記上了,所以早上起床並且給自己的奶奶做完早餐以後,便一如既往的往學校而去。

剛出家門,就遇到街坊劉嬸正一臉焦急的從自己家衝了出來,於是隨口問道:“劉嬸,您這風風火火的是要幹嘛去?”

“建軍啊,你來了正好,你張奶奶剛剛不小心摔了一跤,估計是腿摔傷了,坐在地上起不來,我正想找人幫忙呢!你要是不忙的話,就幫我把你張奶奶給送到醫院去好嗎?”

醫院所在的方向與學校並不相同,但是也並不算是太繞路,劉建國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估算了一下時間還來得及,於是便點頭答應了下來。

他卻並不知道他這個臨時的決定,使得他無形中躲避開了,守在他家外第一個通往學校的路口處,準備教訓教訓他的那些人。

當他騎著自行車將張奶奶送到醫院,然後來到學校門口並與同班的同學打招呼的時候,發現同學們再看自己的時候眼神有些怪怪的,就好像自己是天外來客似的。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發現沒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啊!就當他想詢問一下對方的時候才發現,對方已經走進了學校的大門。

就在他也準備推著車進入學校的時候,猛地聽到身後麵有人在叫他,回過身循著聲音望去後發現是陳寶國,便收回了原本已經邁出去的腳,在原地等著對方的到來。

陳寶國來到他身邊下了車以後說道:“老二,你昨天晚上怎麼沒有去找我?害得我一大早去你們家的時候又撲了個空!”

陳寶國和宋建軍是拜把子的兄弟,除了他們兩個人以外,還有另外的四個人,都是來自東北的知青子女,這種事情在這個年代十分的普遍,所以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物。

“有什麼事嗎?我昨天晚上回去的比較晚,我奶奶已經睡了。估計今天給忘了,所以沒告訴我你去找我。”

“看你這樣子就知道你還不知道!”兩個人一邊推著車往學校裏麵走,陳寶國一邊說道:“昨天上午你們班的趙洪波把王森給捅死了,就在你們班裏,據說是用鉛筆給捅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