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現象在正常人群(非絕對意義上的,而是指前麵說過的社會常態群體)當中也很普遍。同性之間的友情其實就是一種同性戀關係。先別跳起來反駁,讓我來說明這個問題。戀,不代表就是性行為對吧?它有可能包含性行為,但是並非必須包含性行為。問題就在這裏了,我們都明白“夫妻”的定義——必然包含性行為(還是那句話:此時別拿社會現象來說事兒,倆概念)。而夫妻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協作關係,養育後代就是主要協作內容。現在請仔細分析下就能看出,其實“友誼”也是一種協作關係,至少它有著相互安慰的一種“慰藉交換”,這是不需要性行為的。所以同性之間的友誼也就是一種同性戀行為(非同性性行為)。在這種協作關係下,我們的整個社會得以發展並且延續,所以這種同性戀行為屬於一種社會穩定因素。因此看待這個問題還是要客觀一些,不要提起同性戀這詞兒就立馬一臉鄙夷蔑視(或春心蕩漾……)。這種夢中原始願望裏所包含的同性戀傾向是社會概念的同性戀,跟性愛無關。其實深究起來,這種社會概念的同性戀應該是源於超我,那是合作、協作關係的一種延伸。所以對於夢中原始欲望所帶出來的同性戀傾向,沒必要心驚肉跳,因為那和同性戀性行為完全是兩回事兒。也正是如此,部分有“曖昧性質”的同性戀行為在可以通過審查機製後浮現到意識層(假如並未加以偽裝、象征和替換的話),因為它並不違反審查機製的“維護常態”基本原則。帶有這種原始欲望的夢其實是超我在某種程度上用了一個象征性手法表示出某些做夢者實際發生過的社會關係。如果結合前麵“角色”那節來進行更深一步的剖析,想必很多讀者都會找到其中的奧妙的。
以上話題必將引起讀者的質疑,而且不排除會引起讀者之間的爭議。假如真的會出現這種爭議,請寬容地看待這種爭議的存在。因為這個問題在歐美學術界,目前也是處於打來打去的這麼個局麵——那些泰鬥半神都在爭,那我們這些外行能摻和一把,爭論下、起個哄,也算趕上時髦、跟上形勢了。說到這兒再多說一句吧,之所以把這種帶有爭議的觀點放進來,絕不是我成心挑事兒。“夢到底怎麼解析,是不是該這麼解析”本身就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但我們要清楚一點,沒有這些爭議,也就沒有今天我們對於心理學及潛意識的認識,所以,我前麵說了:請寬容地看待爭議。
讓他們爭去吧,咱們再來說說夢裏的那點兒事兒。
有的時候當我們分析完一個夢後,發現在夢願望中有性倒錯問題。難道說,那種夢原始欲望中帶有性別顛倒的願望,就代表著我們有變性傾向嗎?
直接給出答案的話,那就是:有一定的這種傾向,但要說明,這種傾向主要是源於性好奇。
這種性好奇源於童年。
我們每一個人在童年時期幾乎都有過對異性好奇的階段(不是青春期那種懵懂的性渴望),這種性好奇純粹是因好奇而起:為什麼他(她)和我不一樣呢?這種好奇雖然有時候能得到滿足,但也僅僅是看見、知道而已,並不能理解其原因。這種原始的性好奇心理對我們的影響極為深遠,甚至會一直延續到我們成年之後。也許有讀者會質疑這點,在這裏我不想搬出心理學那整套東西來說事兒,還是舉例吧。
就拿我小時候來說,雖然曾看到過赤裸的異性(跟我同年齡的女孩),但是我除了驚奇之外還不能理解:“她們怎麼少了個‘零件’呢?多不方便啊?”後來我還曾模仿女孩那樣的姿勢小便(我問了幾個比較熟的朋友,他們小時候都有過這種行為,男女都有),這種最初的模仿其實就是一種“性別轉換”的嚐試。而當我們成年後就會完全明白性別問題,但不代表著這種“變性嚐試”就從我們腦海中被剔除了,正相反,還擴大了——從最初的因不能理解含義而做出的行為模仿,到深刻了解後,期待一種完全模仿。不過,這並不代表著我們每個人都有變性的傾向。
八成有人會問:您都說得這麼斬釘截鐵了,這還不算變性傾向呢?
沒錯,這不是變性傾向。
想想看,很多時候我們都曾抱怨過一些性別所帶來的麻煩。男人會認為女人求人辦事兒會容易得多(尤其漂亮女人,那成功率是相當的高),受到的關注、關照比男人更多;而女人認為掌握這個世界的是男人,什麼升職啊,不用生孩子啊,沒經期啊,多爽啊。假如你關注下周圍的人就會發現,這種抱怨幾乎每天都會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