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回答說:“都對。在薛國的時候,我幫了他們的忙,為他們出謀設防,終於平息了一場戰爭。我也算個有功之人,為什麼不應該受到物質獎勵呢?而齊國人平白無故給我那麼多金子,是有心收買我,君子是不可以用金錢收買的,我怎麼能收他們的賄賂呢?”
左右的人聽了,都十分佩服亞聖的高明見解和高尚的操守。
我們祖先的古訓是:君子不言利。但亞聖孟子早在戰國時期就打破這種觀念,對它做了正確的理解。他說過,對於錢財,可以取也可以不取,取和不取的分界在於會不會損害自己的廉潔。用我們今天的話說,隻要是合法所得,豈有不取之理。所以齊國有賄賂之嫌,孟子拒收它的金子。薛國奉送的是報酬,數額可能稍大,但孟子是名人,做的是複雜的腦力勞動,應該比普通人和簡單的體力勞動酬勞多,孟子當然照收不誤。
毋庸諱言,有人求你幫忙辦事,你挺身而出,救人於水火,最終總會得到人家的回報。
按照“禮尚往來”的傳統和規矩,這也是應該的。
但是什麼事情都要有個限度,接受別人的好處也是如此。俗話說“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不要打腫臉充胖子,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更不要因為貪圖一點兒實惠而把自己置於進退兩難的境地。還應當看到,人際關係中的人情往來也是受法律約束的,為人辦事,受人好處,頭腦中要繃緊一根弦:犯病的東西不吃,犯法的事情不做。
另外,還要注意三個方麵:
第一,不要見錢眼開,太沉不住氣。
第二,不要拿原則作交易,太貪心。
第三,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太傻。
不為友情抵押麵子
這一問題很重要,也可理解。如果在利益麵前友情還能存在,大概隻有古時的管仲和鮑叔牙真正地做到了。
生活中,朋友借錢是很難應酬的。應酬不好就濫用了友情,把友情滲透進了經濟交往中,用精致的語言來說,是把友情抵押給了金錢,最後金錢吞噬了友情。因為友情不能抵押,抵押過的友情如同修補過的臉盆,無論你怎麼視而不見,它都讓你忘不掉。
所以,友情很偉大,友情又很脆弱,在經濟生活中我們絕對不能濫用友情。正因如此,許多成功的商人都抱定了一個宗旨,不和朋友做生意,因為友情不適合投資,和陌生人做生意能交上朋友,和朋友做生意會失去友情。
可是,事實上,我們都生活在發達的商品經濟社會裏,任何類型的社會關係都不能脫離商品經濟關係而存在,友情自然也不例外,它正接受著現代經濟關係的挑戰。
我們如何應對這種挑戰呢?也就是說,在日益複雜的經濟交往和人際關係中,如何捍衛我們的友情呢?
(1)不要為友情而抵押麵子
朋友之間開口借錢是最平常的事,因為是朋友,誰都有向朋友開口的事,朋友就是要相互幫助。當然,許多人都能做到好借好還,但也有各種原因,總有人不按時歸還,或根本就不能歸還。有的人甚至在借出之前就知道,這錢已丟在水裏了。但不借吧,又礙於情麵和友情,覺得對不住朋友,真是左右為難。
這個時候得問清楚,朋友用錢做什麼,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用於衣食住行,那義不容辭,當然借,沒償還能力也必須借。反之則不然,因為他已經失去了最起碼的信用,如果再去冒險做生意之類的事情,就必須拒絕。
再一點你可以給予一定數額的饋贈。如有人向你借5000元錢時,而他沒有多少償還能力或信譽不佳時,你可以主動資助他300元或500元,並言明,他可以不用還了。這樣看來你吃虧了,但實際上你失去的並不多。
首先,由於你的無償資助保護了你的友情,可能還加深了這種友情。其次,你也能避免更大的損失,因為有些借款是要冒大風險的。有一個人,他這樣借錢。當朋友介紹他結交另一個朋友時,他主動打電話交談,這自然加深了友情。一天,他突然找到新結交的朋友,很隨意地提出借錢,朋友也很自然地答應借了他1000元。他說一周後一定還,果然如期償還。他的信譽就得到了保證,過了沒有多久,他突然找到那位新朋友,一副十萬火急的樣子,開口就要借5000元,並說一周準還,因有他前一次的信用在先,朋友當然幫忙,其結果是人去錢空。這便是一種詐騙了,利用友情的詐騙。
有位台灣作家說過,借錢給你的朋友,就意味著可能失去一個朋友。據說錢鍾書先生就用這個辦法對待朋友借錢的,如果你向他借500元,他會說,我給你200元,你不要還了。
(2)立契約
大眾傳統的友情觀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或都是朋友,好說。說得瀟灑聽得歡快,但其實不然,得重視“立字為據”,來個先小人後君子,否則往往為友情埋下了“翻臉”的導火線。
做生意的朋友都有過同朋友合夥的體驗,生意好做,夥計難處,民間早已有了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