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在“破壞”中成長
思維殿堂
作者:佚名
“破壞”滋養孩子的好奇心
成人對周圍的事物習以為常,但在孩子眼裏,世界卻不是這個樣子。幼小的他們因為涉世未深,周圍的一切對他們來說都是十分新奇的,都是他們試圖探索或學習的對象,他們迫切地希望去認識甚至打開它們看個究竟。在這個探索過程中,破壞行為常常隨之而來。試想,對於一個生活經驗和常識不那麼豐富的孩子而言,麵對一個會發光、發聲的玩具時,他怎會不好奇並希望打開探個究竟呢?更何況,玩具就是用來玩的,不走常規玩法的拆卸也是一種新奇的體驗!由此,他們把小鬧鍾弄得七零八碎,把萬花筒給敲開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類破壞行為從表麵上看,是損壞東西,但對於孩子來說,得到的卻是好奇心的滿足。這種滿足的體驗要比被損壞的東西珍貴得多,好奇心是童心世界最寶貴的財富,是孩子探究世界的原動力,一個好奇心得不到滋養的孩子,是難以體驗到探究的快樂,也就由此少了自覺探究未知世界的激情,這對於他們日後的成長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
當然,為了避免孩子“破壞”貴重的東西,家長可以對孩子的活動環境進行一定的歸置,不希望孩子“破壞”的,就不要出現在他的視野裏。
“破壞”助推孩子動作技能發展
孩子在獨立性和動作技能發展的過程中,往往會在“自發使用原理”的作用下,自然地去做一些運用這些技能的事情。比如把書撕破之類,這就形成了成人眼中的破壞行為。其實對於孩子來說,他隻是嚐試運用新習得的動作技能(如摳、撕、敲打等)而已。
還有的時候,孩子會想做一些“好事”,但由於動作技能尚未充分發展,出現難以自由地駕馭自己意誌的情形,比如,想幫媽媽刷碗,卻把碗給打碎了;想幫媽媽掃地,卻把地板弄得更髒……這些破壞行為,也不是他們希望的,隻是他們的動作能力局限,無法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而已。
遇到這種“破壞”的情況,家長再心疼或生氣,也要諒解他們,不要責罵他們,以免他們失去了嚐試的積極性。否則,當他們因為害怕“破壞”的後果變得縮手縮腳、不敢做這不敢做那的時候,其實也失去了鍛煉自己動作技能的機會——就像學走路就難免摔跤、學遊泳就難免嗆水一樣,很難想象一個平時不去動手的孩子會有很好的動作技能水平。
當然,包容孩子笨拙的“破壞”行為的同時,家長也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給孩子盡可能多的動手機會,不怕孩子破壞,但同時也要教他們如何珍惜物品、保護自己。比如,想撕的時候可以去撕廣告紙,不要撕書;洗碗時如何避免被打碎的碗片割破小手等等。
“破壞”幫助孩子宣泄
積壓的負性情緒
幼小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由於自身能力的局限,非常容易出現力不從心的狀況,進而積累很多挫敗感,特別是當他們的要求總是被爸爸媽媽拒絕,自己又無力實現自我主張的時候。比如,想買棒棒糖,但媽媽不同意;想玩插座,但被爸爸製止時,就很容易經曆負性情緒感受。
負性情緒壓抑得久了,孩子就很可能選擇對著其他物體宣泄積鬱,比如,摔玩具或布娃娃。因為他們的社會化進程還沒有完全展開,尚不懂得用符合社會規範的方式表達情緒,加之語言表達能力也比較局限,破壞東西往往是更直接的宣泄方式。
如果是這種情況,家長要做的不是嗬斥,而是理解孩子的心理感受:東西重要,負性情緒體驗的疏導也很重要,否則,一旦積壓下來,很容易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但這種破壞東西的辦法不是積極的情緒疏泄渠道,當孩子傾向於以這種方式宣泄情緒的時候,家長可以引導他用更合理的方式來表達,比如,畫出自己的憤怒、在運動中宣泄等等。
“破壞”是擴充知識經驗的契機
有時候孩子破壞並非有意為之,而是他的知識經驗還比較局限,以至於好心辦了壞事。比如,怕小金魚著涼,把小金魚撈出來包進小被子裏。再比如,見媽媽總是給他洗澡,就把小鬧鍾也放到水裏洗澡。
這類破壞行為,雖然有造成損失的一麵,但也有積極意義,至少對孩子來說,破壞的後果就是一個很好的生活教訓,可以讓他意識到那樣做的代價,比如小金魚缺水死了,小鬧鍾給泡壞了。家長也可以結合這些結果跟他們講一些常識,為什麼小魚不能離開水、小鬧鍾的零部件浸在水裏會損壞,這樣,孩子就可以以一種印象更深的方式獲得生活的知識和經驗,減少發生類似事件的概率。
(陳昌喜摘自《現代女報》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