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特殊教育家校互動模式的建構探析
理論研究
作者:王開琳
目前,我國特殊教育中存在特殊兒童、學校、家庭、社會等主體,在這些主體內部和主體之間存在不同方式的互動,從而形成一個係統全麵的特殊教育互動模式,相對於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的家校互動模式比較薄弱,構建動態平衡的特殊教育家校互動有利於推動特殊教育的進步和完善。
特殊教育家校互動
一、我國特殊教育家校互動現狀
教育是一個學校、家庭、社會、受教育者共同發揮作用的過程。社會、家庭與學校的銜接對受教育者來說至關重要,如果三者能夠形成合力,教育將會出現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許多共同的地方,也有它的特殊的一麵。它不僅要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麵對學生進行教育,還強調進行補償缺陷和發展優勢的教育。相對於普通教育來說,特殊教育更重視個別教育,更強調在教育中滿足不同學生的特殊需要。因此特殊教育也更強調教育的整體性和係統性。
目前我國特殊兒童接受教育形式有: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等機構附設的特殊教育班和普通學校的普通班中隨班就讀。相對於後兩種教育形式,特殊教育學校家校互動最為欠缺,影響了特殊教育效果。
二、特殊教育家校互動模式的建構原則
同普通教育相比,特殊教育的教育對象、師資水平、社會關注程度等方麵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家校互動模式的建立要充分考慮這些因素。這種模式構建要依據一下幾點原則:
1、目的性原則
特殊教育家校互動要強調目的性,互動行為的最終目的是提高特殊教育的教學質量,促進特殊學生的身心發展。無論采用那種溝通平台,都要針對特殊教育學生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不能一味追尋形式。
經過近幾十年來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綜合素質的提高,社會對特殊教育的態度有了很大的轉變,對聾啞和弱智等特殊兒童的接納程度不斷提高,普通學校和特殊教育雙軌係統已逐漸結合;很多家長已經主動參與到特殊兒童的教育過程中,不再是輕言放棄或聽之任之。特殊兒童的教育相對於正常兒童來說更加緊迫,教育越早接入,家校配合越到位,恢複的效果越好。各類教育主體相互協作,就是要以促進、恢複為目的,建立係統工程。
2、全局性原則
特殊教育家校互動模式構建,要本著全局性原則。家校互動是在社會大背景下形成的,它應當是社會、學校、家庭和特殊學生四類主體互動的一個重要部分,我國特殊教育中的學校、社會、家庭、學生個體都可以看作一個單獨的輻射中心,這些主體從各自的需求和能力出發,輻射出多種交叉互動行為。我們雖然討論的是家校互動模式的建立,但是要將這種聯係放在大背景下考慮。特殊教育主體之間的交叉互動千絲萬縷,不能片麵理解問題。
社會因素作為教育的背景和特殊教育學校間需要交叉互助。政府部門要在實際基礎上對特殊兒童的教育問題製定一係列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度;學校也應根據相關製度和規定調整自身的教學、師資和管理,保證與政府間的靈活互動與協作。家庭是社會的單位之一,很多社會化的教育實際上是由家庭協助兒童完成的,盡管對於學齡學生來說學校是學習知識的場所,也是人格培養的重要環境之一,然而再專業的教師無法代替特殊兒童家長,英美兩國就在特殊教育立法中對特殊兒童家長參與權利做出法律的保障。總之學校教育隻有和社會,尤其是家庭法教育形成協調統一的環境,對特殊兒童的教育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