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比喻
比喻,就是打比方,即以彼物比此物。具體說,當人們在語言交際中要表達某一事物或道理時,運用聯想或想像,引進另一種事物或道理,以便把要表達的事物或道理反映得更具體、更貼切、更生動、更富有感染力,使聽者愛聽,聽得明白,從而留下深刻印象。
劉向的《說苑》中有這樣一個生動的故事。
有人對梁王說:“惠子這個人說話善於打比喻。假若大王您不讓他打比喻,那麼,惠子就沒法說話了。”於是,梁王對惠子說:“希望你今後說話時不要打比喻了。”
惠子回答說:“假若有個人不知道‘彈’為何物,您告訴他彈就是‘彈’,他能明白嗎?”梁王說:“當然不明白了。”
惠子說:“我要把我知道的事物告訴不知道這事物的人們,您說不打比喻行嗎?”梁王說:“不打比喻是不行的。”
本來梁王是不讓惠子再打比喻,可是惠子又悄悄地打了一個比喻,說服了梁王。
比喻一般由本體、喻體和喻詞三部分組成。本體是被比喻的事物;喻體是用來作比的事物或對象;喻詞則是標明比喻關係的詞語,如“好像”、“恰似”、“像……一樣”等。比如,毛澤東曾說,有些人寫文章長而空洞,就像“懶婆娘的裹腳,又長又臭”。這裏,長而空的文章就是本體,臭而長的“裹腳布”是喻體,“就像”是喻詞。
一次有人問愛因斯坦什麼是相對論。愛因斯坦解釋說:“你同你最親愛的人坐在火爐邊,一個小時過去了,你覺得好像隻過了五分鍾;反過來,你一個人孤孤單單地坐在熱氣逼人的火爐邊,隻過了五分鍾,但你卻像坐了一個小時。這就是相對論。”愛因斯坦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真切體驗來解釋高深玄妙的相對論原理,讓普通人也能理解。
人們說話是為了描繪事物,或闡述道理,或表述情感等,要把這些東西表述得生動具體,使人印象深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能運用貼切的比喻,就能化難為易,話半功倍,具有說服力。
莊子一生都過著十分清貧的生活。一天,莊子家裏一點糧食也沒有了。萬般無奈,他隻好拎個袋子到朋友監河侯那裏借點糧食。監河侯正收拾行裝要外出。莊子見了他,講了借糧的事,監河侯滿口答應:“好說,好說,不過我正要進城收租金,等我回來,一定借給你三百兩銀子,好嗎?”莊子心想:你進城一趟,來回得半個月,等你回來,我一家人不就餓死了嗎?於是說:“老兄啊,剛才我見到一件事,很有意思,你不想聽聽嗎?”監河侯問:“什麼事,你快說。”
莊子說:“剛才我到你這兒來的時候,在路邊聽見求救的聲音。我到處找,卻沒見人。原來在路上的車轍裏,有一條小魚,嘴巴一開一閉地在叫著。
它說:‘我從東海來,現在快幹死了,先生能不能給我瓢水,救我一命啊?’我說:‘那太少了!你再忍耐一下,等我去找越國和吳國的大王,請他們堵住西江的水,然後開溝挖渠,把西江水引到這兒來,你就可以順水遊回東海了。你看這樣好嗎?’誰知那條魚聽了很生氣地說:‘我現在已經快幹死了,隻要一小瓢水就能活下去。你的計劃雖然很好,但等到西江水來的時候,恐怕我早已變成魚幹了。先生隻好到幹魚攤上找我了。”’監河侯聽到這裏,滿臉通紅,連聲向莊子道歉,喊來家人,給莊子裝了滿滿一袋糧食。
運用比喻說理,簡潔明了,喻體非常廣泛,俯拾皆是。隻要與你說明的道理有內在性質的共同點,就可以信手拈來,達到目的。
第2節象征
象征是比喻的延伸和擴大,它是借助於特定的具體事物,來寄寓某種精神品質或抽象道理的修辭手法。
一位在醫學院裏任職的教授,正在給剛入學的新生們講第一堂課:在暴風雨後的一個早晨,一個男人到海邊散步。沙灘上有許多被昨夜暴風雨卷上岸的小魚,被困在淺水坑裏,掙紮著,想要回到大海的懷抱。
走著走著這個男入發現遠方有一個瘦小的身影,不知疲倦地正忙碌著。
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他正彎腰撿起水窪裏的小魚,然後再用力地扔回大海,一條又一條不停地重複著相同的動作。男人問道:“孩子,這海灘上有成千上萬條小魚,你一個人救不過來的。”“我知道。”小男孩頭也不抬地回答著,但並沒有停止動作。“既然知道,幹嗎還幹傻事呢?”男人又問。小男孩隻是默默地撿起小魚,再把它們扔回大海,並不回答。男人忍不住又問了一句:“你這麼做,又有誰在乎?”小男孩邊扔邊說:“這條小魚在乎!這條,還有這條……”
講完這個故事,教授接著說:“今天,你們在這裏開始了大學生活,從此每一個人都將在這裏學會如何去拯救生命。雖然你們救不了所有的病人,但是你們可以救一部分人,為他們減輕痛苦。因為你們的存在,人們的生活從此有所不同——你們可以使大家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這是你們能夠而且必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