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3章 夫婦公約(4)(3 / 3)

也就因為我們一生對數字缺少興趣,所以什麼金鈔股票債券之類,在我們心中就永遠是一些抽象而遙遠的東西。至於利息,更是隻有讀中小學算算術時的一個名詞。現在好容易不用再算算術,樂得對它敬而遠之。

也許這是因為我們兩人在這一點上,有個相同的生活背景。我們都是從小在學校住讀,長大就自己在外靠薪水維生。對錢的觀念,就一直是“花到下月再有錢來的時候為止”。既不虞匱乏,也就不想經營。有了就花,沒了就再去賺。簡單明了。

也就因為天性中沒有一個“貪”字,所以盡管他這二十年來,曾擔任過幾次非常有機會發財的職位,但都因為他隻知做事而不懂貪錢,所以至今兩袖清風。

說起來,別人會笑我們傻,但認真想想,這“傻”卻也是上天賦予我們的生存本領之一。因為事實上,那些發財致富的機會也正是身敗名裂的陷阱。隻是如果我們生性愛財,就會不克製地去冒那跌人陷阱的危險而已。我們事實上是在工作換過之後,過了好久,才事後有先見之明地想到——啊!那時怎麼沒想到可以賺錢?但“那時沒想到”並不證明下次會想到。因為當下次機會來臨時,我們仍然是隻顧做事而不懂賺錢。

我想,夫婦之間,隻這一點性情相投也就行了。要說希望如愛情小說裏那樣,兩人處處情投意合,我看也不見得佳妙。我不敢想象,假如他也像我一樣隻喜歡文藝和哲學,而不過問政治與世局,那我們這個家還有沒有現在這樣穩定?如果他也和我一樣,天天隻喜歡和一二知友品茗清談,卻不願參加任何社交活動,那夠多麼無趣!而且如果他做事買物也像我一般的粗心大意,對人生的觀念也像我一般的淡泊保守,成天也像我一般的輕鬆平易,毫不嚴肅,恐怕我們的家庭反而無法維持平衡。

同樣的道理,如果我也像他一樣凡事走直線,寧折不彎,恐怕也會有許多不良的後果。

記得有一次,我們給孩子買了一張雙層床。交了訂金,叫店中派人送來,待送到之後,才發現床大門小,無法進入。他當時就毫不遲疑地找出工具,叫送貨工人拆卸窗戶上的木條,打算從窗子將床搬人。而我一想,窗上的木條不但拆卸費時,而且拆過之後,再釘上去的話,一定釘不妥當。那麵窗子正麵對大門,是我家主要觀瞻所係,拆壞了,實在可惜。於是,我決定把床叫送貨工人原個搬回去,退掉算了。退貨原因既非我們出爾反爾,店家倒也覺得情有可原,把訂金也退給了我們。

事後他說:“我怎麼就想不到要把它退掉呢?”

小事如此,大事他也更是堅定不移,言出必行,隻要事情決定,即使排除萬難,也要貫徹始終。這種“拆了瓦房逮臭蟲”的事隻其一例而已。

我想,如果我們的家是一隻船,那麼我和他就是兩個掌舵。當我因太平易輕鬆而惹上麻煩時,可以由他的嚴肅謹慎去矯正;當他因太過認真與理智而把事情鬧僵,無法善後時,則由我的輕鬆平易去轉圜。對孩子,我們名副其實的是父嚴母慈:對生活,我們則各憑自己的天賦去賺得維生之資。當我們需做重大決定時,責任歸他,因為他謹慎仔細而堅定,可以萬無一失;而平常零星小事,隻要能夠通過即可,小有疏失亦無傷大雅,反可多維係一些人和乃可歸入我的權責範圍。

我生平自問頗善觀察事物、分析得失,但至真正決定實行時,總有待他放上一顆砝碼,來穩定我那尚在搖晃之中的天秤。如找房子搬家,孩子選學校之類的大事,資料雖然都是由我搜集,其中利害也都是由我分析,但到了最後付諸實施的時候,卻總是輪到他來逼迫我去實行。所以在家庭決策方麵,我雖是一個性能頗佳的羅盤,但我很少獨斷獨行,因為他才是輪機長。

所以,依我看來,性情不投,意見不合,固然是離婚的主要原因,但也未必一定非離婚不可吧?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