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5章 走出愛的歧途(2)(3 / 3)

離婚與結婚都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情,局外人不能加以幹涉。但是看了他們所發表的文章,引起一種感想,卻也不妨發表出去,不過這並非對於那事件的批評,實在隻是文章思想方麵的幾句批語罷了。

阮真君的文章,我已經說過了,鄭振塤君的那一篇,我也是用心地讀過的。負擔經濟的離婚與放棄遺產的離婚,我以為都可以行,不必勉強希望他們形式的複和。我對於鄭君的境況是很同情的——那更不幸的夫人方麵自不消說——但在那篇文章裏他所給我的卻不是一個很好的印象。我覺得著者是一個瑣碎、嚴厲、自以為是、偏於理而薄於情的男人(或者事實並不如此),在我的想象中,正是我所怕與其為友的一種人。即使這是錯的,但我所得的印象總是這樣。異性的心理或者難以推測,倘若也同我的印象仿佛,那麼,恐怕讀了那篇文章願意去做他的“女友”的就不很多吧。鄭君不知道,世間萬事都不得不遷就一點;如其不願遷就,就隻好預備犧牲,不過所犧牲者要是自己而不是別人;這是預先應該有的決心,倘或對於妻兒不肯遷就,犧牲了別人,對於社會卻大遷就而特遷就,那又不免是笑話了。鄭君的文章一麵又很誠實的,肯老實地露出他的缺點,不加掩飾,這是可以佩服的地方。

本月的《晨報》上登過兩個奇妙的論前廣告,都是關於離婚的,其一是“武止戈啟事”,文日:“我不願再忍受舊婚姻製度的束縛了!我對於舊社會製度沒有維持的任務,對於不合理的什麼禮教和習慣,我隻知道去破壞。所以我決定於今日起與王夢真女士解除婚姻關係!”其二題日:“離婚”。原文如下:“因一時之氣憤貽終身之後悔可惜可惜。夫妻反目兒女遭殃朋友操心家庭倒運,背馳道德違迕法律各走極端是謂自誤,曹娥陳禮育決與沈慕周脫離關係此啟,一月十七號。”

這兩件離婚的內容,我們一點兒都不知道,不能發表意見,隻就廣告看來,覺得理由說得很是離奇。武君的誌向在於破壞不合理的什麼禮教和習慣,原是極好而且正當的,但在他看來,仿佛什麼禮教和習慣的巢穴隻在他和王女士的婚姻關係上,隻要一離婚,那目的便達到了。離婚是男女關係上一種不幸而又不得已的分裂,不能象征禮教和習慣的破壞。我想兩性關係是世間最私的事情,自有其絕大的理由,無須再有堂皇的口實,正如結婚者不必借口於“為天地育英才,為祖宗延血脈”一般,離婚者也不必比附於革命的事業。至於陳君的廣告尤為奇妙,正與武君的口氣相反而同樣的離奇。這種石氏《傳家寶》式的格言,一眼看去必定以為是勸止離婚的話,末尾忽然那樣的結煞,在文章上的確還欠通順,更不必說內容了,我決不像一般遺老,聽見許多離婚事件,便歎息世道衰微,人心不古,但是見了這些文章也不免有點兒失望,因為我想“新文化運動”鬧了這幾年,新的青年至少應該能夠做“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文章了,豈知還是這樣——此外隻有幾篇《驅鱷魚文》式的布告。

但是這類文章之中,最妙的還要算那“甘肅省長委赴各省學務調查員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長楊漢公”給張東蓀君的一封信。楊君因為高文蔚君續娶先妻之妹,1日有師弟關係,便借了綱常名教的話,極力排擠他。這封信裏充滿著真正老牌的“什麼話”(原文登在四月十五日《學燈》上),便是平常最有學者態度,深以罵人為非的張君,也直斥之為“此真狗屁不通之論”,可以知道那文章的奇妙的程度了。信中佳句迭出,真是美不勝收,現在隻引用一句,以供未見原文者之欣賞。楊君以為師弟本是一體,所以不能“結牝牡關係”,而引證日:“無論何人,有對鏡自照而起邪念者乎?

絕無有也,以其原為一體耳。”這真是上等絕妙好詞,恨不令金聖歎一見,不知當如何“拍案叫絕”!本來道學家的頭腦,正如吳稚暉先生說道(原語此處不引用了),充滿著不潔的思想,不足為奇,但這回說的更是奇怪,他似乎以為人是同蚯蚓一樣的,這種思想在變態性欲心理學上有一個很長很古的學名,可惜我記不起了。這種人在社會上傳播精神的病毒,很是可怕可惡,但實在也是一種不幸的病人,值得憐憫的。所以我不想對於他下什麼惡辣的判語,隻把他的文章好好保存,做成變態性欲患者思想的標本,拿來給少年看,時時提示警告,要他們知道;倘若他們沒有常識,尤其是性的知識與正當的人生觀,卻向不潔的1日思想裏鑽進去,便是成為變態心理的病人,像這不幸的人一樣。這也就是我在這裏介紹這一封信的微意。

臨了我要附記一句,聽說甘肅學界為了高漲結婚事件,打了好幾個電報來,請求政府懲辦,而女學生尤其激烈,大有“滅此朝食”之慨,並且自行要求解散以謝名教。

教育部的回電不知怎樣說,但總之似乎沒有照準。我於是不得不非本意地讚美中國的官僚政客,因為甘肅學界的輿論與楊君的“良知”並合起來,其程度還遠在近來很受反對的教育總長的識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