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不幸的婚姻
【英國】拜倫
——致拜倫夫人
漢森先生的一封來信通知了我、他與拉爾夫·內爾先生通信的結果(他已寄來一抄寫件),以及他與勒欣頓博士就我女兒問題的會談結果。我還得知去年春天由拉爾夫·內爾先生向大法官法庭提出的一份對著我來的訴狀,這是第一封有關此事的來信,也是第一封有關我所不了解的問題的來信。
不管這些討論和措施已經導致或可能導致的結果如何,記住,我一直不是第一個挑頭的,但,既然已開始,我亦不會第一個退卻。我最終確信,那種一直珍藏著,不顧一切的情感——即破鏡重圓的希望,盡管這種希望很遙遠——不容置疑是毫無益處的。全麵考慮後,雖然它不是非常樂觀,但還是誠摯的,我把它作為一種病態的錯愛來珍藏。
現在我後悔地與其告別,或許比與你分手時更覺痛苦。
若不加解釋,一般人們懂得,所有的起訴會在我們分居時終止,我頗難猜測,該把我所得知的訴狀歸因於什麼。
不過這目的是清楚的:它要剝奪我對自己孩子做父親的權力,這權力我不應得,就如我既不會濫用也不打算濫用它一樣。你和你那夥人也許對我所已遭受的傷害感到心滿意足,若不是你謀劃,至少用了你的手段。我知道你的辯護和辯解——責任和正義。但行不義者沒有好報,或者,如果這句法國格言還顯得不恰如其分,我可以讓你向一種更古老的語言和更高的權威請教,以譴責這種行為,你可在內心時時將其譴責。
在整個這樁不愉快事件中,我已盡了最大努力來回避痛苦,但不管怎樣,痛苦在我們之間尚存。倘若你偶爾回首,想到為了你家庭的利益,那個在名譽、情感,在一切方麵被當成了犧牲品的男人,恰是你曾經愛過的,而且他——不論你從反麵怎麼想象他——曾愛過你,也是痛苦的。要是你認為我通過向你報複可受到激勵,你錯了:我沒有低下地來實施報複。也許我曾感到惱怒,現在還如此——這奇怪嗎?但在這種惱怒的情況下,除了短暫的表示,自你以此報答我之時起我沒有做出反應,你的行為使我方明白,我們的女兒將成為我們不和的必然繼承人,我們痛苦的繼承人。
要是你企圖通過積累針對我的苛刻辦法來獲得心理上的平衡,你又錯了:你不幸福,甚至不得平靜,以後也不得如此,即使是一般人性所容許的很適中的程度。
至於我自己,對自己的命運有著信心,它會使我堅持到底。命運能比我們更好地安排一切。
已發生的上訴是我應早就意料到的,若把你和你的同夥僅僅作為對我最近逆境推波助瀾的人看待,我難以指責你們,一切似乎並沒有顯示你們蓄意害人的目的可加以充分的係統整理。不過,時間和複仇女神會替我幹的,我卻不會,即使最近還是將來我能辦得到。
你會對這個預言一笑置之——笑吧,但想一想:它是被所有人類的經驗所證明了的,每個即使是無意中引起他人巨大痛苦的人都會得到報複:我已經償還並正在償還——你也會的。
貞操問題
胡適
周作人先生所譯的日本與謝野晶子的《貞操論》(《新青年》四號卷五號),我讀了很有感觸。這個問題,在世界上受了幾千年的無意識的迷信,到近幾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學者正式討論這問題的真意義。文學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托馬斯·哈代的《苔絲》,都帶著討論這個問題。如今家庭專製最厲害的日本居然也有這樣大膽的議論!這是東方文明史上一件極可賀的事。
當周先生翻譯這篇文字的時候,北京一家很有價值的報紙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這篇文章是海寧朱爾邁的《會葬唐烈婦記》(北京《中華新報》)。上半篇寫唐烈婦之死如下:
唐烈婦之死,所閱灰水,錢鹵,投河,雉經者五,前後絕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則其親試乎殺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慘毒,又曆九十八日之長,非所稱百挫千折有進而無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節”的事來替唐烈婦作陪襯。
女年十九,受海鹽張氏聘,未於歸,夫天,女即絕食七日;家人勸之力,始進糜日:“吾即生,必至張氏,寧服喪三年,然後歸報地下。”
最妙的是朱爾邁的論斷:
嗟乎,俞氏女蓋聞烈婦之風而興起者乎?……俞氏女果能死於絕食七日之內豈不甚幸?乃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為己任,餘正恐三年之間,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婦之九十八日也。且絕食之後,其家人防之者百端……雖有死之誌。而無死之間,可奈何?烈婦倘能陰相之以成其節,風化所關,猗歟盛矣!
這種議論簡直是全無心肝的貞操論。俞氏女還不曾出嫁,不過因為信了那種荒謬的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絕食尋死,想做烈女。這位朱先生要維持風化,所以忍心害理地巴望那位烈婦的英靈來幫助俞氏女趕快死了,“豈不甚幸”!這種議討可算得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儒林外史》裏麵的王玉輝看他女兒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輝的女兒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輝自己“生這女兒為倫紀生色”,他看他女兒死了反覺高興,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於這位朱先生巴望別人家的女兒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說出那種“猗歟盛哉”的全無心肝的話,可不是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