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贈自己一枚戒指(1 / 1)

當初決定要嫁人的時候,完全沒想過應該有一枚訂婚戒指。覺得形式的東西,沒有也罷。況且再早些的年代裏,戒指被認為是資產階級那一套,很有些讓人避之不及的。也不知道是否阿Q精神作怪,想著自己的玉手若戴一枚或黃或白的戒指,怕是俗不可耐的吧!

幾年後婆婆一病不起,想著要留下點兒紀念物,便很認真地贈給每個媳婦一枚金戒指,是那種極傳統的式樣,一點兒花紋都沒有。當時容不得半點猶豫,接過來就套在了左手的無名指上。還是怕俗,原想戴一段便取下來,不覺就習慣了,好像並不俗氣,心下有幾分得意:看來這戒指倒沒什麼俗不俗,得戴到人手上才分得出來。

那時還挺年輕,看上去真不知道婚否,把戒指戴在無名指上,據說可表明已婚身份,旁人不輕易操閑心,自己也挺坦然,不是不想嫁也不是嫁不出去。該嫁就嫁了,豈不很好。

這戒指就一直戴下來了,時間一長,簡直完全沒有了感覺,似乎與生俱來似的。有一回在大道海灘邊遊泳,那小東西渾然不覺就慢慢朝手指尖滑去。最後的當兒不知怎麼我突然感覺到了,連忙用右手往下一按,再收緊些,戒指便安然無恙了。

好幾次有人勸我,把這枚戒指送回首飾店回爐一下,弄出個新款式來。我左瞧右瞧都順眼,始終不肯找那個麻煩。再說老人家當初給我的時候,一定沒想過叫我改變戒指的模樣。既然如此,就戴下去吧,有時難免生出物在人非的感慨。但世上的人就是這麼一代一代走過來的,個中有多少苦樂榮辱,悲歡離合,誰又說得清呢!

前不久去了一趟香港,跟幾位同伴到珠寶店閑逛,鬼使神差,竟給自己買了一枚鑲著顆綠寶石的戒指。款式挺大方,價錢又不貴,朋友告訴我,這枚戒指適合戴中指。也好,連同原先的那枚一塊戴著,和平共處。

原先總以為戒指是要等心上人送的,像電視劇中演的那樣,愛你的那個男人托起你的纖纖玉手,一邊小心翼翼地往上戴戒指,一邊纏纏綿綿地說些情話……可惜這樣的機會我從未遇過。確實有過一回贈戒指的事,隻是我和那男人半點兒糾葛也沒有。那男人不過把戒指當紀念品,一次性買回半打,分送給朋友罷了。我是朋友之一,由他做參謀在半打中挑了一個,很自然地,末了真誠道謝。過後想想真好,這樣的朋友能做得長久。

我也就不等人買戒指了,自己挑自己買又是一番情趣。滿街滿城都是戴戒指的男人、女人,他們各自擁有的愛卻不一定跟戒指有關聯,更不一定跟戒指的大小、價值成正比。

戴著自己買的戒指,心裏挺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