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指居民點、工礦以外各種交通幹線及其設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路堤、路樹、附屬建築、溝渠等用地。又分成鐵路、公路、農村道路、機場四項用地。全市交通用地共4.21萬公頃(63.14萬畝),占非農用地15.5%,占全市總土地麵積2.6%。
(三)未利用土地
未利用上地指暫未利用或難以利用的土地和其它各類型都未能包括的土地。分為荒草地(指植被複蓋度在5~30%,暫不能利用,但通過函養植被,改造土地等手段可轉化為林、草等地的土地);撂荒地(指休閑3年以上暫未利用或通過改良土壤,改善條件可轉化為農業用地的土地);鹽堿地(指地表鹽漬嚴重,植物難以生長,暫難利用的土地);沼澤(指常年積水或漬水難以利用的土地);沙地(指地表沙質基本無植被複蓋的土地);田坎(指耕地中固定的壩坎和田坎);砂礫地(指地表砂礫複蓋50%以上,植被複蓋度<5%的土地,但不包括河漫灘);裸露地(指地表裸露,植被複蓋度<5外的土地。包括裸岩和裸土〉其它土地(各分類未能包括或暫未包括的土地)。
全市未利用土地共6.0萬公頃(90..02萬畝),占全市總土地麵積3.7%,占非農用地22.1%。
未利用土地中有些屬於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經濟發展狀況下,自然環境演變過程中一時難以利用的土地,如裸岩、砂礫地等;有些屬於管理不善而形成的,如撂荒地。未利用土地是北京市主要的土地後備資源,應當根據實際製定計劃,分近期、中長期規劃,統籌安排,綜合開發。
在未利用土地中,由於類型不同,開發利用的難易程度也有差別。如荒草地、撂荒地、田坎、裸土,沙地等較易開發利用,而砂礫地、裸岩等開發就較困難。同時,因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差別,各種未利用土地的分布,也有明顯的地區差異:
1.荒草地
主要分布在大興、昌平兩縣,麵積2728公頃萬畝、占全市的53.3%。荒草地麵積在100公頃(1500畝)以上的鄉(鎮)主要有:大興縣的北臧村、蘆城、定福莊、大辛莊、南各莊、榆垡、朱莊等,昌平縣的南口、十三陵、桃窪、流村等;延慶縣的靳家堡、沈家營、張山營等;曆山區的張坊等。大部分荒草地經過改造可以發展林業、果樹或種植牧草,小部分土層較厚、土質較好的地塊可以種植雜糧、豆類或油料,其中也有部分條件太差,利用比較困難。
2.撂荒地
以昌平縣最多(650公頃),集中於南口農場(500公頃);門頭溝區的撂荒地(186.8公頃)主要在大台,麵積109.95公頃(1649.3畝),其它鄉(鎮)的撂荒地一般不超過千由。撂荒地可墾性較好,可種植豆類、油料,也可在條件適宜的地方發展林、果、牧。
3.田坎
全市田坎麵積較大,共2.35萬公頃(35.27萬畝),田坎的利用因地區而兄,平原區如順義、大興、通縣和房山、昌平、平穀等縣(區)的一部分田坎,通過平整土地,發展節水灌溉(如管道輸水、噴灌等),種滿種嚴等措施,可以減少到最低限度,這部分田坎約13400公頃(約20萬畝),如達到50%的利用率,即等於增加6700公頃(約10萬畝)的耕地。山區的田坎,包括土質和石質田坎,即“壩坎”,是梯田的保護設施,主要作用在於防止水土流失,保護耕地,應逐年進行修整長唇,保持其功能,直接利用的價值不大。
4.裸土
巢中於延慶、門頭溝兩個縣(區),占全市裸土麵積的83.8%,麵積較大的鄉(鎮)有延慶縣的張山營、康莊、西撥子、舊縣,門頭溝區的清水、齋堂、沿河城、軍莊、田莊等,此外,豐台區的王佐鄉也有一定麵積的裸土(236公頃)。對於裸土,應區別情況因地製宜的開發利用。
5.沙地
集中於永定河東岸,麵積1866.7公頃口(2.8萬畝)、占全市沙地麵積的77.5%,如北減村、蘆城、掄垡、定福莊、安定、禮賢等鄉(鎮),此外,懷柔縣的北房、楊宋莊兩個鄉(鎮)也有沙地204公頃0.3萬畝、目前,大興、懷柔的一些鄉(鎮)已開始對部分沙地進行改造和利用,如營造防護林、種植果樹和牧草,質量較好的沙地種植花生、西瓜等,已顯示出一定的潛力。以上幾種類型的未利用土地,麵積共2.33萬公頃(34.95萬畝,其中田坎僅計算平原的),根據實地調查,各類上地的可利用係數約為:荒草地70%,撂荒地100%,平原田坎50%,沙地70%,裸土70%,合計15600公頃(23.5萬畝)左右,這是近期農業廣度開發的主要後備資源。
開發利用難度較大的地方如砂礫地、裸岩和其它類型的未利用上地共2.42萬公頃(36.3萬畝),如砂轢地,主要在密雲縣,共3666.7公頃(5.5萬畝),分布在潮河、白河、安達木河、清水河、白馬關河兩岸的不老屯、高嶺、古北口、太師屯、溪翁莊等鄉(鎮)。此外,昌平縣的南口、十三陵、流村等鄉(鎮)和南口農場,延慶縣的張山營、康莊、大榆樹等鄉(鎮)也有分布。裸岩在懷柔縣較多,如懷北、喇叭溝門、長哨營、八道河、玻璃廟、黃花城、黃坎、範各莊等鄉(鎮)共有裸岩3933.3公頃(5.9萬畝),占全市的1/2以上。沼澤地麵積很小,全市僅有50公頃(750畝)左右。這些土地,應作好規劃,在條件具備時進行開發改造或用於非農業方麵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