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三)(2 / 3)

據1990年統計,全市養殖坑塘成魚捕撈量達4.46萬噸,占全市成魚捕撈量87.3%,平均每公頃產魚5.6噸。

(二)水域利用與資源保護

1.水域利用

河、湖、水庫、坑塘是本市重要的地表水資源,除提供工農業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外,還擔負著分洪調蓄的任務,又是淡水養殖基地。

目前北京市水麵利用率已達98.33%,1990年成魚捕撈量達51082.9噸,商品率88.9%,漁業產值22729萬元,成為農業中一項重要經濟來源,也大大豐富了首都市場水產品供應。

2.水資源保護

地表水水質直接關係到人民生活健康,同時又通過灌溉等途徑對土壤和作物產生影響。近年來通過工程治理、加強管理、行政法規等手段,水源汙染狀況有所好轉。全市地表水水體中有毒汙染物(酚、氰、砷、汞、六價鉻)和重金屬(銅、鉛、鋅、鎘)汙染逐年有所減輕。但由於城市居民和郊區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量加大,工業汙水排放量增多,生活汙水和混合汙水量加大,有機汙染物,COD,BOD,氮類化合物增加較快,受有機耗氧物汙染逐年加劇。地表河流中沙河、清河、壩河、通惠河、涼水河汙染仍非常嚴重,位廳水庫受上遊工業汙染嚴重。因此必需繼續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嚴格執行環境法規,加速汙水處理廠的建設。

六、非農用地

非農用地包括城鄉建設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及未利用土地,全市共27.16萬公頃(407.35萬畝),占全市總土地麵積16.5%。

(一)城鄉建設及工礦用地

指城市、城鎮、農村居民點建築用地和獨立於居民點以外的工礦、國防、名勝古跡、旅遊途築用地等。含內部交通、綠化、美化用地。包括:城鄉建設用地、工礦用地和特殊用地,共16.95萬公頃(254.19萬畝),占全市總土地麵積10.3%,占非農用地62.4%。

1.城鄉建沒用地

城鄉違設用地指城市、城鎮、農村居民點建築用地。包括範圍內的居住、機關、工礦、企事業、文化、教育、商業、銜道、綠化等用地。共12.67萬公頃(190.12萬畝)占城鄉建設及工礦用地74.8%,占非農用地46.7%。由於此次調查重點是農業用地,同時考慮到城市內部用地構成極為複雜,僅靠遙感手段難以解決,因此沒有對城鄉建設用地內部再作詳細劃分。

十年來北京市城市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由於曆史上的原因,城區土地利用結構仍不太合理,綠地麵枳少,而工業用地比例偏高,影響了酋都功能正常發揮。據統計,1990年規劃市區內土地利用現狀是,工業用地占16.2%,倉庫用地4.03%,生活居住用地占39.05%,人均綠地6.14平方米。生活居住用地偏低,而工業用地明顯高於發達國家首都,人均綠地麵積差距也比較大。衛星城鎮建設雖然較快,但由於基礎設放不紀套,交通不便,缺乏吸引力,還沒發揮出衛星城鎮的功能。

1.工礦用地

工礦用地指獨立於居民點外的工礦,企業用地,包括為保證工礦止常生產、生活所組築劃的住宅、辦公、商業、街道、綠地等。不包括農副產品生產用土地。城區內部工業用地未單獨分。全市郊區工礦用地共2.65萬公頃(39.71萬畝),占城鄉建設及工礦用地的15.6%,占非農用地的9.8%,。

(1)工業發展與布局

十年來北京工業發展迅速,鄉鎮企業發展尤為迅速,工業布局逐步得到調整。80年代以前,北京市工業主要集中於城、近郊區,城區工業過於擁擠,布局分散,汙染嚴重,造成城市環境質量下降,用水、用電緊張和交通擁擠等問題。近年來,通過綜合治理,對城區汙染嚴重的企業(車間)進行了關、停、井、轉、或有計劃地遷出,取得了一些成效。

(2)工礦用地分布與變化

工礦用地的70.6%集中於遠郊,近郊占29.4%。遠郊分布的工業多為占地麵積大的重工業如采曠業、建材工業等,近郊則多為一些技術密糶型工業如輕工、電子儀表工業等。鄉鎮企業也主要分布在遠郊區,因而遠郊工業用地高於近郊。遠郊區中工礦用地又以中郊圈層分布為多。

工礦用地分布變體趨勢是遠郊增加,近郊減少。與上次調查對比,遠郊麵積增加0.799萬公頃(11.99萬畝),所占全市工業用地比例由58.4%上升到70.6%。工礦用地構成上變化是,倉庫用地比重由13.8%減少到4.2%;采石場和磚瓦場比重由10.6%增加到17.3%,工礦用地比重由69.4%增加到78.6%。

3.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指用於特殊目的專用土地。包括國防用地(指軍隊機關、院校、營房、工廠、粑場等)、旅遊用地(指居民點以外的名勝古跡、大型公園、風景遊覽、療養區的建築美化用地。但不包括旅遊範圍內的森林、果園、耕地、牧草地等農用土地。)、墓地(指大型公共墓地、烈士陵園等用地。包括火葬場、殯儀館等建築用地)、自然保護區(指列為市以上的為保護自然資源而劃定的區域〉。麵積共1.624萬公頃(24.36萬畝)、占城鄉建設及工礦用地的9.6%。其中旅遊用地變化較大,由10年前的2373.3公頃增加到3680公頃(含城區內旅遊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