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不要逞一時的口舌之快(1 / 1)

兩人對論,各執己見,這是常有之事。但是道理是不欺人的,絕無兩張麵孔。在這種情況下,應小心機智地加以處理。有時不妨站在對方立場上,謹慎修正自己的觀點,從別人的思想角度考察自己的動機。隻有如此,你才不會盲目地譴責他人或盲目地自我辯護。

小王和小梅是對交往已經兩年的情侶,小王個性雖強,脾氣尚稱溫和,小梅個性也差不多,但情緒較為不穩,易被小事惹怒。由於小梅口才甚佳,因此和小王若有爭執,不管誰對誰錯,小王總是“輸”得一肚子發作不出來的氣。

有一次,兩人又為了一件事吵架,小王基於每次都無力招架,隻好采取沉默戰術,任憑小梅如何說,他隻是沉默。小梅並沒有因此而收兵,反而逼問小王此舉“用意”何在,一連逼問半個小時,小王終於說:“那我們分手算了!”

小梅是什麼個性的人,當場同意分手了。

事實上,這並不是小梅想要的結果。

有好的口才是好事,但有時候卻也是壞事。說是“好事”,是因為有好的口才,可以說服別人,摧折別人的言辭,但如果不懂得人性,那麼好的口才有時候就會變成壞事。

人與人之間,尤其是摻雜感情在內時,誰是誰非,有時候是很難弄得明白,也不必去弄得太明白的,因為對與錯往往是主觀的認定,而主觀又受到當時的氣氛、自己的情緒,以及二人相處經驗的影響。因此本來沒什麼的事,甚至根本談不上“錯”的事,經過主觀意識的作用,便會複雜起來,如果硬要在這上麵“辯”“爭”得一清二楚,便會有一方被言語傷害。

如果從這則故事來看,常被傷害的應是小王——明知道沒錯,卻要因辯不過小梅而等於“默認”地閉上嘴巴。這種說不出口的氣,任誰都難以忍受的。小王能和小梅交往兩年,不能不說涵養已經到家了。

事實上,二人吵吵鬧鬧,若不太過分倒也無妨,但小王以“沉默”戰術對付的這一次就有問題了。

小王被逼迫表明“用意”,他隻有兩個選擇:

首先,說明自己並沒有其他用意,但在小梅的強勢逼問下,這種回答根本等於“投降”。投降也無不可,男女相愛多年,實在不必太認真,以投降換取“美嬌娘”,劃算問題是,小王忍氣吞聲太多次,始終沒有得到小梅在言語上的對等尊重,原以為此次的沉默戰術可“不戰”而屈小梅,誰知小梅反而比先前更加悍厲。再“投降”一次,那麼以後再也無戰術可用了。所以小王沒做這個選擇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直接“攤牌”,分手算了。這並不是小王的意思,可是為了他一點麵子,不要再顯得軟,隻好做此宣示。小王其實也隻有這個選擇了。

平心而論,小梅“直逼城下”的戰術非常厲害,但她忽略了一點,直逼城下固然可以逼降,但也會逼戰,逼降固然可以顯出自己的威風,但對方不見得心服,也並沒有“降”的理由,因為他沒有錯,於是積憤在心,總有一天會發作。一旦麵子過不去,寧可玉石俱焚,就有可能不惜一戰了。隻要一開戰,絕對兩敗俱傷,自己也占不到什麼便宜。

所以,與人在言語上的交鋒,應考慮到能不爭不辯最好,如非爭非辯不可,則不宜過於尖銳,除非辯論比賽,或牽涉到生死存亡之事,否則不必把對方逼到牆角,因為對方會為了不顯得軟弱而反撲。

在語言的具體使用上,有人“欲擒故縱”,有人“點到為止”,有人“意在言外”,有人“欲言又止”,各有各的巧妙,而一切也都在“掌握”之中,何必非逼對方攤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