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背後的話語形態和利益關係
調查與研究
作者:楊朝暉 閔聖芊
舌尖上的中國——百姓對於飲食的關注度很高,往往會將與之相關的食品安全事件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食品安全是切實關係到公眾生命健康的關鍵環節。
《人民日報》作為黨中央機關報,發揮著耳目、喉舌的重要作用,而它的評論更是占據輿論的製高點,代表了主流媒體對事件的呼聲和定性。本文依據《人民日報》數據庫選取了2003~2012年10年間與食品安全報道相關的65篇評論,這些評論涵蓋了這10年中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三聚氰胺、蘇丹紅、地溝油、染色饅頭、毒腐竹、甲醛血旺、紅心鴨蛋、速凍毒餃子、瘦肉精、西瓜膨大劑、茶葉農藥殘留、陳醋之爭、多寶魚事件、輻照食物、特侖蘇OMP添加物、紅牛飲料安全性等,以此作為話語分析的文本。這些評論多集中於《人民時評》、《快評》、《民生觀》、《公民論壇》、《各抒己見》等欄目中。
話語分析中包含“力量”(force)向度,“一個文本的力量部分是它行為的組成部分,是它的解釋性意義的組成部分,即:它被用來發揮社會效用的東西是什麼,它被用來‘履行’的是什麼樣的‘言語行為’”。①在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評論中,對風險的認知和界定尤為核心。風險社會是對於當下時代特征的形象描繪。有學者認為:風險=可能性×結果。②另外也有學者指出:風險=危害+憤慨。③《人民日報》的評論既涉及前者,即對事件的危害性作出判斷,也有對於情緒的應對和輿論的疏導。
為安全護航:政府、企業、公眾三點發力
食品安全問題關乎多方的利益與權責,當有風險事件發生之時,首先涉及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問責。而政府作為社會管理的主導方,自然有無法脫卸的千鈞重負。如在“瘦肉精”事件中,《食品安全,警鍾為誰而鳴》就直指要害:“基層檢疫監管者的失職,多頭監管形成的責任縫隙……相關部門的護短。”④但更多的評論則呼籲政府應該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主動前置”,強調政府在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管理的時候,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化被動為主動,“惟其如此,才能走出被動應對的尷尬,不斷增強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任感”。⑤對於政府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應該主動采取的預防性措施有一定的思考:“各級政府部門及有關組織能否主動作為,一方麵約束自身行為,另一方麵適應當前渠道多元、利益多元、訴求多元的新情況。”⑥
企業是食品安全事件中至關重要的一方,往往因為生產過程中的疏漏或過失而成為眾矢之的。另外,企業有時也會被謠言誤傷,而成為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受害者,甚至在朝夕之間信譽不再,利潤蒙受巨大的損失。對於出事企業的曝光是有必要的,如在“瘦肉精”事件後就對相關的企業進行了強烈的譴責。⑦而在泛論食品安全事件責任的時候,則更突出企業的“品牌”屬性,以此對其進行約束。呼籲企業發揮好品牌的力量,同時履行職責的評論較為普遍,“‘問題雞蛋’事件及三鹿奶粉事件給我國每個企業上了一課,那就是一個有遠見的企業隻要在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始終自覺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那麼它才可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才有可能做成一個百年老店”。⑧道德倡導與曝光譴責兩種方式恩威並施,相互補充。
而《人民日報》的評論中最為突出的特點則是強調消費者的主動性。在新媒體環境下,消費者往往還扮演著傳播者和監督者的角色。正是對於這一點有充分的認識,《人民日報》時常呼籲要打好“人民戰爭”,這樣的語彙使用將公民作為社會共治一方的地位凸顯出來了。
總結而言,就是“吃得更安全,生產者的敬畏之心不可少;監管者的責任之心不可丟;消費者的維權之心不可缺”。⑨涉及食品安全問題時,《人民日報》評論往往不會僅著眼一方,而是多點發力,但根據具體事件有主次之分。除了這最重要的三方之外,也會進一步思考媒體、專家、整個行業聯盟以及第三方機構的作為,愈發強調公共治理主體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