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留下的記憶實在是太多了,太過美好了。如果當年爸爸沒有和那個女人在一起的話,我想我們是不可能離開這裏的。

伸手去觸摸房間裏所有的東西,那個陶瓷娃娃是爸爸出差到日本給我買的,我還記得當時自己好喜歡呢?

一直像生命一樣珍視著,可是就在那一個晚上,我用盡全身力氣摔壞了它們,殘渣一直不舍得丟掉,我還記得一直保留在自己的床下。

床頭上的婚紗照,是爸爸和媽媽結婚十三周年紀念日那天照的,本來他們還很害羞,多大年紀了,還穿婚紗照,那個時候他們的眼裏隻有對方,就連身後的自己都顯得那麼多餘呢?當時我好像吃了好大的醋呢?

一一環視,發現這裏的記憶是最單純的,最快樂的,在這個家裏,我覺得是自己最幸福的,因為有爸爸媽媽的愛。

顫抖的手緊緊握住了,深深的閉上了眼睛,日曆上分明顯示二零零年,九月一日。

我捧住了臉,老天那!我竟然回到了十年前,最幸福的時候,爸爸和媽媽還沒有離婚,我還沒有遇見逸風。

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我曾經想過,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要改變自己的曆史。我想要一個完整的家,想要若西活著,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不再愛蘇逸風。

因為老媽見不得我一副又生又死的模樣,勸我要出去多走走,去逛逛街,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我不禁有些好笑,總是這樣,平常凶巴巴的,發現有不對勁的地方就開始加倍彌補我。

臨出門的時候還塞了我幾百元的大鈔,我差點誇張的大喊,“老媽,你會讓我以為我得了什麼絕症了。”我知道這句話換來的肯定是暴力的象征,讓我想到了,蠟筆小新的媽媽給的拳頭。

你可要知道,在十年前的那個時候,五百多塊是多麼的值錢。照我來看,不知道能吃多少碗酸辣粉呢?

再一次走過熟悉的街頭,有些建築物在十年後都已經全部拆掉了,而我再一次看到的感覺,好像是離家多年的流浪者,熟悉且又陌生,還有著絲許的感動。

我終於能夠體會那群流浪在外的人,思念著自己的家鄉的情感。哪怕是家鄉的空氣,藍天,沙子……都倍感親切。

走進了最早開設的百貨商場,靜靜的看著,雖然不買任何衣服,可是還是覺得自己又再一次回味了一下當年的品味。

不由自主的搖搖頭,當年的自己什麼眼光啊?還記得王菲曾經穿過一件灰色堆領的無袖襯衫,我可是哈了好久的。

那個時候拿著王菲的大海報,跑遍了所有的大街小巷,就是沒有,甚至連相似的也沒有。

害的我沮喪了好久呢?一度有了無衣服穿也尚可的念頭。

其實一個人的欣賞眼光不在於天分,而是能不能快速的順著潮流而動?很顯然,我接受的並不是太快,要不然,這幾年的我總是以為平淡才是美呢?

走了一上午了,也實在是累了。我決定讓自己享受一下,找一個涼快一點的地方,好好的休息一下。

看見不遠處有一家破陋的店麵,我直覺擦擦眼睛,睜開看看,再看看,再擦擦我明亮的大眼睛,終於肯定了那的確是我最喜歡的kfc,老天啊!我的夢已經破碎不堪了。

抬起了笨重的腳步,走了進去。“歡迎光臨肯德基。”收銀小姐甜美的笑容,真是早幾年的服務最優質啊!我走向櫃台,“您好,請問您想點點什麼呢?”

滿腦子奧爾良烤翅,嫩牛五方,香甜粟米棒,黃桃蛋撻,檸樂,咖啡雪頂等等,好多好多,全部扼殺在搖籃之中。這些東西現在還沒有現世,我說了出來,別人還以為我是砸場子的呢?隻能僵硬的指著頭頂的一份廣告牌,“請給我來一份這個套餐。”

“好的,您稍等。”

找到靠窗戶的好地方暫且落座,我比較喜歡一邊吃一邊看著窗外,觀察路上形形色色的人群,那種感覺好像自己是一個心裏醫師,仿佛自己能看透那些陌生的人。從兜裏拿出了爸爸給我買的隨身聽,按鈕的方向我已經有些不太熟悉了。

終究還是放出了歌曲,張宇的歌,雨一直下。我幾乎一瞬間拔下了耳機,老天那!這首歌我已經聽得耳朵都快要起繭子了,還記得那時候一直很喜歡張宇那種嘶啞的聲音,所以有一段時間,我幾乎是半天以上的時間就隻聽他的歌,直到我開始惡心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