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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任幹部將試點“曬家底”

公務員實務·重要的是創新與執行

作者:溫如軍

2013年底,中紀委網站刊出《如何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規製度體係?》一文,指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製度的試點,抓緊製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

重點完善公務、任職等回避製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專門就健全反腐倡廉法規製度體係提出了明確要求,體現了必須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理念。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使反腐敗走向規範化、製度化,這是我們黨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根本方向。

文章指出,防止利益衝突是現代廉政立法的基礎,是加強領導幹部從政道德建設、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舉措。要進一步完善市場機製,重點解決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等領域中利益衝突問題。要進一步完善利益衝突回避製度,重點完善公務回避、任職回避、地域回避製度。並嚴格執行公職人員行為限製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相關製度規定,防止領導幹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私利。

幹部家屬從業、財產等事項須公開

同時,記者注意到,對於防治“裸官”現象,該文章強調,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製度的試點,抓緊製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

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製度。製定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強化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

另外,文章還強調,要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健全防範腐敗分子外逃和追逃追贓機製,逐步形成與堅決懲治腐敗和有效預防腐敗要求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係

(分 析)

不能有申報無審核

據了解,我國部分地方試點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已久,但效果始終不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薑明安表示,其原因是沒有嚴格的審核製度保障。有申報沒有審核,申報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有申報無審核,我們不可能知道申報者申報的財產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不區分申報者申報的財產的合法與不合法,申報就隻能是徒勞無益地走形式。

此外,有申報無審核,還會不可避免地慫恿一些官員少報、瞞報財產,從而使反腐部門的反腐決策可能建立在虛假數據的基礎之上。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周淑真在2012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開的座談會上提出,盡快實行官員財產申報應是反腐敗的突破口之一。她建議立即建立財產申報製度,一步到位很難,可采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誰想從政,誰先公布。各級領導幹部在新提拔前,申報個人財產並核查公示公開,作為提升的前提;對現任的領導幹部采取“自報”方式,規定一定時期、一定額度、一定事項,主動自報,進行備案,可減輕處理甚至既往不咎。但有病不自報,一旦查出必須給予嚴肅處理

(解 讀)

這是官員財產公開的新探索

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張希賢昨天表示,“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是一個新的提法。

之前已有部分地區推行過官員財產公開的試點,這種試點是全麵的,實行起來阻力會比較大。

據了解,從2009年初新疆阿勒泰宣布實行官員財產公示,到廣東省紀委宣布將選擇兩個縣區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公開,我國官員財產公示製度的地方探索已有四年多。

黨的十八大後,試點官員財產公開的地方政府認為,高層釋放出的反腐信號將推進全國更大範圍、更徹底的官員財產公示,這也是試點城市的期待。“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說白了就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這樣,阻力會相對比較小,可以說是官員財產公開的新探索。”張希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