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設宴巧破案
懸疑誌
作者:陳誌國
金朝時,元好問到鎮平縣擔任縣令。上任第二天,他就遇到了一宗奇特的賣地案。
這天一大早,有人前來告狀。
元好問接過狀紙一看,狀紙上寫道:現有本縣金家莊村民金二狀告本村秀才金詩書,金詩書雖飽讀聖賢之書,但不行聖賢之禮,四體不勤、五穀不分,以致家道中落,淪為賴皮。其父生前曾將村東三畝三分地以五百兩紋銀賣給原告金二,但其父死後,金詩書耍賴死不認賬。望大人明斷是非,替小民金二做主。
元好問看罷狀紙問金二:“你說金詩書父親生前把地賣給你,可有賣地契約?”
金二連忙從懷裏掏出賣地契約,交給元好問。
元好問看了一遍,見契約上賣地因由、立約日期、方位麵積、證人等一應俱全,急忙令衙役傳來被告金詩書。
金詩書不知出了什麼事,一到縣衙大堂,對元好問輕施一禮,問:“不知大人喚生員到此,有何見教?”
元好問說出金二狀告他的事由。
金詩書辯解道:“非也,非也,子虛烏有,夫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此等下作小人之語,豈可信乎?”
元好問看著金詩書酸溜溜的做派,心中暗笑,傳令金二的幾位證人到堂。在堂上,證人們都說金二狀紙上說的是實情,咬定是金詩書想賴賬。
元好問眉頭一皺,問金詩書:“請問,你家的這塊地究竟在哪兒?”
金詩書眼珠子翻了半天,才猶豫地說在村南。
他的話引來哄堂大笑:眾鄉鄰全都知道,狀紙上也寫得明明白白,那三畝三分地在村東,金詩書卻把自家的地說成了在村南,說明這小子確實是在信口胡說!
元好問一拍驚堂木,喝道:“大膽,竟敢在大堂上糊弄本官!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何話說?”
元好問的驚堂木一響,嚇跑了金詩書的“之乎者也”。他連忙“撲通”跪下,大呼“冤枉”,並結結巴巴地說出事情的始末。
金詩書從小閉門讀書,中了秀才之後,更是“兩耳不聞窗外事”,從不下地幹活,全靠老父親下地耕作養活。金詩書還說,他聽父親說起過,鄰居金二看中了他們家的三畝三分地,但老父親一直到死都不曾變賣祖宗留下的田產,如今這份契約一定是假的。
原告人證物證俱在,被告則大呼“冤枉”,至此,這宗賣地案成了棘手的“悶葫蘆案”。元好問眉頭緊皺,尋思自己既名“好問”,何不多問上幾問?於是他命人把金詩書等人暫且帶下,單單留下原告金二。
元好問客氣地請金二坐下,和顏悅色地與金二拉家常。金二見新來的縣太爺沒有一點兒官架子,預感自己不但能贏得土地,而且會贏得特有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