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夫子,請自重(2 / 2)

何謂倒打一耙,趙梟已深刻的演練了一番。

秦楚歌微垂眼簾,不去瞧他,語氣淡淡道:“趙夫子高風亮節,楚歌佩服。此處風景甚美,趙夫子慢慢欣賞,楚歌便不打擾了。”說罷就要離開。

並不是秦楚歌有多麼的膽小,隻是她深知小不忍則亂大謀的道理。重生而來,與趙梟相識,對秦楚歌而言絕對是個意外中的意外。趙梟為人深不可測,行事作風讓人摸不著門路。無論前世今生都是秦楚歌不可招惹的存在。哪怕如今的秦楚歌比趙梟多活了一世,不到萬不得已,她也絕不會走險去惹惱這個危險人物。

“站住。”懶懶嗓音磁性十足,一如他的人一般,邪氣魅惑。

“集考近在眼前,秦學子不在家安心休養,跑到這荒山野嶺來作甚?”趙梟掃了一眼停下步伐的秦楚歌,便收回目光,漫不經心的整了整有些褶皺的衣袖。幾縷青絲甚是調皮的盤旋在肩頭,墨黑青絲與紅袍相互呼應,彰顯出無法言喻卻絕對極致的魅惑。

便是這般懶洋洋的姿態,這般隨意的作為,也勾顯出無盡優雅與神秘。

秦楚歌聞之轉頭看向他,眼睛眨巴眨巴,忽而偏頭一笑:“趙夫子不知道麼?”

看著秦楚歌臉上寡淡神色褪去,換做一副小女兒家的嬌俏,趙梟勾起一抹玩味的邪笑,薄唇微啟:“知道什麼?”

秦楚歌萬分無奈的攤開手心,聳了聳肩,一副極為誠懇的模樣道:“知道楚歌是特意來此抱佛腳的呀。”

聽完秦楚歌的言語,一瞬間的驚愕後,趙梟幾乎想要失笑,小小丫頭,狡猾如狐,特意來抱佛腳的,嗬~這種話竟也能說得出口。

麵前的少女個頭小小一隻,隻達他的心口處。雖未到全盛時期,容貌卻已顯傾城絕色。分明是還未及笄的年紀,卻總是一副成熟穩重的模樣,不似當日在宏宇書院見到的精致裝扮,三千青絲隻用一隻白玉簪挽起,玉簪上雕刻的桃花,一如她的容顏般美好,美好到讓他途徑此地時,還以為看到了落入凡間的仙子。少女桃花眸中的調皮尚未完全散去,素手乖巧的交疊在胸前,規模規矩的站在那兒。儼然一副閨閣小女子的模樣。

當真隻是個不諳世事的嬌俏少女嗎?趙梟邪氣的鳳眼微閃,笑容頗有些冷意。

德榮寺隱於深山,別說豆蔻女子,就是常人一年到頭也見不到幾個,這丫頭顯然不似那些個求神拜佛的人,卻偏偏出現在了這裏,事出反常必有妖。既然來了,無非一種可能。

有所圖才會有所為,此乃亙古不變的真理。

不過是他一隻手就能拎起的小小丫頭,能圖些什麼呢?

嗬~當真有趣得緊呀。

趙梟神情似笑非笑,說出的話也夾雜著似有若無的諷刺:“秦學子如此勤奮,區區集考,自當不在話下。”

將秦楚歌臨時抱佛腳的戲言,誇作勤奮,怕也隻有趙梟會如此。

秦楚歌眉眼彎彎,儼然一副沒將趙梟的諷刺話語聽進耳的模樣,彎腰一禮:“承夫子吉言。”

油滑模樣看得趙梟直皺眉,他上下打量了秦楚歌片刻,忽而又嗤笑出聲,語氣淡淡嘲諷且帶有一絲不屑道:“怎的今日這般沒脾性了。”言下之意,怎的不見那日在宏宇書院的巧舌如簧了。

秦楚歌無視趙梟言語,默默垂首不言。

恰同趙梟所想,秦楚歌也不相信無緣無故的巧合,今日與趙梟相遇,絕非偶然,趙梟應當是來做什麼事的,機緣巧合下才和她撞在了一起。趙梟的籌謀,秦楚歌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隻願今生如前世,與趙梟井水不犯河水,兩者毫無瓜葛。

然事實當如何,誰又知道呢?

趙梟見秦楚歌不言語也不尷尬,優雅的伸手從一旁的矮竹上扯下一片竹葉,瞧著手中的竹葉,他卻嫌惡的皺了皺眉,揚手就將剛剛摘下的竹葉扔掉了,爾後悠悠然從雲袖中掏出一條白色手絹,不急不緩的擦拭著觸碰過竹葉的手,手上動作未停,嘴上又激道:“難道被我說中了,你當是個沒脾性的?”

在沒有說討人嫌的話的前提下,美人做什麼都是一副美景,瞧著賞心悅目。看了一眼莞自得意的趙梟,秦楚歌狠狠皺了皺眉,暗暗吸了一口氣,淡淡道:“夫子覺得是,那便是了。”

趙梟行事一慣猖狂,獨愛不按常理。同這類人打交道,秦楚歌謹記,少聽不想聽的,少說不願說的。何況此地獨她一人,此人又太過難測,和他對上,她著實沒有勝出的把握,故而還是先行離開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