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縣長在白米縣工作五年,政績有目共睹,正作為副市長候選人在進行考察。誰枓,“黃鑫”事件卻突然發生。雖然他進行了緊急處置,但惡劣影響卻很快就傳遍了全國。

幾天後,郭市長親自打電話叫林縣長去一趟。一個小時後,他到了郭市長辦公室。眉頭緊皺的郭市長讓他坐下,說:“我就不拐彎抹角了,現在省調查組已查明,你們縣鴻利藥業公司生產的‘黃鑫’注射液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這批產品未按批準工藝參數滅菌,已導致黑龍江、陝西、湖南等地PP人死亡。省調查組研究後認為,現在媒體都緊盯著此事,你是縣長,應當對社會輿論和受害者家屬有個交代……”

林縣長突然一震:“叫我引咎辭職?”

“我理解你,我也覺得你沒有責任,可是,媒體在緊追不放呀……每天打開報紙、網絡,鋪天蓋地都是這個事,省裏和市裏壓力都很大!”

雖然林縣長極度不滿,但第二天,他“引咎辭職”還是成了各大媒體的要聞。

林縣長回到在市裏的家,滿腔怒火無處發泄。老婆上班走後,他對著家裏的牆壁發火:鴻利公司是股份製企業不是國有企業,我也不是公司負責人,我有什麼錯?我沒有錯!憑什麼讓我引咎辭職?我怎麼就這麼倒黴,當了替罪羊!……

他老婆下班回來,見他還在嘟囔著,便勸他:“忍忍吧。風頭過去,還會給你安排工作的。”

可是林縣長不能接受:“但是,我太冤了!”

但他仍每天關注著“黃鑫”不良事件的處置進展情況: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已全被刑拘。三個月後,賠償等工作結束,公司相關責任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黃鑫”事件漸漸淡出了公眾視線。

林縣長老婆高興地說:“估計,過不多久上級就該給你安排工作了。”

正說著,一位“不速之客”突然而至。這位“不速之客”是林縣長的中學好友鮑明,後來去了澳大利亞並入了該國國籍。經過多年打拚,他買下了一個大葡萄莊園,生產幹白葡萄酒,一年前回國開拓市場。

林縣長的事,他早從報紙上看到了,說:“我這次是專門來看你的……”

林縣長一提這事,就氣不打一處來:“你看我冤不冤?”

鮑明卻說:“可是,你確實有領導責任呀!”

“我有責任?我是縣長,是管宏觀工作的,全縣那麼多企業,每個企業出了事,難道都要我負責?”

“你是一縣之長,你當然要負責!引咎辭職,是為自己政策失誤或失職、瀆職導致人民生命財產或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況下,根據從政道德要求,而主動辭去其職務的一種政治擔當。‘黃鑫’事件死了11人,不重大嗎?你不該辭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