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季明出身書香門第,講究的是‘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對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鑒賞力。非但能夠自己大快耳頤,捎帶著還能以半個主人的姿態,向史朝義介紹一些名菜背後的掌故。而古銅臉漢子史朝義,則顯然接受不了這種過於精細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麵前後隻是懶懶的挑上幾筷子,便開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見對方瞳孔灰中透黃,猜到此人必定是漢化的胡兒。拍拍手,笑著叫過夥計,“我今天餓了幾乎大半日了,這種吃法幾時才能吃飽?趕緊讓廚房烤隻母鹿來,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義聞聽,登時眼中就是一亮。待幾個夥計用銅盤抬著一頭半熟的母鹿入內,更是食指大動。當即舉起酒盞,大笑著說道,“多謝明允老弟對我這個粗人多加照顧。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勞煩夥計們了吧。咱們兄弟三個圍將過去,自己動手,邊吃邊聊,豈不是更是痛快!”
“理當如此!”王洵點點頭,笑著起身。
“焚琴煮鶴!”顏季明白了史朝義一眼,低聲抗議。卻無法以一人之力與其餘二人強拗,隻好端了酒盞,磨磨蹭蹭地走了過去。
長安城內,原本就有很多投降過來的突厥貴胄居住。所以廚子們烤鹿烤得極其地道。表麵上金燦燦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貼著骨頭處卻能帶出新鮮的血津來。史朝義年齡看上去比其二人長上幾歲,便理所當然做了持刀者。先將鹿頭前額處的肉切了,擺到盤子裏敬給此間主人王洵。然後又將鹿背處最細嫩的肉切下一條,笑著送到顏季明麵前。
這是標準的胡人禮節,王洵和顏季明都約略有些不習慣。但同時也都念在史朝義為人豪爽大氣的份上,笑著用雙手將盤子接了。見新老兩位朋友如此照顧自己,史朝義愈發感到高興。端起酒盞,引吭高歌,“蒼狼子孫,雄鷹為伴。四野無際,群山連綿。天高萬丈,鷹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巔。白雲遮不住雄鷹的眼睛,青山擋不住蒼狼的視線.......”
調子是突厥人的長調,歌詞卻是翻譯成了漢家文字,無論韻腳和意境,都無甚可取之處。但聽起來卻別具一番蒼涼滋味,隱隱還透著幾分無法折服的驕傲。王洵是第一次聽到這種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覺將杯中的酒喝了個幹幹淨淨。見史朝義還沒停下來的意思,趕緊又命夥計給自己斟滿了一盞,端在手裏大口品味。
接連喝光了三盞葡萄酒,史朝義才終於把一首祝酒歌給唱完了。喜歡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舉杯陪了兩盞。然後用刀子割了一塊帶著血津的鹿肉,邊吃邊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沒想到來了長安,還能遇見明允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點賞賜都替安伯父討不到,也不虛此行了!”
“豈止是不虛此行!”聽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顏季明笑著調侃,“你坐在李白寫詩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後凡是到臨風樓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詩,必然也會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輝映,相得益彰!”
“小顏休要戲弄我!”跟顏季明混得已經無法再熟了,史朝義直接喚著對方的姓氏抗議,“我不過是個老粗,怎配跟謫仙相提並論。隻是覺得跟明允一見投緣,所以拿一首歌來助興而已。待會兒咱們走了,掌櫃的估計要命人連洗五遍地,才覺得洗幹淨了這間屋子裏的俗氣!”
“那倒不至於!”很欣賞史朝義的坦率,王洵笑著搖頭。“追究詩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時興起所唱。隻求唱得痛快,有感而發,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轍押韻,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璣。史兄剛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發,直抒胸臆!這句話說得好。我喜歡!”史朝義毫不客氣,立刻全盤接受了王洵的恭維。
“呸!”顏季明氣得差點沒把一口酒全噴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駁,卻突然發現王洵的話根本無從駁起。‘四詩’當中,的確有許多直抒胸臆的經典。比如“上邪,我欲與君相知,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這類,分明是個女人發的毒誓,粗鄙之處,並不比史朝義剛才唱得長調強上多少。(注2)
注1:安祿山的父親為來曆不明的西域胡商,母親為突厥巫女。其本名為軋犖山,與亞曆山大同音。
注2:四詩。.《詩經》的四體:《風》﹑《大雅》﹑《小雅》﹑《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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