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她叫馬蕭蕭(1 / 1)

“我叫馬瀟瀟”這樣一個常規的自我介紹的開頭。我記住了她的名字。並沒有什麼偉大的理由,也不是什麼一見鍾情,僅僅是因為她漂亮,或者說我是見色起意,而起意之後,記住名字那是必然的,而後當然也就是計劃下一步的接觸,當然我並不著急,同是一個班的,來日方長,並且對於我一個剛入學的大學生,還有好多事值得我去好奇。

自然,在接下來的軍訓中間,與她沒有過多的接觸。但是,一次,兩次,三次,的驚鴻一瞥,我確實把她的樣子複製了一份在我心裏。

“靈巧”二字足以完美形容。靈,是由內而外若散發出來的氣質,這種抽象的東西妙不可言,可思而不可思。當時我就在想她肯定看過紅樓夢,林黛玉的那種“裝腔作勢”,舉手投足之間莫不深深地吸引著我。越是看不懂,越是迷戀其中。有人說“美國人喜歡色彩,是因為他們不懂色彩。”我想我當時的心靜當是如此。巧,自然是她的天生麗質,膚白貌美,腰肢纖細。愛美乃人之常情,後來我常常在想,她若是歪瓜裂棗我當初怕是自動屏蔽了吧。可是,她不是,她在我心中越來越完美,一發不可收拾。

正所謂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而後,我饑渴難耐,恨不得要她馬上宣布她是我的。

就是這麼一個並不真摯的開始,我怎麼也沒有想到如今她會在我心中如此不可割舍。

難道說偉大的愛情都是要接受命運的摧殘,苦盡甘來,才算是真正的幸福嗎?我想不通。

想著想著,迷迷糊糊地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