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於創新城鎮化融資方式的思考(1 / 2)

對於創新城鎮化融資方式的思考

宏觀經濟

作者:孟曉珊 章曼娜

摘 要:城鎮化對於縮小城鄉差距、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國民經濟穩步前進具有重要意義。在城鎮化過程中,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公共服務這三個主要項目的建設都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本文通過分析中國現有的服務於城鎮化的主要融資方式及其局限性,從金融創新服務城鎮化、政治體製完善服務城鎮化這兩個角度出發,提出城鎮化進程中多渠道、多元化、創新型的融資方式。

關鍵詞:城鎮化 金融創新 政治體製

自黨的十六大確立城鎮化戰略以來,我國的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2年我國城鎮化率已達52.57%,今年預期達53.47%。目前,巨量的資金缺口成為了影響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關鍵。據國研中心測算,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點,相關的投資就可能超過1萬億元。相對於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減少、銀行借貸困難以及債務到期的種種難題,創新城鎮化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顯得尤為重要。

一、中國城鎮化融資的主要方式及其局限性

1994年的分稅製改革和2008年的金融危機迫使中國城鎮化融資從以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為主轉變為以土地財政、地方融資平台、地方債為主,外資和民間資本為輔的融資方式。在城鎮化的過程中,這些融資方式為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公共服務三類項目提供了大量的資金,促進了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但是,在提倡新型城鎮化之際,這些融資方式逐漸顯現出其局限性。

(一)土地財政及其局限性

以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城鎮化融資模式已經難以維持城鎮化發展中必需的巨量資金流,土地財政便成為了推動城鎮化發展的主要動力。地方政府通過經營土地集聚了大量建設資金。但是,土地財政存在著以下弊端:政府對農村土地的征用使得大量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耕地,在既“失地”又“失業”的狀況下,社會穩定和發展受到威脅;收支規範與監督機製的缺乏致使資源、資金嚴重浪費;政府投資影響產業結構調整,加劇了建築業、房地產業產能過剩。

(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及其局限性

在合法融資渠道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地方融資平台應運而生。從資本化角度考慮,地方投融資平台主要由特許權資本化、土地資本化、政府支出資本化這三個渠道為城鎮化建設提供資金。地方融資平台存在著許多問題製約其可持續發展:融資過度依賴銀行以至於形成了以銀行貸款為主要來源的單一結構;根據《擔保法》,國家機關不能作為保證人,因此,地方政府出具的擔保承諾函不具法律有效性;政企分界模糊、償債責任不明確,資金管理不規範、信息不透明。這些問題會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對城鎮化融資帶來負效應。

(三)地方債及其局限性

在城鎮化的過程中,銀行貸款也是資金融集的主要方式之一。地方政府主要通過地方融資平台和土地抵押融資的方式向銀行取得貸款。國家審計署《關於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情況的報告》指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10.7萬億元,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約為6.71萬億元,占62.62%。麵對著不斷增加的大量債務,地方政府有限的財政收入使其償債能力不足,從而造成債務積壓,使得銀行貸款成為不可持續的融資方式。

麵對未來城鎮化的巨大資金缺口,以上幾種融資方式皆呈現出“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狀態。為了能夠保證城鎮化進城中所需的資金,多元化、多渠道、創新型的融資方式顯得尤為重要。

二、多角度考慮融資方式的創新

作為城鎮化建設的主體,地方政府在城鎮化過程中的領導地位不可撼動。本文主要從金融創新服務城鎮化、完善政治體製兩個角度來闡述多元化、多渠道、創新型的融資方式。

(一)金融創新服務城鎮化

1.營造投資環境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即市政債券(Municipal Securities)。隨著我國地方債券的發行機製、定價機製以及二級市場流通渠道的進一步完善,政府可以嚐試發行專門的城市建設債券如收益債券,募集社會閑散資金用於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項目建成之後的有償使用能夠為發行的收益債券提供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未來穩定的資金來源有利於提高基礎設施收益債券的信用評級,降低融資成本,延長融資期限,這些優勢有助於提高民間資本使用效率的同時促進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