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營改增”對部分現代服務業的影響
財政金融
作者:潘仁怡
摘 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發展轉型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結構性減稅的重要內容。本文主要闡述了“營改增”促進了經濟結構的調整及部分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
關鍵詞:營業稅 增值稅 產業結構
當前,我國正處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對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提高國家綜合實力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建立健全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財稅製度要求,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利於完善稅製,消除重複納稅;有利於社會專業化分工,促進三次產業融合;有利於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有利於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
一、“營改增”進程
2011年3月,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擴大增值稅征收範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 。2011年11月,國務院批準營改增試點方案(總綱)。根據該方案,郵電通信業納入試點範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針對上海試點同時印發了一個辦法和兩個規定。2012年1月,上海地區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始試點,試點情況達到預期效果。2012年,試點地區應自2012年8月1日開始麵向社會組織實施試點工作,完成新舊稅製轉換時間:北京,9月1日;江蘇、安徽10月1日;福建(含廈門)、廣東(含深圳)11月1日;2012年12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宣布:天津、浙江(含寧波)、湖北省正式啟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這意味著國務院2012年設定的“營改增”試點,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8省市的改革階段目標已完成。近期,國務院明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時間表,希望在“十二五”期間全麵完成“營改增”改革。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3年4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2013年8月1日起試點在全國範圍內推開,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當擴圍納入廣播影視作品的製作、播映、發行等;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
二、“營改增”改革必要性及意義
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圍繞製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谘詢服務。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營業稅是一個價內稅,而增值稅是個價外稅。進行“營改增”的改革之後,服務商品的價格會呈現相應的下降,成本會相應降低,使得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相應的成本上漲(包括交通運輸成本、物流成本、人工成本)能夠通過稅收的下降得以一定的衝銷。在這種情況下,便於企業提供更優秀便捷的服務。
(一)“營改增”改革必要性
1.從稅製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稅和營業稅並行,破壞了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影響了增值稅作用的發揮。隨著我國工業化的推進,現行稅製的整體框架中,增值稅與營業稅並存導致的問題日益凸顯。在上世紀90年代,當時產業政策的著力點在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發展還處在相對較低的水平,營業稅的弊端還不突出。權衡利弊,1994年稅製改革依然在第三產業保留了營業稅,並且主要作為地方稅存在,有利於調動地方發展第三產業的積極性。經過近20年發展,我國成了“世界工廠”,產業鏈條短使我國產業的附加值普遍偏低,缺乏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