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禁忌
(1)衣服忌反著穿,反穿衣服如穿孝服,表示家中服喪事。
(2)食飯挾菜忌用筷敲擊盤碗,用筷子敲擊盤碗是乞丐討吃的手法,也是逗狗貓等畜牲進食的訊號。同時忌將筷子豎插在飯菜碗上,這是祭死人的方式。
(3)客家人住房內擺設眠床忌正對屋頂橫梁。認為橫梁壓頂預凶,且易生惡夢。床位不可直向房門,也不宜腳朝門口睡覺,這是喪事象征。
(4)出門辦事忌逢“三煞日”、“空亡時”。生了小孩不直呼生了,稱“供”了或“輕”了,“產”了。
(5)老人年老了不宜直呼“老”了。“老”了是死的代名詞,宜呼年歲多了或年歲高了。探病時間忌在下午、晚上和農曆初一、十五日。下午諭日已過晝,晚上諭日落西天,初一、十五日是敬神祭鬼的日子。問訊病人忌直呼病字,宜問“那時不自在”?“那裏不自然”?
(6)客家俗諺“豬來窮、狗來富、貓來帶麻布”之說,忌用豬、貓無償贈親友。帶麻布是指要穿孝服,不吉利。即使對方收了狗貓也要回贈禮物才算吉利。
(7)客家人在路上遇不認識的中、青年婦女,忌稱“大嫂”、“大嬸”、“伯母”、“叔娘”之類稱,宜稱“大姐”或“細妹”。否則易錯稱得罪人。
(8)在梅州客家地區,人們十分珍視自己的“胞衣跡”。“胞衣”即嬰兒胎盤,曆來有對嬰兒的“胞衣”保密的習俗,每當嬰兒出生後,嬰兒胞衣隻有當祖母的才有權處理(如果祖母不在,則由父親處理,)一般是將胞衣埋藏於自家祖居地範圍內,埋藏胞衣的地點是永遠保密的。
(9)舊時廣東紫金民間多忌諱:烏鴉叫,烏鴉為鬼馬,叫了必有人死。忌黃昏雞啼。有一更(啼)火(失火),二更(啼)賊(失竊)之說。忌母雞打鳴。謂母雞啼為陰陽顛倒,陰盛陽衰,主禍事,家門不吉。
(10)忌耳朵發燒。有“左耳燒財(破財)”、“右耳燒事(禍事)”,“兩耳燒沒點事”之說,有人耳燒時,撕紙一張,中間挖空,套於發燒之耳,謂之“戴紙枷”,說是可“避邪”。忌眼皮跳,說是“眼皮跳,有路跑”(指有事要跑路)。
(11)忌屍體入屋,認為“冷屍入屋敗到篤(底)”,故身死異地者,隻能停屍於屋簷下。
(12)忌說“血”字,客家話“血”、“黑”同音,故豬血稱為豬紅。
(13)客家人做屋忌說上梁,客家話中“上、喪”諧間,故上梁稱“升梁”。
(14)忌大年初三作客,大年初三為“窮鬼日”,此日有客上門,則客為“窮鬼”,主人一年不吉。
(15)忌新生兒安的名與長輩同一名,特別是不能跟直屬長輩同一名。
(16)揭西的客家地區,孕婦若遇親人逝世,送葬戴孝時腰身不縛麻皮。凡辦各種大小喜事或其他工作都不要見到孕婦,認為被孕婦遇著或看了會不吉利。小孩不能讓孕婦抱,認為抱後小孩會多災疾。還有母豬、母牛產子不滿月,也不能讓孕婦看到,否則,豬、牛會多病。新娘的床沿或嬰兒睡的眠床邊沿,孕婦不可亂坐,坐了會引起他(她)們夫妻不和或小孩多災疾。孕婦睡床上的被席、枕套、蚊帳等,洗時不用沸水燙,怕燙傷了“胎神”。
(17)揭西有些姓氏與某種動物的名稱同音,這一姓氏的人,就會給這種動物另起一名稱,以免犯諱。揭西河婆一帶的姓氏雖然未滿百姓,但也有七八十姓之多。其中也有一些姓氏與某種動物或言詞避諱。例如楊姓人就把“羊”稱作“幼毛”,把宰羊說成是“宰幼毛”,把山羊稱作“黃京”;黃姓人把黃牛稱作赤牛或沙牛;馬姓人就把馬說成“四腳”;朱姓人就把豬叫作“肥貨”……除此以外,姓溫人就不說“豬瘟”“雞瘟”;姓謝人就不喜歡人對他們說“感謝”,而應說“多謝”,因為客家話“感”與“減”同音;姓劉的人就不說“割瘤”;姓古的人就不說“打鼓”;姓壯的人就不喜歡聽“裝死”一詞;姓羅的人也不喜歡聽“爛籮”或“壞籮”等名稱……
因此在與揭西人交往時,如不懂這些忌諱,就會引起誤會並因此而帶來不愉快。
蒙古族民俗禁忌
蒙古族自稱“蒙古”。“蒙古”這一名稱較早記載於《舊唐書》和《契丹國誌》,其意為“永恒之火”,別稱“馬背民族”。蒙古族發祥於額爾古納河流域,史稱“蒙兀室韋”、“萌古”等。中國的蒙古族人口為581萬人,在我國少數民族人口裏排名第六。主要分布在內蒙古自治區、東北三省、新疆、河北、青海,其餘散布於河南、四川、貴州、北京和雲南等地。鄂溫克族2萬7千人和土族24萬人也有時被認為是蒙古人的分支。
蒙古民族的風俗習慣中,多有禁忌。旅行者要真正的走入草原,就應該知禮守節,入鄉隨俗。
(1)蒙古族講究敬老,晚輩稱長輩或比自己年長的人為“您”,忌直呼其名,或用其它詞代替。俗人禁呼喇嘛的名字。晚輩路遇長輩,須提前下馬或下車,在路旁恭立問候。如果房間中有長輩,不要坐在上位,未經允許也不要與老人並排而坐。
(2)前往蒙古包訪問、做客,快到包房時,騎乘的馬或車要放慢速度,以免驚擾蓄群。若有狗叫,待主人出包迎接,並叫住狗後再下車馬。千萬不能聽見狗叫就罵狗打狗,闖入包中。牧民曆來將愛犬視為家庭一員,有“打狗非禮”之說。進入蒙古包時,決不許踩蹬門檻,也不要攜帶刀、槍等器械,特別是長鞭、棍子,這會被主人認為是野蠻,沒有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