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阮嵐。
我一直以為我會安靜地活下去,就像我的母親那樣,安靜地把我生下,安靜地將我養大,再安靜地離開我。
我以為我會哭,就像很多人失去至親那樣,嚎啕大哭。可是我什麼感覺都沒有,隻眼睜睜地看著母親被推走,推向一個再也無法對我微笑的地方。
也許,我想,是這樣的,當一個人悲傷到極致的時候,是沒有眼淚的。
“真是一個狠心的孩子啊。”
“真冷血,良心肯定被狗吞了。”
“母親走了竟然一滴眼淚都沒有,這孩子的心到底是什麼做的?”
我下意識的摸向自己的胸口,聽著那些人絲毫不遮掩的謾罵,我也想看看左邊叫心髒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做的?為什麼我還能笑出聲?
“真是……”我蹲在車如流水的馬路邊,看著這座城市漂亮的霓虹燈,我想可能我連一柱路燈的價值都沒有。
路燈還能在夜裏給行人照明,而我,獨自氤氳在黑霧裏麵的我,又有誰願意施舍光亮,給我一條鋪滿霓虹燈的道路呢?
對此我根本不會存有希望,可是眼前突然出現了一雙男士皮鞋,鋥亮的黑色,我感覺刺眼,別過頭去。但是過了十分鍾這雙鞋還是停留在眼前,我很憤怒,因為忍受不了一切閃亮的顏色,包括這個人的黑色。
我抬起頭,卻看不清這個人的臉,他好像隱匿在黑暗中,可眸子是琥珀色的,冰涼的琥珀色。
我知道他在盯著我看,我最討厭別人這麼直勾勾地盯著我,尤其是男人。也正好我蹲累了,蹲不動了,於是捶著早已麻木的雙腳站起身,這才發現這個男人很高,而且站得特別筆直,我照著尺劃出來的線都沒這麼直過。
目測一下,我大概在這個人的第二顆襯衫鈕扣那裏,其實也就是肩膀處。與他對視的時候才看清了他的臉,隻有一個詞來形容,黑麵。
倒不是說他臉黑,而是太陰沉,三十多歲的樣子,眼神放空,臉部線條十分堅硬,活像隻要是個人都欠他錢似的。
可是我沒有錢,有青春,有臉蛋,有身材,就是沒有錢。
我砸了下嘴巴,準備轉身走人時他突然問我:“你叫什麼名字?”
“我?”
“就你。”
奇特了,遇見搭訕的,就沒遇見過這樣搭訕的。
我笑嘻嘻地說:“你可以叫我honey,baby,或者darling。”
他沒有表情,我想至少他會挑下眉,可是他沒有任何表情。依舊用著毫無溫度的語氣問:“你願意跟我走嗎?”
我左手插褲袋,右手掏耳朵,再對著小指一吹,“不好意思,您能再說遍嗎?”
“我從來不會說第二遍。”
“噢。”我點點頭,右手也插/進褲袋裏,腳後跟一旋,走人。
“你不渴望嗎?”他在我身後繼續說:“站在最頂點俯視眾人的貪欲。”
我的腳步停住,“貪欲?”
手掌緩緩貼在自己的左胸口,原來這顆心髒是由貪欲構造的。
希望,渴望,欲望,全部全部都是我心底潰爛到發疼的貪欲。
我回頭看向筆直地立在夜幕中的男人,慢慢走過去,慢慢地走,看著他的眼眸正走向前方的自己,當時不知道在這之後如何的想要回去,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因為我的貪欲引領著我的靈魂,步入萬劫不複。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萬劫不複就是愛一個人。
我看著他的眼睛,告訴他:“我的名字叫阮嵐。”
“很好。”他嘴角微勾,我並不認為他是在笑,如果冷笑也算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