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所有人都來到小院裏聚集,我見所有人都到齊了,便將自己的想法當眾講了出來,一共有三條:
第一,允許男女雙方自由結合成夫妻,願意回去過小日子的給予田產和安家費,願意留下的繼續幹自己的事情;
第二,挑選對象不限於樂館之內,倘若誰在外麵有相好,也可以與相好結合,同樣給予田產和安家費;
第三,婦女有優先選擇的權利,一夫一妻,不得多選。
這最後一條其實是為了保障婦女們的權益,男權社會裏女人是弱者,於公於私我都應該保她們。
這套方案一經拋出,大夥兒都有點不好意思,老蔡見冷場了,於是站出來將形勢給大家分析了一下,眾人這才放下矜持,扭扭捏捏地開始挑選自己的中意人。
這種拉郎配的結合方式很像現在的集體相親,雖然現代人覺得司空見慣,但對那時候的人來說可算是一件大奇葩。
古時候的婚姻是非常保守的,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為婚姻當事人的男女雙方,既沒有選擇的權利也不能隨便反對,隻能逆來順受被動接納,即便是強拉硬扯,一旦生米煮成熟飯,也隻能別扭著過下去。
如今我突然讓他們集體相親,倉促間自然很難得到所有人的認同,不過樂館畢竟是風月場所,說到底要開放一些,眼下又是非常時期,也隻能行此權宜之計了。
聽說董卓的大軍就快要來了,這夥虎狼隊伍一旦進城,指不定要鬧騰成啥樣呢,趁禍事來臨前能把這些人安頓下來,也算是本姑娘不辜負他們的信任了。
樂館裏一共有八十多人,三十多個女的,四十多個男的,經過結合產生了二十五對夫妻,還有六個女的和四個男的在外麵有相好。對於這些人,我和老蔡經過商議,每個家庭給他們二十畝田地,外加一千貫安家費,全部費用大概要五萬貫,由老蔡負責發放,費用從刁璜留給我的那十萬貫裏支取。
此時還剩下十多名男子和四名女子,這四名女子個個都是大美人,大概是實在不願意委身於這些打雜粗漢,所以選擇了單身。
由於人數太少,無法繼續開樂館,對於他們隻好另做安置。四名美女中有一對姐妹花,分別叫大喬和小喬,看上去年齡比我還小幾歲。
據姐妹倆說她們的父親原是朝廷裏的欽使,受皇帝的差遣到江東丹徒去請一名世外高人,因未能完成任務被皇帝抄了家,所以兩人才被罰入樂館充任官妓。最近她們得到消息,父親在丹徒居住,兩人想要去投奔父親,可是又苦於沒有路費,而且路上兵荒馬亂的不安全。
聽了兩人的難處,老蔡說他有一位南下經商的朋友,最近正好要從洛陽往江東運一批貨,兩人如願意去丹徒,可以與這位朋友同行,以便路上有個照料。
征得姐妹倆的同意後,我決定先將她們安置在刁府居住,以便等待老蔡那位朋友啟程南下。
還有兩個叫祝氏和樊氏的女子,兩人都願意投奔洛陽的親戚,我便讓老蔡給她們每人發兩千貫錢,送她們去偷親。
剩下十多名男子,有願意返鄉的便發給路費,有願意務農的就撥給田地,也都一一妥善安置了。
最後剩下一個大貴,他因無處可去,我索性便將他留在身邊繼續給我趕車。至此,所有人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我也總算鬆了一口氣。
令我想不到的是,這一無心之舉日後竟給我來了極大的便利,正是他們的殷勤幫助,讓我度過了一次又一次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