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間借貸的風險防範
財會金融
作者:陳伊高
【摘要】隨著2008年爆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對民間借貸的影響極為深遠。據此,本文就當前複雜的經濟形勢下,如何防範民間借貸風險、規避借貸風險等方麵進行了分析論述,旨在為規範民間借貸風險防控體係的完善做些有益的研究嚐試。
【關鍵詞】民間借貸;風險控製;金融危機
民間借貸這一融資方式特別廣泛,它具有靈活、便捷易於操作等優勢,可是也特別容易出現非法集資或者高利貸,從而引起金融風險。因此,要使民間借貸健康、合法、規範地發展,其根本的策略就是建構一個合理的政策保障,從而使民間融資的運作走向組織化、陽光化。
一、當前我國民間借貸產生的原因分析
1.根本原因:缺乏正規的金融支持
因為國有商業銀行對縣域的金融業務進行了收縮,社會擔保體係滯後,而中小企業又缺乏健全的財務製度,所以中小企業要想從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特別難。根據全國工商聯調查顯示,超過90%的中小企業都未能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由於信用製度不健全、正規金融資源缺乏配置功能,所以就為民間借貸的發展創造了機會。
2.潛在動力:低利率和投資渠道設限
近些年以來,人民幣儲蓄存款餘額連續上漲,人們手中都有了富餘的資金,可是因為缺乏投資渠道,而銀行的利息又比較低,有時甚至會出現負利率的情況。為了讓手中的資金保值甚至增值,從2005年到2007年,銀行中的大量資金都投入股市,這就導致股市上漲特筆快,而到2008年時,大量資金又從股市中撤離投入到了房地產,很多人都把房產作為了保值增值的投資方式。當政府開始調控房地產以後,民間借款就興起了。
3.直接原因:手續簡便、方式靈活
民間借貸通常都發生在親友之間,這樣就特別易於操作。大多數正規金融機構都無法滿足民營中小企業、個體戶或者農民的季節性資金需求,再加上這種借貸風險較大,很多正規金融機構都不願意進行投資。而民間借貸則簡單易行,操作靈活,所以很受歡迎。
二、當前我國民間借貸存在的市場風險
1.缺乏法律保護和監管,民事糾紛案件日益增多
民間借貸常常會發生資金惡性循環的情況。民間借貸雖然簡單易行,能夠有效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可是如果借入資金一方在經營中出現問題,無法及時償還債務,而若采用民間借貸的方式來還債的話,就會增加自己的資金成本,並損害自己的信譽,從而引起債務糾紛。比如說,企業在銀行貸款到期了,因資金不足就以民間借貸的方式來籌集資金還貸,然後再申請新貸款來還民間借貸。這樣的話,銀行對貸款企業“借新還舊”的控製規定就失去了效用,而企業在這種循環之中一旦發生失誤,就會陷入資金惡性循環,從而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
2.民間借貸融資的期限較短,不利於企業的持久發展
第一,民間借貸大多都是短期行為,它主要是以借貸兩方的個人關係為基礎的,通常都是為了應對企業短期內的資金短缺問題,這樣的話就不能預測市場的長期變化。而市場與企業經營中一旦出現其他問題,就可能會影響到借貸關係。第二,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都比較高,這就會增加企業的負擔。企業使用民間借貸雖然能夠解決企業一時的資金問題,可是必須支付更高的利息,這就會增加企業的財務支。一旦出現市場銷售額低或者經營不善等問題,都會導致企業無法按時還債,這時隻能繼續借貸高息資金來還債,長此以往就會嚴重地影響到企業以及地方的經濟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