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民間借貸的風險防範(2 / 2)

3.借貸資金分散不利於監控,影響了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

首先是調控產業結構調整方麵政策的力度會弱化。因為國家產業政策無法對民間借貸進行製約,這就可能使國家限製的部分產業也獲得資金支持,從而降低了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控力度、其次是對實施國家貨幣政策有一定影響,民間借貸的利率主要是由借貸雙方商量確定的。

三、規範並完善我國民間借貸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

1.完善法律法規體係,保障民間借貸的合法權益

在目前的經濟發展條件下,很多中小企業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民間借貸是它們生存的有效途徑。因此,我們應該盡快地完善有關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使之合法化、陽光化,更加規範而有序。從製度層麵講,民間借貸具有合法性。現行的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為民間借貸的合法發展提供了法律基礎與製度保障。隻有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民間借貸才可以自由進行。隻有符合法律規定,那麼民間借貸也是受法律保護的。若是出現違約情況,除了協商外,也可通過民事訴訟這一途徑來獲得法律保護。

2.強化行業監督和管理,規範民間借貸的有序性

主管民間借貸的相關部門要建立一套科學檢測體係,對民間的借貸情況進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我們應該以民間借貸市場為立足點,努力建構一個方便、快捷、透明、安全的網絡信息平台,讓借貸雙方可以利用這一平台來查找供求細心並最終達成交易。這樣一來可以使借貸雙方在搜尋信息與選擇借貸方麵降低成本,從而使民間金融市場借貸能夠健康發展;二來還可以推動民間借貸的陽光化發展、規範化發展,這樣政府監管部門就能更好地對民間借貸進行監督,並盡可能地控製風險的發展,使民間借貸更加安全。

3.提高借貸的金融風險防範意識,規避借貸風險及損失

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集資時,必須簽訂書麵合同,對借貸雙方的權責關係要明確,約定利息要合法;民間借貸的利息如果超過國家基準利率4倍以上的,那就形成高利貸,法律是不保護的;要把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詐騙集資區分開來;加強輿論導向,對民間借貸風險要給予必要的提示,預防觸犯法律或者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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