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71 人活著,要懂得何為人生境界(1 / 2)

人活著,要懂得何為人生境界。就“境界”而言,原指疆界,景象。它是一個比喻的詞,譬如登山達到一個高度,景物、風光和高低大不相同,即到另一境界。但自晉唐以來,對“境界”卻賦予了一種特定的含義。如有人解釋說:“心之所攀援,遊履者謂之境。”意思是說,心靈所攀登遊曆達到的層次叫作境,即境界。它是指對於世俗利益的解脫之後,達到的心靈修養的境界。也有大智者認為,所謂“境界”主要指主觀活動中的主觀感受,由此而引申出的某方麵的造詣的深淺為境界的高低。

在中國古代,儒學也非常強調心靈境界的向上。孔子《論語·雍也》中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以為道德的境界有三種,第一種是了解與知道,第二種是喜好,第三種是樂以為之。這分明說的是三種道德境界的一次攀登升華。孟子在論述人格境界時曾經說過:“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這說明所謂的人生境界在儒學看來,主要是指人的精神境界,即精神生活的高度,它不是別的,乃是人類建立在自我意識之上的一種道德境界。故而,古人一直把人的道德境界看得很重,拔得很高,並把對人生在道德修養和學業上的長進視為實現人生價值的根本途徑,同時提出,人生的精神境界還需要在自然界的山水之中去感受、體驗和提升。後來,又有人把“立大心”“立大誌”作為體現人生境界的主張。所謂的“立大心”,就是要求人既不以己心強製他人之心,也不以己心屈從他人之心。所謂的“立大誌”,就是要求人不以己誌取代他人之誌,真正做到誌不可欺,人格不可毀。於是,這也成了衡量英雄豪傑、誌士仁人人生境界的標準。宋代張載還提出“體天下之物”的“大心”境界說。

清末的國學大師王國維在他所著的《人間詞話》中對“人生境界”也有獨特見解。他認為:古今成大事業、大學問者,必經過三種境界。第一種境界是宋朝晏殊的《鵲踏枝》,“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西樓,望盡天涯路”;第二種境界是宋朝柳永的《蝶戀花》,“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第三種境界是南宋辛棄疾的《青玉案》,“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王國維這段論述的大意是,能成大事者,能有大學問的人,必須要經曆三種人生境界,一是無論所處環境多麼惡劣,都能高瞻遠矚,看到遠方,看到別人看不到的地方,都能解除幹擾,不為暫時的困難所迷惑;二是下決心努力奮鬥,即使遇到各種困難,為了事業的發展都在所不惜,即使人瘦了、憔悴了也在所不惜,終身不悔;三是經過每次周折和多年來的磨煉,逐漸成熟起來,別人看不到、看不清的事物能明察秋毫,別人不理解的事物能豁然領悟貫通。

到了近代,對人生境界又有了新的理解。馮友蘭把人生境界分成四個不同的層次,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在馮友蘭看來,前兩種境界是人現在就是的人,後兩種境界是人應該成為的人。

自然境界是最低的人生境界,是指一個人做事隻是順著他的本能或者社會的風俗習慣來做,就像小孩子和原始人那樣做他所做的事,然而並無覺解或不甚覺解,這樣,他所做的事對於他就沒有意義。這種少知寡欲、不察不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淳樸、無所求的境界就是自然境界。如果一個人已意識到為他自己而做的各種事雖然並不都是不道德的事,但所做事的後果可能是利己的或是有利於他人的,這就有了功利的意義。這種以我為中心,追求我之名,追求我之利,利己也利他,或隻顧自己不顧別人,光索取、不奉獻,或為名為利、利欲熏心的人生境界,就是功利境界。

還有的人已覺解到社會的存在,社會就是一個整體,每個人都是這個整體的一部分。因此,人不僅要自己活著,為自己謀利益,也要為社會、為別人活著,也應該為社會、為他人謀利益,並能自覺融入到社會之中,努力做到“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種“正其義不謀其利”所做之事都是具有道德意義的境界,就是道德境界。從這個意義上講,現在,應該是人的道德境界和功利境界並存而相互博弈的時代。處在這樣一個時代,社會更應該大力提倡和呼喚人生的道德境界,不斷使人生的道德境界占據人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