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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漫遊費早該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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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漫遊收費一年達百億元之巨,從中國電信行業的“吸金”能力來看,並不令人意外。但與強大的賺錢能力相對,電信行業,無論是在網絡服務還是在資費方麵,所引發的詬病與爭議卻同樣驚人。如此“反差”,無疑令人深思。

僅以漫遊費為例。我國的情況是,雖然通話漫遊費產生於2G網絡時代,但隨著技術發展漫遊成本已大幅降低,部分3G用戶乃至4G用戶仍普遍被收取國內漫遊費,且部分資費標準已多年沒有調整。

漫遊費依然堅挺,表麵是讓消費者支付了高昂的通信成本,企業贏得了利益。但從企業精神與文化的構建來看,企業同樣是受害者。

一方麵,國內漫遊費成本已“幾乎為零”,消費者卻仍為此埋單,技術進步與企業改革的紅利未能被消費者同步享受,而變成企業單方麵謀利的工具。在這之中,企業看似賺取了大量的利潤,但卻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並由此帶給企業更多的爭議與指摘,企業形象反而隨著盈利的增多而失分。

另一方麵,在一個流動日趨頻繁的社會,無論是行政管理還是市場行為,打破區域間的分割狀態,已是大勢所趨。“畫地為牢”的漫遊費,依然延續的是往日的條塊化、碎片化的營收模式,它所帶來的不隻是讓消費者承擔高成本的跨區域通信費,更代表的是一種與舊的管理形態相捆綁的落後的企業文化理念。譬如,在公共政策如戶籍製度、社保政策等在謀求改革和取消異地銜接限製的背景下,嚴格按照區域界限收取的漫遊費,顯然未能彰顯出應該肩負公共責任的國企對開放理念的認同態度,而可能反倒弱化了社會對於開放和改革的共識。

在總理的敦促下,各部門先後對網費、網速問題作出了回應,相信漫遊費問題的改革也將隻是時間的問題。(作者:朱昌俊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