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初春,安王鳳翎在崖州錦江邊等著吃第一尾鱸魚。舟子還沒有收網,長安城伸出的網就把她撈了過去,鑲嵌到天台宮的門楣上。
今歲開年,雲夢鄉的安歌卻從“兄長”的嘴裏得到了這樣的消息——那個撈她過去做招牌的人終於失去了耐心,不想再受製於一具活死屍,準備幹脆果斷解決與崖州黨的扯皮拉筋。
鴻昭又要把招牌換掉了。就像那年把她掛上去時一樣,自說自話,強凶霸道。
和那年不一樣的是。這回他要換的新招牌不是外地藩王,而是親生兒子。他要宣布鳳翎的死訊,讓鳳驊繼位,理由是“唯一皇嗣”,依據是一封血詔。
鳳翎沒有想到這個變故,她目瞪口呆,愣了半晌。
就在不久前,那張滿是薄荷味的嘴還曾經溫柔深情地親吻她,卻隻字未曾提過這個聳人聽聞的計劃。
搞的什麼鬼?
鳳翎心中暗罵。
荀朗滿臉狐疑看著對麵說“故事”的鴻煦。
鴻煦的話漏洞百出,他不是個好的說書人。
皇帝也不是豬肉鋪的掌櫃,能夠由著人一拍腦袋,說換就換。
更要命的是,誰都知道,那個“唯一皇嗣”的褲‖襠裏多了一點了不得的小東西,那是他的皇帝祖宗們都不敢有的。
顛倒乾坤,廢棄女帝製度,扶立男性皇子,這是正常人都做不出的事。
除非鴻昭是一條瘋狗。
瘋狗。
這倒有些符合荀朗對於鴻昭的某些認識。
從小到大,鴻昭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死,活像是腦子裏長了蟲。
比如頂著鴻烈的棍棒,與荀朗和庶公主們混成朋友。比如把與自己有殺父滅家之仇的崖州人供到天台宮裏做了皇帝和太師。比如不顧清譽,頂著犯上的惡名,大張旗鼓玷汙天子。比如孤身入敵陣救回被劫的女帝,之後卻異想天開要同她私奔。
又比如……明知道雲夢鄉是塚宰的地盤,還微服私訪前來幽會。
這些都是瘋狗才敢做出的事。
每一件事都讓荀朗不齒。
每一件事都讓荀朗妒恨。
對於荀朗來說,忍耐是活命的本領。對於鴻昭來說,忍耐卻是可以舍棄的麻煩。
他什麼都不怕,他有作死的資本,因為他是鴻家的娃娃,怎麼作都不大會死的……
天道何其不公?
難道這一回,也是瘋狗的腦蟲作了祟?
因為“故事”太不合常理,荀朗反倒有些不知所措。
廢立。是真是假?
是真,他要怎麼做?是假,他要做什麼?
荀朗根本不信,一時卻也盤算不出對策。坐在他的懷裏的,那個腦袋不靈光的癡兒卻仿佛已經接受了這個故事。
“換得好。頭三年就該換。我不明白幹嘛要拖到今天。不是早就說‘帝君臨朝,東皇輔政'嗎?”
鴻煦的臉色更加陰鬱。
“陛下,這對您來說,或許是件好事。因為您終於可以不再做招牌被懸在門上。可是卻有人……要受池魚之殃。”
鳳翎仿佛沒有理解鴻煦的話,荀朗蹙眉提醒:“東皇經天緯地,乾坤倒轉,然四海之虎狼橫行,豈能容君侯太太平平占據禦座?”
心裏最後的一方柔軟被狠狠刺中,鳳翎拍案,長跪而起,忘了繼續坐在荀朗懷裏裝無賴。
“我不準立雲中君。他愛扶哪個宗室都可以,就是不能讓鳳驊頂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