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段思齊,今年23歲。
我覺得這應該是出席這樣的宴會應該有的裝扮:身上穿的是marcjacobs的金黃色小禮服,裙長至膝,黑色的腰帶凸顯了身形,上身如貝殼般遮擋了我的脖子,這樣的設計挺好,至少我可以在遇到尷尬時隨時像個縮頭烏龜般躲起來。這件小禮服是我20歲那年爸爸從紐約帶回來的,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會穿上它。腳下是一雙ferragamo簡約的咖啡色條紋高跟鞋,是在意大利讀書時買的。當時正是打折季,我一眼就瞧中了這一款,謝天謝地,它正巧有我的尺碼。耳朵上戴的和脖子上掛著的是一套cartier中國式耳環和項鏈,是從衛煜宸那個冤大頭那裏借來的,他一定不知道,我從借得那一刻起就沒有想過要歸還——他經營著一家18層樓高的百貨大樓,並不缺這一件——我不知道我這一身搭配是否得當,但起碼目前還沒有人對它提出批評。
我生澀地跟很多人陌生人——有些麵孔是熟悉的,很顯然,他們的記性似乎比我更差——碰著酒杯,假裝熟稔地與她們套著近乎。我曾經見過爸爸媽媽與他們談笑風生的樣子,我努力地模仿著他們,但是力不從心。這需要時間,我這麼想著。
不知道什麼時候衛煜宸走到了我的身邊:“寶貝,很無聊對不對?”
我叉了塊西瓜放進嘴裏,含糊地說:“衛大少爺改行做蛔蟲嘍!”
“做蛔蟲我也樂意,隻要主人是你。”衛煜宸用他誇張的桃花眼盯著我,聲音裏是寵溺麼?會場太吵,而且,我好像喝多了。
“你說什麼我聽不清。”我無辜地朝他擺擺手,“這裏太悶了,我出去透透氣。”
餘光瞧見衛煜宸將要跟上來的身影,剛想跟他說你忙不用管我,他就已經被三四個人團團圍住了,衛公子長衛公子短的。也好,省了我張嘴的麻煩。
在屋裏不覺得,出了門才知道秋天果然來了。宴會是在一個類似法國莊園的酒堡裏舉行的,我曾經跟著爸爸去過一處法國莊園度假,除了滿眼的漢字外,並沒有別的大的差別。這是一個季度宴會——富人總是錢多得沒處花——有錢人聚在一起,聊著“這季度又賺了多少?”“看中哪個女明星,我給你聯係聯係。”“你的兒子和我的女兒真是天生一對”這樣的話題。
一個人獨處的時候總是喜歡胡思亂想。是的,我再一次地想起了這幾個月來發生的種種事情。
三個月前,那時我還在意大利,在爸爸的公司裏有一日沒一日地混著日子。突然有一天,對手公司在招標會上搶先使用了原本應是我們的創意,丟掉了價值千萬的合同方案。對於廣告公司來說,創意就是生命——但這並不是什麼重創——偏偏這個時候,公司的總經理言宗冉卷走了公司30,的股份,其他的小股東一瞧這架勢,立刻倒戈,卷了剩下來的20,也跑掉了。除了幾個陪著爸爸一手創辦公司的老員工之外,公司裏再沒有別人。
爸爸一氣之下犯了心髒病,在醫院裏苦撐了兩個月,終於撒手人寰。現在隻有哥哥段思沛在意大利收拾著殘局。
至於我,我實在是個沒種的人,要不然我怎麼沒有在知道最好的朋友萬芊芊帶著公司機密跳槽的時候扇她一巴掌?怎麼沒有在與自己相戀兩年的男友言宗冉挾帶股份一走了之的時候罵他豬狗不如?怎麼沒有在發現他們之間羞於啟齒的關係時沒有鬧到人盡皆知?怎麼會在家族生意最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逃回了國?
在國內沒有人知道我是誰,沒有人知道我是個懦弱無能的喪門星,我今天的身份隻是衛煜宸的女伴。
直到嘴裏嚐到了眼淚的苦澀滋味,我才發現自己在外麵呆的似乎太久了。我從parada的粉紅色腕包——忘了說,這是言宗冉送給我的戀愛兩周年紀念禮物,就在他逃走的前兩天,我不知道我為什麼還留著它,甚至把它作為必需品帶回了國——裏拿出鏡子,匆匆補了個妝。
回到屋內繼續著表麵上的紙醉金迷,直到醉得神誌不清。恍惚間我被衛煜宸帶回了他名下的我的公寓。他幫我洗了個澡,換上了柔軟的睡衣,摟著我睡了一夜。我能感覺得到他細膩的撫摸碰觸,仿佛他的確是那個一直等著我的mr。right——誰知道呢,以前我也是這麼看待言宗冉的——沒錯,我是衛煜宸的秘書女朋友。哦當然,還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