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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部:明年起闖紅燈將扣6分

駕照管理新規—闖紅燈扣6分

(編輯/Mike)

為進一步嚴格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管理,10月9日改進駕駛人考試製度,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群眾水平,公安部修訂發布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以下簡稱123號令)。123號令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23號令中的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統計,我國駕駛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萬人的速度快速增長,1年以下駕齡的實習期駕駛人肇事比率較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較為突出。為加強日常管理,123號令明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和實習期駕駛人作為重點管理對象,進一步完善駕駛證審驗和實習期管理製度。

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以外,規定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並納入實習期管理。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後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次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同時,還規定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考慮到高速公路道路情況的特殊性,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為充分發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製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積極作用,規範駕駛人駕駛行為,進一步加大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123號令對校車、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型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記分項由38項增加至52項。

將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同時,考慮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取消了原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記分。

摘自《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