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京劇戲班當推程長庚所主持的“三慶班”。在1790年“四大徽班”進京之際,它們都還是徽劇的戲班。等過了半個世紀,徽劇已然轉化為京劇,這些戲班也就變成最早的京劇戲班。此際戲班有個特點,名伶大多兼任班主。史料記載,演戲但凡臨時缺人,隻要不是旦角,程都立刻補缺頂上。還比如有人邀請他到班外演戲(即今天之“走穴”),都遭到他婉言謝絕。他說過這樣的話:“戲班是眾人之戲班,不是我程長庚一人之戲班。眾人留在三慶,是看得起我程某,程某如果單獨外出演戲,就對不起眾人了。”由此看來,京劇早期戲班之所以能夠成立,並不在於規章嚴明,而僅僅在於名伶兼班主的道德高尚和以身做則。資料表明,與程同代諸多著名藝人,大多兼任所在戲班班主。關於經濟分配,史料似缺記載,但也明言“程積蓄甚豐”,想來不同等級的演員在收入上的差別,也還是存在的。等級差別,在那時是一件公開而合理之事。程長庚一輩名伶既然在許多方麵維護了整個戲班的利益,並且在為人處事上光明磊落,其他人也就沒話可講。
清代末期,到了譚鑫培的時候,名伶便與班主分離。這時,應當視為畫出了第一個分號。譚鑫培參加過許多戲班,名為掛頭牌,但不兼班主,隻是拿頭牌的戲份兒,唱頭牌應該唱大軸兒。這時出現了一個著名的班主俞振庭,外號俞毛包,他是名武生俞菊笙的兒子,唱戲沒唱出來,但借管理戲班出了大名。他借他老子的名聲,網羅了一撥唱武戲的弟兄,成立了一個“永慶社”。眾伶人看在他老子的麵子,隻能參加而不能拒絕。同時也怕萬一拒絕了,他身後那撥武行哥們兒也不好惹。遇到麻煩事情,隻有自己忍氣吞聲。
第一個和這種情況分道揚鑣的是梅蘭芳。他1922年自組的“承華社”,開創了戲班史上的新紀元。梅一人既任主演又任班主,表麵上和程長庚主持“三慶班”時相似,但就其實質講,至少要有三點不同——其一,主角與配角在經濟收益的反差肯定比昔日為大。舉例講,梅蘭芳(以及在他之後)的分配方式是:一場戲下來,除了班主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按照事先講好的報酬“開戲份兒”,最後剩多剩少,都是班主一個人的。所以在20至30年代,但凡走紅的戲班在分配時,經常會出現全班所掙還趕不上班主一人的現象。其二,梅蘭芳(以及在他之後的班主)大多把盈利所得,用在了擴大再生產,而不是像早期名伶僅僅把高額收入塞進個人腰包。其三,梅蘭芳所排新戲,多為突出個人流派之劇目,而不像程長庚時代經常排演的“群戲”。查閱資料可知,梅所排演新戲不但數量多於程長庚,而且班主個人在藝術生產上的主動性也遠遠超過了往昔。由梅所開創的這一體製,被後來北京大多數戲班所接受,從時間上講,一直延續到40年代後期。
從30年代開始,上海流行的戲班則是另一種做法——“劇場班底製”。每一個有影響的劇場,如“黃金大戲院”、“中國大戲院”等,經常從北京邀請不同的“角兒”南下演出,擔任配演的則是自身相對穩定的班底《像金少山、俞振飛、裘盛戎、芙蓉草等優秀演員,都在不同時期擔任過上海各個戲院的班底。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從經濟出發的,盡管“角兒”的包銀不少,但雇傭班底的費用卻相當低廉,從老板講是上算的。
50年代之後,大陸上基本掃除了私營戲班,則以國營劇團為主體,在一段時間內,也保留了若幹民營(公助)的劇團,如50年代中期開始建立的北京京劇院。國家曾為四大名旦設置私營劇團,但都時間不長,隻有梅蘭芳的維持到“文革”爆發。
1983年開始文藝表演團體的體製改革之後,原有的戲曲(其中特別是京劇)劇團的體製問題,受到了空前的衝擊。許多劇團變成了“三不像”——既非國營,也不是私營,更不是昔日馬、譚、張、裘式樣的“民營公助”。從主要演員講,有願意轉變為私營的願望,但沒有昔日名角的號召力;從政府領導機構講,有卸去包袱的願望,又不甘放棄對戲班的控製。二者都處在兩難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