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 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的計劃設計

考試要點[考試大綱]

一、概述

①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計劃設計的定義;②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計劃設計程序。

二、健康教育診斷

①健康教育診斷的概念;②健康教育診斷的內容與方法。

三、明確優先項目

四、確定計劃目標

①總體目標;②具體目標。

五、確定健康教育幹預框架

①確定目標人群;②確定幹預策略;③確定幹預場所;④確定幹預活動內容、方法和日程。

重點、難點、疑點解析

一、概述

1.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計劃設計的定義

計劃設計是一個組織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提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所要達到的目標及實現這一目標的方法、途徑等所有活動的過程,也即包括計劃、實施及評價的全過程。

計劃是科學管理的體現,它有利於選擇優先項目,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明確目標和作用方向,指導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共同行動。同時,計劃是質量控製的標尺和效果評價的依據。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其內容涵蓋促進健康、預防疾病、控製影響健康的各種危險因素,以及政策和組織機構等眾多領域。因此,每項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的活動不論周期長短都必須有科學、周密的計劃設計。

2.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計劃設計程序

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計劃設計的模式有多種,但計劃設計程序通常都包括以下五個步驟:

①健康教育診斷;②明確優先項目;③確定計劃目標;④製定幹預框架;⑤監測與評價計劃。

二、健康教育診斷

1.健康教育診斷的概念

健康教育的目標是通過改善人們的健康相關行為來預防疾病、提高生命質量,其作用涉及從生命準備到晚年臨終的各個生命階段的預防保健和醫療康複。因為人群中健康相關行為的發生發展有其複雜的經濟、文化、心理、曆史原因,所以每一個健康教育項目都應視為係統工程。一般地,健康教育活動包含診斷、製定幹預計劃、準備、實施幹預及評價幾個步驟。

健康教育診斷指在麵對人群的健康問題時,通過係統地調查、測量,收集各種有關事實資料,並對這些資料進行分析、歸納、推理、判斷,確定或推測與此健康問題有關的行為和行為影響因素,以及資源可得情況的過程。它將為決定健康教育幹預目標、策略和方法提供基本依據。這一環節同計劃製定一道被稱為“計劃設計”。計劃設計是健康教育活動成功與否的第一個關鍵。

2.健康教育診斷的內容與方法

(1)社會診斷廣

社會診斷是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具體體現。其診斷的重點內容主要是社區人群的人口學特征、人群的生產、生活環境及其生活質量。社區診斷必須遵循社區參與的原則,鼓勵社區居民積極參與評估他們現存的問題、需求以及確定優先項目,是規劃成功的關鍵。

(2)流行病學診斷

流行病學診斷的主要任務是:要客觀的確定目標人群的主要健康問題,以及引起健康問題的行為因素與環境因素。流行病學診斷要描述人群的軀體健康問題、心理健康問題、社會健康問題以及相對應的各種危險因素的發生率、分布、頻率、強度等。

(3)行為診斷

①區分引起健康問題的行為與非行為因素

健康教育著眼點是行為的改變,因此,對已知的一個健康問題必須分析其是否因行為因素的影響所致。

②區分重要行為與不重要行為

區別原則是行為與健康問題密切相關,科學研究證明兩者有明確的因果關係;經常發生的行為。

③區別高可變性行為與低可變性行為

所謂高可變性行為與低可變性行為是指通過健康教育幹預,某行為發生定向改變的難易程度。高可變性行為是指正處在發展時期或剛剛形成的行為;與文化傳統或傳統的生活方式關係不大;在其他計劃中已有成功改變的實證;社會不讚成的行為。低可變性行為是指形成時間已久;深深地植根於文化傳統或傳統的生活方式之中;既往沒有成功改變的實例。

(4)教育診斷

任何健康行為都受到三類因素的影響,此三類因素是傾向因素、促進因素與強化因素。傾向因素先於行為,是產生某種行為的動機、願望、或是誘發某行為的因素。傾向因素包括知識、態度、信念和價值觀,也可包括個人技巧。促成因素是指促使某種行為動機或願摯得以實現的因素,即實現某行為所必需的技術和資源。包括保健設施、醫務人員、診所、醫療費用、交通工具、個人保健技術。行政的重視與支持、法律政策等也可歸結為促成因素。強化因素是激勵行為維持、發展或減弱的因素。主要來自社會支持,同伴的影響和領導、親屬以及保健人員的勸告。也包括人們對行為後果的感受。

三類因素並不互相排斥,而且同一因素有時可同時歸人兩類因素。三類因素中都有積極的正向的一麵和消極的負向的一麵。一個成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計劃,必須認真分析三類因素的正負向影響,在發揚正向因素積極作用的同時,把幹預重點放在負向影響上。

三、明確優先項目

1.明確優先項目的涵義

明確優先項目就是確定優先幹預的健康問題或行為問題。它應真實的反映群眾最迫切的需要,以及反映各種特殊人群存在的特殊需要,把有限的資源應用於群眾最關切,幹預最有效的項目上。

2.確定優先項目的基本原則

①依據對人群健康威脅的嚴重程度排序;②依據危險因素的可幹預性排序;③按成本一效益估計排序;④把小環境與大環境結合起來排序。

四、確定計劃目標

1.總體目標

是指計劃理想的最終結果。它是宏觀的,甚至計劃者並不能親自看到這種結果,它隻是給計劃提供一個總體上的努力方向。

2.具體目標

是為實際總體目標設計的,是具體的、量化的指標。具體目標的分類製定分為教育目標、行為目標和健康目標三個方麵。

五、確定健康教育幹預框架

1.確定目標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