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話說“無頭案”(1 / 3)

話說“無頭案”

●劉念國/策劃、執行

●北京警方法人微博“平安北京”發布消息:朱令案“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礙於證據滅失等客觀因素,此案最終無法偵破”——19年來始終關注此案的公眾,終於看到了權威部門的公開回應。但遺憾的是,一句“此案最終無法偵破”,也宣判了朱令案的“死刑“——淪為了悲催的“無頭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要像防範洪水猛獸一樣來防範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錯放一個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來,錯判一個無辜的公民,特別是錯殺了一個人,天就塌下來了……

●雖然有諸多理由讓我們無法破案,但是,破案畢竟是公安機關應該履行的職責。不能破案應該算是公安機關的失職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講,對不能破解的疑案,國家應該而且必須給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家屬數額較大的補償(撫恤),像朱令一樣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害人,政府和司法機關有義務終身進行護養……

波譎雲詭“朱令案”

這個苦難的女孩子不應該被遺忘,她是真切存在的,她伴隨了整整一代人的記憶,以及無法表達的恥辱感……

●劉念國/整理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複旦大學保衛處報案,複旦大學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自4月1日飲用寢室內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身體不適,有中毒跡象。

4月12日,涉嫌投毒殺害室友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16日,黃洋去世。與此同時,發生在19年前的雲譎波詭的朱令案,再次回到公眾視線……

鉈中毒和診治

朱令,女, 1973年11月24日出生在北京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親吳承之,母親朱明新。

朱令有一個比她大四歲的姐姐,名叫吳今,是北京大學生物係學生,於1989年4月在河北省淶水縣野三坡春遊時意外身故。

朱令從小就學習鋼琴,15歲時開始學習古琴。1992年,朱令考取清華大學,入讀化學係物理化學和儀器分析專業物化2班。

朱令多才多藝,加入清華大學民樂隊並成為“主力”,1994年榮獲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此外,她還是遊泳高手,是北京市遊泳二級運動員。

從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開始出現奇怪的中毒症狀:肚子疼,吃不下飯;胃部不舒服;頭發開始脫落。

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醫院消化內科病房,雖然沒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個月以後,朱令的病情得到緩解,並長出了頭發,於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2月20日,寒假結束,新學期開始,朱令返校。3月6日,朱令病情惡化,腿疼痛很厲害,並感到眩暈,父母將其送往北醫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父母帶朱令到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專家門診,李舜偉教授接診後,告訴朱令的母親,“太像60年代清華大學的一例鉈鹽中毒病例了”。但是由於朱令否認有鉈鹽接

觸史,並且協和醫院不具備做該項化驗的條件,協和醫院沒有進行鉈中毒的檢測。

3月15日,朱令症狀加重,開始出現麵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

3月23日,朱令中樞性呼吸衰竭,協和醫院采取了氣管切開術。

3月24日,協和醫院開始對朱令采取血漿置換療法,前後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以上,在這個過程中,朱令感染上了丙肝。

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協和醫院的重症監護室(ICU),依靠呼吸機維持呼吸。

3月28日陷入昏迷狀態,直到8月31日蘇醒,朱令共昏迷長達5個月。

互聯網求救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學、北京大學力學係92級學生貝誌城、蔡全清等人將這種不明的病症翻譯成英文,通過互聯網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關新聞組和Bitnet發出求救電子郵件。之後收到世界18個國家和地區回信數千封,其中約三分之一的回複認為這是典型的鉈中毒現象。

1995年4月18日,貝誌城拿著翻譯好的電子郵件到協和醫院重症監護區門口給醫生參考,但他認為沒有得到積極回應,很少人參看,也沒有采納電子郵件中的鉈中毒判斷和相應的檢測辦法,使得當時網上遠程診斷的結果,沒有及時發揮相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