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Advertising),是由可識別的出資人通過某種媒介進行的有關產品(商品、服務和觀點)的、有償的、有組織的、綜合的、勸服性的、非人員的信息傳播活動。從CI角度來看,廣告是實現視覺識別、樹立企業形象的重要途徑。通過反複利用各種媒介,將有關企業的信息、產品的信息向消費者、社會公眾傳達,在得到廣泛的認同後,樹立了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
一、廣告媒體種類與設計要點
廣告媒體包括報紙、雜誌、招貼、戶外招牌、廣播、電視、交通車輛、網絡等,它們是強化視覺效果的有效手段。
(一)廣告媒體類別與項目
(1)電視廣告:標誌定格。
(2)報紙廣告:係列編排模式(整版、半版、通欄等)。
(3)雜誌廣告:編排模式。
(4)招貼:編排模式,係列主題招貼。
(5)戶外廣告:路牌編排模式,燈箱廣告編排模式,橫豎條幅廣告編排模式,大型氫氣球廣告編排模式,擎天柱燈箱廣告編排模式,牆體廣告編排模式,樓頂燈箱廣告編排模式,霓紅燈標誌表現效果,戶外標識夜間效果。
(6)公交車:普通車體車身廣告編排模式,雙層車體車身廣告編排模式。
(7)印刷品:企業宣傳冊封麵與版式規範,年度報告書封麵與版式規範,宣傳折頁封麵及封底與版式規範,直郵DM宣傳頁版式,直郵宣傳三折頁版式規範。
(8)網絡:主要包括網絡廣告編排模式,網站主頁編排模式,分類網頁編排模式,光盤封麵及編排模式。
(9)POP廣告:櫃台立式POP廣告編排模式,立地式POP編排模式,懸掛式POP編排模式,廣告促銷用紙杯編排模式,展板陳列編排模式,T恤衫廣告編排模式。
(二)廣告設計基本原則
1.真實性
由於企業形象傳播是一項長期的、係統的工程,因此企業廣告的信息來源要令人信服,具有真實性,使消費者、社會大眾產生信任感,才能使企業獲得長期的收益,而不應隻重眼前利益而進行誇大其詞、虛假宣傳。
2.準確性
一定時期的廣告應有一個具有明顯針對性的、獨具個性的廣告主題,並且能準確地將想要表達的企業信息、商品特點,用各種傳媒組合予以明確表述。
3.親和性
廣告的傳播有藝術感染力,使人產生親和感,給人以美的享受。以此縮短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使企業和大眾在感情上聯係在一起。
(三)廣告要合理地應用企業視覺識別的基本要素
要使廣告具有實現企業視覺識別、樹立企業形象的作用,在進行廣告設計時,必須科學、合理地應用企業視覺識別的基本要素。
1.印刷廣告
企業的印刷出版物品代表著企業的形象,直接與企業的關係者和公眾見麵,主要包括報紙廣告、雜誌廣告、戶外廣告、交通廣告、直郵廣告、購物袋廣告等,還包括企業簡介、商品說明書、產品簡介、企業簡報、年曆等。
為取得良好的視覺效果,充分體現強烈的統一性和規範化,表現企業的精神,應針對不同的廣告媒體及版麵位置,對視覺識別的基本要素和編排模式進行合理的利用。其中的企業名稱、企業標誌及商標、標識字、印刷體、標準色、口號等視覺要素應統一,以樹立整體統一的企業形象,強化公眾的印象。
2.影視廣告
影視廣告雖有其自身的廣告規律,但在有限的廣告時間和廣告畫麵裏,企業必須將商品式樣、企業標誌及商標加以突出,同時,在畫麵色調上也應盡量與印刷廣告相一致,並與包裝、印刷廣告上使用相同的廣告詞。
3.廣播廣告
廣播廣告更有其自身獨特的規律性,但其廣告語言要突出統一的品牌名稱和廣告詞,並與電視廣告的畫外音相一致,同時其音樂也要盡量與電視廣告的音樂相一致。
二、經典廣告創意方法
(一)李奧·貝納的固有刺激法
李奧·貝納(Leo Burnett 1892-1971),早年在芝加哥的歐文廣告公司任職,1935年創辦了自己的李奧·貝納廣告公司,後來又創辦了芝加哥廣告學校。李奧·貝納以其特有的廣告哲學聞名,他和他的追隨者們被稱為“芝加哥學派”。
李奧·貝納的創意給人的印象深刻,他通過熱情、激情和經驗,創造廣告文案的“內在戲劇性效果”。他認為,成功廣告的創意秘訣在於發掘產品本身內在的固有的刺激,他自己把這種刺激稱為:內在的戲劇性。李奧·貝納認為,廣告創意最重要的任務是把產品本身內在的固有的刺激發覺出來並加以利用。這種創意方法的關鍵之處是要發現企業生產這種產品的原因,以及消費者要購買這種產品的原因。
(二)羅瑟·瑞夫斯的獨特銷售說辭
羅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 1910-1984)提出了“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簡稱USP。
(1)每一個廣告都必須向消費者提出一個說辭。說辭不是光依賴文字,不隻是對產品的吹噓,也不隻是巨幅的畫麵。每則廣告一定要對一個廣告信息接受者說:“買這個產品,你將從中獲得這種明確的利益……”
(2)提出的這個銷售說辭必須是競爭對手沒有提出或無法提出的,並且無論在品牌方麵還是承諾方麵都要獨具一格。
(3)提出的銷售說辭必須要有足夠的力量吸引眾多的消費者,也就是說,銷售說辭應該有足夠的力量為你的品牌招徠新的消費者。
羅瑟·瑞夫斯認為,一旦找到“獨特銷售說辭”,就必須把這個獨特的說辭貫穿於整個廣告活動,必須在廣告活動中的各個廣告中都加以體現。“獨特銷售說辭”的著名案例之一是羅瑟·瑞夫斯為M&M巧克力所做的廣告(隻融於口,不融於手)。
(三)大衛·奧格威的品牌形象法
大衛·奧格威(David Ogilvy 1911-1999),奧美廣告公司的創辦人,這位富有傳奇色彩的廣告大師以創作簡潔、富有衝擊力的廣告而聞名於世。他的廣告作品的特點是文辭華麗卻又切合實際,尊重消費者而不失幽默機敏。他為世人流下了許多傑出的廣告創意:哈撒韋襯衫、殼牌石油、西爾斯連鎖零售點、IBM、羅斯-羅依斯汽車、運通卡、國際紙業公司等。大衛·奧格威同時也擅長於以事實為依據的長文案,他發展了艾爾伯特·拉斯克爾的“印刷推銷術”的理論。他的品牌形象法是隨著他所寫的《一個廣告人的自白》一書而於20世紀60年代開始在廣告界風行的。
大衛·奧格威認為每一個廣告都是對整個品牌的長期投資,任何產品的品牌形象都可以依靠廣告建立起來。他認為品牌形象並不是產品固有的,而是消費者對於產品的質量、價格、曆史等,在外在因素的誘導、輔助下形成的。根據品牌形象的理論,由於一個產品具有它的品牌形象,消費者所購買的是產品能夠提供的物質利益和心理利益,而不是產品本身。因此,廣告活動應該以樹立和保持品牌形象這種長期投資為基礎。
(四)威廉·伯恩巴克的實施過程重心法
威廉·伯恩巴克(William Bernbach 1911-1982)可能是時至今日在廣告創意領域最有影響的人物。在《廣告時代》世紀末的評選中,他被推選為廣告業最有影響力的人物的第一位。1939年以前,伯恩巴克在多個廣告公司任過職。1945年,他加入葛瑞廣告公司並迅速成為創意副總監。1949年,他和多伊爾以及馬克斯韋爾·戴恩成立了多伊爾·戴恩·伯恩巴克(DDB)廣告公司。伯恩巴克讚同這樣的創意過程:將客戶的產品與消費者聯係起來,明確人類的品質與感情扮演怎樣的角色,然後廣告決定如何利用電視或平麵形式向消費者傳遞信息並贏得他們。伯恩巴克認為廣告信息策略的“如何說”這個實施的部分可以獨立成為一個過程,形成自己的內容。這就是所謂的實施過程重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