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理財,不是消費,是花錢轉移風險的投資。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隻有未雨綢繆,才能防患於未然。銀行儲蓄是家庭理財的後衛,可用於應急支出;債券可以稱得上是中場,可進可守;股票和房產就是前鋒,會帶來財富的迅速增加,而保險則是強有力的守門員。這個守門員在風險管理和家庭理財規劃方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保險的含義和分類
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保險是一項最重要的人生規劃。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個人擬定保險計劃很大程度上必須依賴在各人生階段所做的儲蓄、投資及收入等經濟狀況。因此,在購買保險理財產品時要量力而行,根據自己的能力進行靈活的自主規劃。買保險要綜合考慮個人的保障需求、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以及保險代理人的服務質量等。下麵介紹一些保險常識。
1.什麼是保險
從廣義上說,保險包括有社會保障部門所提供的社會保險,比如社會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社會事業保險等,除此之外,還包括專業的保險公司按照市場規則所提供的商業保險。
狹義上說,保險是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的時候、傷殘的時候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的時候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這裏主要講的是商業保險,而不是我們說的社會保險。
2.保險有哪幾類
(1)按保險標的或保險對象劃分。
按保險標的或保險對象劃分,保險主要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這是最常見的一種分類方法。
①財產保險。財產保險以物質財產及其有關利益、責任和信用為保險標的,當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由保險人提供經濟補償。
財產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廠房、機械設備、運輸工具、產成品等為有形財產;預期利益、權益、責任、信用等為無形財產。與此相對應,財產保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以物質財富以及與此相關的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保證)保險。狹義的財產保險是指以有形的物質財富以及與此相關的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主要包括火災保險、海上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汽車保險、航空保險、工程保險、利潤損失保險和農業保險等。
②人身保險。人身保險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並以其生存、年老、傷殘、疾病、死亡等人身風險為保險事故。在保險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亡,或在保險期滿後仍然生存,保險人都要按約給付保險金。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等。
(2)按承保的風險劃分。
根據承保風險的不同,保險可劃分為單一風險保險和綜合風險保險。
單一風險保險是指僅對某一可保風險提供保險保障的保險。例如,水災保險僅對特大洪水事故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綜合風險保險是指對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可保風險提供保險保障的保險。綜合保險通常是以基本險加附加險的方式出現的。當前的保險品種基本上都具有綜合保險的性質。例如,我國企業財產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火災、爆炸、洪水等。
(3)按保險的實施方式劃分。
按保險的實施方式劃分,可分為強製保險與自願保險,或者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
強製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規定強製實行的保險。強製保險的範疇大於法定保險。法定保險是強製保險的主要形式。
自願保險是投保人根據自身需要自主決定是否投保、投保什麼以及保險保障範圍。
商業保險,又稱金融保險,是指按商業原則所進行的保險,以贏利為目的。具體而言,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因可能發生的事故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行為。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製實行的,由個人、單位、國家三方共同籌資,建立保險基金,對個人因年老、工傷、疾病、生育、殘廢、失業、死亡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或暫時失去工作時,給予本人或其供養直係親屬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製度。社會保險具有法製性、強製性、固定性等特點,每個在職職工都必須實行,所以,社會保險又稱為(社會)基本保險,或者簡稱為社保。
社會保險按其功能又分為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住房保險(又稱住房公積金)等。
財產保險和養老保險
1.什麼是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保險。它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
財產保險是投保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交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財產保險的核心原則是損失補償原則,即“有損失,有補償”,“損失多少,補償多少。”在財產保險中,有很多種類,與家庭生活直接相關的主要是兩類,一類是家庭財產保險;一類是駕駛員第三者責任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的主要優點是,花較少的錢,可以獲得較大的財產保障。當家庭財產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時,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經濟上的補償,使其恢複到遭受保險事故前的經濟狀況。
災害損失保險的標的包括被保險人的自有財產,由被保險人代管的財產或被保險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這些財產通常包括日用品、床上用品;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副產品等。有些家庭財產的實際價值很難確定,如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書、字畫等,這些財產必須由專業鑒定人員進行價值鑒定,經保險公司與投保人特別約定後,才可以進行承保。保險公司通常對以下家庭財產不予承保:損失發生後無法確定具體價值的財產;如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日用消費品,如食品、糧食、煙酒、藥品、化妝品等;法律規定不允許個人收藏、保管或擁有的財產,如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毒品等;處於危險狀態下的財產;保險公司從風險管理的需要出發。聲明不予承保的財產。
家庭財產災害損失的責任包括:火災、爆炸、雷擊、冰雹、洪水、海嘯、地震、泥石流、暴風雨、空中運行物體墜落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保險公司對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戰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核子輻射或汙染;電機、電器、電器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損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或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等。
盜竊險的責任為正常安全狀態下,留有明顯現場痕跡的盜竊行為,致使家庭保險財產產生的損失。除自行車、助動車外,盜竊險規定的保險標的範圍與家庭財產、災害損失險完全一樣。
駕駛員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以第三者依法應負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即保險公司同意代被保險人(已投保此險種的駕駛員)賠償根據合同規定的被保險人有法定賠付責任的全部賠款,它包括個人傷害責任和財產損壞責任。
在現代社會生活中,汽車已越來越多地進入家庭。隨著中國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中國加入WTO,汽車進口關稅的降低和非關稅壁壘的撤除,更多的家庭將擁有私家車,在現代社會生活中,有交通工具,就會有交通事故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的善後處理,特別是人員傷亡的處理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這是因為,財產的損失往往是可以用貨幣衡量出來的。而人的身體和生命的價值卻是無法用貨幣來衡量的。因此。一起車禍發生後。如果單靠當事人雙方來處理,都將難以承受。但是,如果將這種風險轉嫁到保險公司,並由公安交警機關和保險公司按照法定賠付責任來處理,情形就好多了。從家庭理財的角度出發,因事故而引發的經濟補償責任就由保險公司承擔了。
2.什麼是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年老退出勞動崗位以後,由政府提供物質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項社會福利製度。政府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並以稅收優惠的形式負擔部分費用,職工和用人單位按工資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職工繳費的全部加上用人單位繳費的一部分實行個人賬戶儲存。勞動者在到達法定的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時,可按月領取政府的養老金和享受其他的養老待遇。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養老保險主要包含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裏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征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製度。
養老保險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製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醫療保險和人壽保險
1.什麼是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是醫療費用保險的簡稱,是提供醫療費用保障的保險,它是健康保險的主要內容之一。醫療保險的作用是,當被保險人發生大額醫療費支出時。可得到經濟上的幫助,對於因患一般性疾病而支付的小額醫療費用,可以視為日常生活開支,醫療費用主要包含醫生的門診費用、藥費、住院費用、護理費用,醫院雜費、手術費用、各種檢查費用等。各種不同的健康險保單所保障的費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項或若幹項之組合。
醫療保險隻對因疾病引起的傷殘負責給付,所以應該對醫療保險中的“疾病”含義有清晰了解。首先,疾病須是由非先天原因所引起。有些先天就存於體內的疾病,比如先天性心髒病,則不屬於醫療保險範圍。其次,疾病須是人身體內部原因所致。某些最初誘因來自外部的疾病,如傳染病或流行性感冒等,因為外來誘因侵入體內後使疾病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應被視為內部原因所引起。第三。疾病須是偶然性原因造成。人生以健康為常態,疾病的發生必須由於偶然的原因,並且可以用藥物、手術等手段治療。
下麵介紹的是幾種常見的醫療保險,即普通醫療保險、住院保險、手術保險和特種疾病保險。
(1)普通醫療保險給被保險人提供治療疾病時相關的一般性醫療費用補償。主要包括門診費用、醫藥費用、檢查費用等。這種保險保費成本較低,比較適用於一般社會公眾。由於醫藥費用和檢查費用的支出控製有一定的難度,所以,這種保單一般具有免賠額和費用分擔規定,保險公司支付免賠額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險費則每年調整一次,每次疾病所發生的費用累計超過保險金額時,保險公司不再負責賠付。
(2)住院保險。由於住院所發生的費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費用就被作為一項單獨的保險。住院保險的費用項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費(床位費)、利用醫院設備的費用、手術費用、醫藥費等。
(3)手術保險。這種保險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術而發生的全部費用。
綜合醫療保險是保險公司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一種全麵的醫療費用保險。其費用範圍包括醫療和住院、手術等的一切費用。這種保單的保險費較高,一般都確定一個較低的免賠額連同適當的分擔比例。
(4)特種疾病保險。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給病人帶來的是災難性的費用支付,一般普通家庭難以承受。例如癌症、心髒疾病等。所以,人們通常要求這種保單的保險金額比較大,以足夠支付其產生的各種費用,為保戶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
2.什麼是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亦稱“生命保險”,屬“人身保險”範疇。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繳納約定的保險費後,當被保險人於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齡時,履行給付保險金。
人壽保險可分為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生死兩全保險三種。
(1)死亡保險。定期死亡保險習慣上亦稱為定期壽險,是一種以被保險人在規定期間內發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險人負責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合同。此險為期不長。有時短於1年,大都是保障被保險人短期內擔任一項有可能危及生命的臨時工作,或一定時期內因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而影響投保人的利益。由於定期保險在保險期滿前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費就不再退還,而且定期保險費不包含儲蓄因素,因而定期保險的保險費低於任何一種人壽保險,從而使投保人隻要花費極為低廉的保險費就可以得到較大的保險保障,因而這種保險對負擔能力較低而又需要保障的人最為適宜。
(2)生存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規定期間內生存作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也就是指被保險人自下而上到約定期限時,給付保險金,如在此期間被保險人死亡,則所繳保險費也不退還,將充作所有生存到期滿日為止的人的保險金。這裏包含死亡者已繳而未償還的保險費。
生存保險主要是為了使被保險人到了一定期限後,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以滿足其生活上的需要,一般生存保險大都與其他險種結合辦理,例如生存保險與年金保險結合成為現行的養老保險,生存保險與死亡保險結合成為兩全保險。由於這種結合使人壽保險能滿足多方麵的需要,有助於壽險業務的普及和發展。
(3)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時,均可領取約定保險金的一種保險。這種保險由生存保險同死亡保險合並而成,所以又稱兩全保險。兩全保險並不是將生存保險附保於死亡保險,而是兩者合一,合並考慮生存與死亡因素。因此,兩全保險無論在保險金額中或保險費中,這兩方麵因素都在相互消長。
兩全保險的純保險費中包含著危險保險費與儲蓄保險費,其中危險保險費相對地說在逐年上升。
由於儲蓄保險費的逐年上升使保險費轉為責任準備金的積存部分年年上升,而相對使保險金額中的危險保險金逐年下降,最終到保險期屆滿時危險保險金額達到零。通常在兩全保險中,儲蓄因素遠遠超過危險保險費因素,於是保險人在設計壽險新險種時,為了增加危險保障的比重,就有一種多倍保障養老保險,使死亡給付的保險金可以10倍或多倍於滿期生存給付的保險金,它既保障了人們的害怕早期死亡的危險後果,也為老人們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所以兩全保險是人壽保險中最受歡迎的一個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