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這樣一個常識:煤可以用來發電,但用煤發電時,一噸煤中大部分的能量不能到達電燈,而是耗費在機械和電力運輸上,而真正用來發光的能量不過是總能量的很小一部分。
人也是如此,一個年輕人在剛剛跨入社會的時候,以為自己有著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他相信能利用自己充沛的精力,做出驚人的事業來。他也希望把一切精力都變為促進成功的因素,他為自己年輕感到自豪,以為他的能量不會有用盡的一天,所以在各個地方、各種方麵揮霍自己生命的儲能。
花天酒地、飲食無度、不檢點的生活、奢侈的習慣、工作的不認真等嚴重摧殘、減弱了他的生命儲能。直到最後,他才開始反思過去、開始質問自己:“我生命的儲能所發出的光亮到底在哪裏?難道我的能力竟然不能發出什麼光亮來嗎?”他會驚異地察覺到,他原本有著充分的精力,但竟然連照耀自己的光亮都發不出來,更不用說要照耀他人了。原來可以促成他成功的力量,就像用於發電的煤的能量一樣,已在半路上消耗幹淨了。
一個青年在一夜之間將辛苦積蓄的千百元浪費掉,固然可惜,但如果他把精力消耗幹淨,豈不是更可惜嗎?兩相比較起來,金錢的損失和精力的耗費孰輕孰重?哪樣更有價值呢?
我們都知道,金錢損失以後,還有很多補救的方法。但精力一旦消耗就無法收回,而且隨著精力的消耗,往往還附帶著其他的損失,比如可能敗壞人格,可能會在無形中埋沒一個人生命中最寶貴的東西。
凡是一切足以消耗你生命儲能和精力的活動,都應當設法排除。如果你發現自己遭遇到了不幸和錯誤,那麼你應當設法及時補救和挽回。但在你竭盡全力後,你應該將那件事拋在腦後,不要再多加考慮。千萬不要讓過去的不幸與錯誤再來絆住你前進的腳步。永遠不要允許過去的不幸和應該遺忘的東西再來攪亂你的心境,更不要讓這些東西來消耗你的“生命資本”。
所以,凡是足以損傷你的精力、減弱你生命儲能的事情,你都不應去做。要常常這樣問自己:“在我所做的這件事情中,對我的事業、我的能力,是否有所裨益?能否使我成為更有效率、精力更充沛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