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幾個市場管理員聞訊跑過來,賣肉的指著爸爸說:“這個人是個小偷。”他們把爸爸當做小偷抓了起來,樂宇跟著爸爸被他們押著送進了派出所。賣肉的大叔和管理員在派出所裏指著爸爸的鼻子說他是個小偷。站在窗外的樂宇這時已經從驚嚇中回過神來,他大聲地喊著,擠著推開了人群跑進派出所,他一下子撲在爸爸的身上,大聲叫喊著:“叔叔,阿姨,我爸爸真的不是小偷,我爸爸是個好人。”樂宇這時跪在爸爸的身邊,抱著爸爸的頭委屈得大聲地哭著,樂宇搖著爸爸大聲地喊著:“爸爸,爸爸,你說話呀!你快告訴他們呀,你是個好人啊!”爸爸這時緊緊地閉著被打得青腫起來的眼睛,眼角裏流著淚水,還是一句話也不肯講。
樂宇這時站了起來,轉身又撲通一聲,跪在賣肉大叔的麵前,他滿臉流著淚水委屈地仰著小臉,搖晃著賣肉大叔的雙手,哀求著:“大叔,我求求你了,你就饒了我爸爸吧!我爸爸他真的是個好人呀,大叔你就饒了我爸爸吧!”
派出所裏一下子靜了下來,在場的所有人,無不被樂宇那真誠的舉動而感動著,這時,有人已經開始擦起了眼淚。
一位民警阿姨看著孩子怪可憐的,一把拉起了樂宇,一邊給樂宇擦了擦眼淚,一邊勸著樂宇說:“好孩子不要哭了,能不能告訴阿姨,是怎麼回事?”樂宇一邊哽咽著,一邊哭著把家裏的境遇,告訴了在場所有的人。
賣肉大叔這時跺著腳,萬分愧疚地埋怨著自己:“天呢,這叫什麼事啊?”他走過去攙扶起了樂宇的爸爸,愧疚地對樂宇的爸爸說:“老哥,實在對不起了,老哥,不就是一頓餃子嘛!你等著千萬別走。”說完大踏步地走出派出所。
一會兒的工夫,賣肉大叔拎來一大塊足有十斤重的豬後腿肉,進來就對樂宇和樂宇的爸爸說:“老哥,來,趕緊拿回家給孩子包餃子吃吧。”接著又說;“以後你們家,什麼時候想吃肉了,沒錢也不要緊,我老李全包了。”說完賣肉大叔頭也沒回地走了。
樂宇攙扶著爸爸,步履艱難地,一步一步地回到了家裏。餃子包好了,全家圍著餐桌坐著,爸爸一直低垂著頭,一聲也不吭,全家誰也高興不起來。隻是樂樂不懂事,自己在吃著熱氣騰騰的香氣誘人的餃子。
大年剛剛過去,區委會找到他們的家,送來了很多衣服和三千塊錢。不久,樂宇的媽媽和爸爸都被安排到區政府辦的一個工廠裏上班。
日子漸漸好起來,從樂宇爸爸的臉上經常能看到滿意的笑容。
家不是一棟家居,而是住在房屋裏的一群人。
家是什麼/丁佩璽
在美國洛杉磯,有一個醉漢躺在街頭,警察把他扶起來,一看是當地的一個富翁。當警察說送他回家時,富翁說:“家?我沒有家。”
警察指著遠處的別墅說:“那是什麼?”
“那是我的房子。”富翁說。
在我們這個世界,許多人都認為,家是一間房子或一個庭院。然而,當你或你的親人一旦從那裏搬走,一旦那裏失去了溫馨和親情,你還認為那兒是家嗎?對名人來說,那兒是故居。對一般的百姓來講,隻能說曾在那兒住過,那兒已不再是家了。
家是什麼?1983年,發生在盧旺達的一個真實的故事,也許能給家做一個貼切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