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不要逼別人認錯(1 / 1)

三百多年前意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曾說:“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隻能幫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

一個人在決定是否接受說服時,總是自覺不自覺地衡量自己與對方的熟悉程度和親善程度。所以,不論你采取什麼樣的方式指責別人的錯誤,一個藐視的眼神,一個不滿的腔調,或者是一個不耐煩的手勢,別人都會認為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斷力,打擊了他的自尊心,同時還傷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會接受你的看法還要進行反擊。

不要逼別人認錯。因為人隻要活著,說話或辦事就難免犯下這樣或那樣的錯誤。但人的心理本能是不願意承認錯誤的,因為這畢竟是件不愉快的事情,會傷麵子,讓人臉上掛不住,況且還有可能承擔某種因此而帶來的責任。

我們應該認識到,在許多時候,逼別人認錯是一種不會做人的做法,因為這樣做不僅會激起他的逆反心理,還會在他心中積下怨恨。如果這種事發生得多了,你應該明白“怨恨”會轉化成什麼。

有一位社交專家說:應酬的最高境界,是你絕不使用任何強製手段而使對方照著你的意思去做。對方完全出於自願,比你要別人如何如何的效果要好得多。

既然樂意認錯的人如此之少,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就少和別人爭辯,因為爭辯的目的常常是想顯示別人是錯的。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解決有爭議的問題的方法,是把麵臨爭辯的事情暫時擱下。你可不要小看這個拖延的措施,它可以產生一種意想不到的功效,就是能讓別人有機會去反省自己的錯誤。大多數人在感覺事情未能解決時,總會花點時間來想一想,如果錯誤確屬自己,即使他口頭沒有承認錯誤,但是,隻要他意識到錯了就會糾正的。

有一位英國商人,是某大公司經理。這家公司下麵有很多代理商,常常有代理商寫信向他投訴種種有關代理商與代理商之間的待遇不公平的事,要求公司方麵解釋。他的應付方法是把信塞進一個寫著“待辦”字樣的文件櫃裏。他說:“應該立刻予以答複,但我想起,如果答複就等於和他爭辯,爭辯的結果不外乎是對人說‘你錯了’,這樣不如索性暫時不理。”

事情的最後結果如何?他笑答:“我每隔一段時間把這些‘待辦’的信拿出來看看,又放回文件櫃去,其中大部分的信在我第二次拿來看時,裏麵所談的問題都已成為過去或已無須回答了。”

我們不一定非得聽見別人念念有詞地說:“我錯了,我錯了。”生活中有太多的人想聽到別人認錯,覺得別人說“我錯了”是美妙的音樂。可是,捫心自問一下,當你犯了錯誤之後,你希望別人喋喋不休地談你的過錯嗎?

英國十九世紀政治家斐爾爵士對他的兒子說:“如果可能的話,要比別人聰明,卻不要告訴人家你比他更聰明。”

可是,有些人總是千方百計地試圖證明自己比別人聰明,他們在實在爭辯不過別人的時候,經常於拂袖而去前撂下最後一句話:“等著瞧吧!你會知道誰是誰非的。”

永遠不要說這樣的話!這句話等於說:“我會使你改變看法,我比你更聰明。”一一有誰喜歡聽到“我比你更聰明”?這實際上是一種挑戰,在你還沒有開始證明對方的錯誤之前,他已經準備迎戰了。為什麼要給自己增加困難呢?如果事實真的證明他是錯的,他也會說:“現在這樣的結果是由於時間和條件已經發生了變化。”瞧,他不會說:“事實證明:你是對的,我是錯的。”

一般人都不願改變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因此,要想在生活和工作中使自己更受歡迎,人際關係更融洽,我們就不要去努力證明別人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