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黑板擦一下子就掉在了地上,我轉過頭,像看怪物那樣看著他,而他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走到了我麵前。我看到了他臉上未幹的淚痕。就在我發愣的時候,許思陽居然忽然一下子抱住了我,那麼緊緊的抱著我。我的心馬上劇烈的跳動起來,像要掉出來。
然後許思陽就哭了,很小聲的很隱忍的抽泣,。我很緊張,一動也不敢動,就這樣,像個木頭一樣任他哭泣。
然後,就這樣,我成了許思陽的女朋友。
這在當時簡直是個奇跡,在十六中的所有人看來,尤其是孫思奇,她總是在上課的時候拽我的衣服說:“早知道許思陽的眼光那樣非人類,我就不那麼費盡心思的打扮自己了,直接垃圾堆裏翻兩件出來穿就好了。”
在所有人看來,許思陽看上我,不是眼睛出了毛病就是腦子秀逗了。隻有我自己知道,許思陽不是看上了我,隻是當時在他身邊的人,碰巧是我。
我說了,我是有點小卑鄙的姑娘。
所以,我在一個全班都在操場上體育課的時候,找了個機會溜回了教室,翻看了許思陽的抽屜,我想找到那天他看的那封信。
可惜他的抽屜裏有很多信,相同的地址,都來自一個人——易初雪。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也就是那次在網吧門口親吻許思陽的女孩。所有的信件都是她回複給許思陽的。內容都很短,語氣也很不耐煩,大多是些“好煩的,你怎麼總是像我爸爸那樣囉嗦。”“好拉好拉,我知道了,我下次絕對不吸煙不喝酒不和他們去酒吧玩了。”“發現你好囉嗦的,每次寫信都寫那麼多。”之類的句子。
我隻注意了兩封信。一封信的內容大致如下:“好拉好拉,我已經把你給我的錢賠償給被砍的那個女孩了。你放心,我下次再也不會和人打架了,再說,砍那個賤女人的又不是我,我隻是幫凶拉,幫凶拉,不要總說那麼嚴重,我知道要聽話拉!初雪最乖了,初雪最聽思陽的話了。”我這才明白那天在網吧許思陽為什麼要給易初雪錢。
另封是最近的一封。內容如下:“思陽你知道嗎?我們班轉來了一個好帥好帥的男生哦,我好喜歡他的,他騎機車的樣子好帥的,昨天他帶我去看他們賽車組的比賽了,他好棒的,居然拿了第一,然後他讓我當他女朋友,我答應了。我覺得好浪漫啊!真的好幸福啊!”這封應該就是思陽讓我當他女朋友當天看的那封信。
思陽桌屜裏還有一封他寫的尚未寄出去的信:“初雪,我有了女朋友,她叫蕭明珠,你知道嗎?她笑起來的時候,眼睛會眯成一條細細長長的線,狐狸似的,跟你真的好像哎!”
然後下麵是淩亂的字跡,都是一句話:“可是,初雪,你知道我喜歡你嗎?好喜歡好喜歡你嗎?”很深的筆跡,鋼筆戳破了紙張,以至於紙張的底部幾乎要破爛不堪。我想這封信許思陽一定隻會發出全半部分,他是那麼痛苦埋藏自己的悲傷隻為了別人幸福的善良少年。
更何況,是易初雪的幸福。
易初雪來找我,在人來人往的三十六中門口。
我和許思陽一起剛走出校門,就看到了她。
她依舊很張揚,穿了件花朵簇擁的很民族風的綠色裹胸長裙,中間係了條藤條腰帶,顯出極細的腰。依舊是很高的高跟鞋,很濃的妝,很美。見我和許思陽出來,撲上去一把把我拽了好遠,然後就是狠狠的一巴掌。惡狠狠的:“你誰啊你?”
“我……”我捂著辣紅的臉頰,不知道該怎麼開口,隻怯生生的看著她。
“初雪,你怎麼來了。”思陽問。
“怎麼,我不能來嗎?她就是蕭明珠嗎?”語氣是一貫的蠻橫霸道。
“恩。”許思陽猶豫的看了我一下,點頭。
“什麼女朋友,許思陽,你是我的,怎麼可以去做別人的男朋友,我命令你馬上和她分手。”易初雪馬上竭斯底裏的叫了起來,越來越多放學出校門的同學朝這裏圍觀過來。
“好了,初雪,別鬧了,我們回去說。”許思陽一把捂住易初雪的嘴,拉扯著把她拽上了校門口的一輛的士。連個招呼也沒跟我打,就這樣揚長而去。
隻留我一個,倉皇在原地,像個尷尬的小醜。
許思陽再來上學的時候,沒有跟我說一句話,從我身邊走過,也當做不認識,我的自卑更是促使我不會主動和他說話。我們就這樣分了手,短暫的愛情,很快被人遺忘,除了我。
隻到一個周末,我和媽媽一起在一處很高級的住宅區裏撿飲料瓶,遭到保安的驅趕,我一手扶著因小兒麻痹而留下後遺症腿腳不方便的媽媽,一手抱著剛撿到的還未來的及裝進袋子的一抱飲料瓶,狼狽的朝外走著。一輛黑色私家車從我身邊緩緩劃過。
“蕭明珠。”那麼熟悉的溫軟好聽的嗓音,於我卻如晴日霹雷。是許思陽,正從車窗探出個頭來喊我。我隻看了一眼,便立即回過了頭,拉著我媽媽更是加快了腳步往外趕,許思陽在我身後又喊了幾聲,終於放棄。
沒有人可以理解我此刻的心情,是從沒有過的巨大自卑,要將我洶湧淹沒。
一天後的周一晚自習後,許思陽在教室門口攔住了我,將我拽到了無人的教學樓樓頂天台。
“對不起。”他開口。
我第一次發了怒,聲音很大,像個被激怒的小獸:“你對不起我什麼?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不是同情,是心疼,知道嗎?明珠,你有的時候,真的,很讓人心疼。”許思陽忽然板正了我的肩膀,讓我就那樣直直的望著他,星光璀璨夜空,我看見他的眸子,也像顆閃亮的星,那麼美。
一瞬間的溫暖,忽然的,我卻又懈了氣。推掉了他的手,隻是心疼嗎?那有怎麼樣,隻是心疼而已,隻有心疼。
“我們做一輩子的好朋友好不好?我會一輩子的嗬護你,不讓你再受任何的傷害。”許思陽重又扶正了我的肩膀,信誓旦旦。
我低下頭,推開他,下了樓梯。
淚水流出來,星星看不見。
對不起,許思陽,我其實是那麼貪心的女孩子,雖然我什麼沒有,可是,如果不能得到全部的你,我寧願不要。
更不要,你的同情。
許思陽在初三下學期離開了我們那所學校,因為他在美國的媽媽結束了留學,不用再將他擱到爺爺奶奶家照顧了。他也轉回到了他的母校華師一附中,那麼好的學校,是我一輩子的可望而不可及。思陽,你看,從一開始,我們之間就有那麼那麼多不可逾越的距離,你誤入我的生活,不過王子不小心中了魔法變成了青蛙流落到了民間,可惜我不是公主,易初雪才是,公主再刁蠻,也是公主。
我以為我們之間的交集不過如此,就像擦肩而過的流星,過去了,就過去了。
沒想到可以重新遇到你,在A市冬日車水馬龍人來人往的喧囂街頭。你喊了我,我愣住。
其實我已長成亭亭少女,漆黑的馬尾清爽的吊在腦後,露出漂亮的額頭,精致的眉眼,幹淨的白色羽絨襖,藍色牛仔褲,棕長靴。站在街頭,是種大方的美,那是我高二,經常給些報刊雜誌投稿,得些稿費,全都用在了置辦衣服行頭上。
再沒有人會嘲笑我愛美上體育課還要穿高跟鞋,再沒有。十六歲的蕭明珠有足夠的美貌,足夠的才氣,足夠的自信,以及自以為無堅不摧的強大內心。所以她明媚的朝許思陽笑著:“啊,是許思陽啊!你怎麼又回來了?”
十六歲,我告訴自己,撿破爛家的小孩子,不一定一輩子都是撿破爛的,她也許還會成為一個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