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
從小,我的運氣總是特別的好,不,何止好,簡直就像我是幸運女神的女兒一樣,她一直在我身邊,一路拂照我。
二歲那年,父親被公司炒魷魚,萬般沮喪,抱著我去收拾東西(為什麼要抱我去,我不知道,因為當時太小),總之,老板卻忽然要留下父親,還升職加薪,得到的答案竟是“你的女兒很可愛”。當然,不能讓別的員工知道。從此,我就成了幸運的代名詞。
七歲那年,父親無意丟失公司的一筆巨款,年幼的我找不到父親,最後哭暈在他公司的大門口,醒來時,看到的是父親激動喜悅的臉。原來錢又莫名其妙的找到了。父親更拿我當他的幸運星,天知道,跟我有什麼關係。
十五歲那年,學習成績並不怎麼優秀的我,竟然被全市最好的中學錄取,還有全年獎學金,跌破眾人眼鏡。
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漫無目的的在大街上晃,當我走進全市最大的百貨連鎖商場,立刻響起一陣掌聲。店員羨慕的對我說,我是...什麼...紀年...特等獎....的什麼....幸運顧客,說了一大堆我沒聽懂,我隻知道回家告訴父親來領一輛豪華小轎車。
那輛車有多豪華,我不清楚,我隻知道後來父親把那車賣了大約有二三十萬美金。我家也搬到了一套樓中樓公寓裏。我更成了全家的大功臣。
其實,我隻是一個非常平凡的女孩,相貌平凡,不聰明也不愚蠢,家世平凡,父親是小公司的職員,母親是家庭主婦,也就平常說的那種黃臉婆。
如果,不是那些不凡的幸運,簡直沒有一點特別。
父母是一般的小市民,膚淺而市儈。在我家“發”了之後,常常有很多親戚朋友,奉承陷媚我的父母,他們在人群中氣焰囂張的享受他們的威風,偶爾,虛偽的表示謙遜。
所有的人,隻要知道我幸運的事的人,都對我特別的好。而這種八卦是流通最快的,在他們眼裏,似乎我就是“福星”。這使我無論到哪裏,都成為最具人氣的好同學,好鄰居。我明白大家隻不過是想過的更好一些而已,但抱歉的是,從沒有一個人因我而得到什麼“好處”。
父親常常誇我是他撿到的寶貝,我問他為什麼是說撿到的,他告訴我,我並不是他們親生的孩子。是真?是假?
在家裏,我是公主,父母接受別人的奉承陷媚,又轉而對我陷媚,那樣的態度常常讓我特別不舒服,仿佛我不是他們的女兒,而是他們的“搖錢樹”。
十七歲,我認識了疏哲,他英俊,才華橫溢,是第一個令我動心的男孩子。在我們交往的兩年裏,感情持續升溫。初戀是甜甜的。
除了疏哲,我還有一個青梅竹馬的好朋友,她叫娟娟。從五歲我們成為鄰居起,就一起上學,一起玩耍,一起吃飯,一起考試作弊,一起麵對困難。
娟娟是個美麗,聰慧的女孩,樣樣比我強,除了幸運。她的家境不太好。從小我有的東西,我都會央求父親多買一份送給娟娟,小到文具吃食,大到衣服手機,隻要我有能力,就不會忘記算她一份,我把她當我的親姐姐。
雖然我有很多親友,在我心中真正有分量的除了父母,就是他倆。
對疏哲,我常常不形於外的同情他,他在校園那麼意氣風發,到了社會上確處處碰壁,也許是他不善經營人際關係,也許是他才華太炫遭人妒忌,畢業一年後,終於在父親的現任公司謀得好差事。我真心替他開心。
老天是公平的,沒有人會永遠生活在童話的城堡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