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事業單位應收應付款項管理之我見
投資理財
作者:晏正學
摘要:為了加強行政、企事業單位應收款項的管理,維護單位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本文通過《會計法》及相關財務製度,就加強行政、企事業單位應收款項管理有關問題進行闡述。
關鍵詞:應收應付款項 帳務處理
應收應付款項是事業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中所形成的臨時性暫付暫收等待結算款項,是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的逐步發展,事業單位服務麵越來越廣,其它應收、應付款所占資金的比重也在加大,管好這部分資金、提高這部分資金的的使用效益,就成為會計核算、監督、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內容,下麵結合工作實際談幾點看法。
一、帳務處理不規範
當前,個別單位將一些不應歸到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的資金也一並歸到往來款科目進行核算,例,某市局補助縣某單位工作經費,收到該筆款後收款單位處理為:借:銀行存款,貸:其它應付款。報銷該筆相關支出的時候作,借:其它應付款,貸:銀行存款,從該筆業務來看就隱瞞了地區某局補助的上級補助收入,相應的事業支出也減少了,形成會計資料不真實,不準確。
部分單位通過各種途徑爭取到了一些小項目,其資金走向並不經過國庫,直接到達核算單位帳戶,單位會計將項目資金納入往來款核算,年終也不納入部門決算。例,將專項資金作為其它應付款,收到專款時作,借:銀行存款、貸:其它應付款,報帳支出時作相反分錄,這樣就很難保證專款專用,更反映不出工程的進度,工程完工結轉後無法考證所形成資產的原始價值,資產帳麵價值與其實際成本不符,帳麵形成不了資產,無形中國有資產管理形成漏洞,容易造成流失。
二、沒有按期對其它應付、應收款項進行對賬、清理工作
某些行政事業單位對於其它應收、應付款的管理沒有建立相關製度,明確責任,不及時與相關帳務往來單位和個人的明細科目進行對帳、特別是往來款比較頻繁且複雜的單位,有些應收、應付款幾經交接,第一經手人調離單位,後麵接管的人不了解情況,造成一些專項借款經濟業務完成後未及時到單位報帳,一種情況是發生的經濟業務報銷金額小於借款金額的未及時將差額部份解交到相關帳戶,造成一個人手中有大量的現金,存在挪用現象;另一種情況就是報銷金額大於所借款項的也按全額衝銷借款,這樣就造成了其它應收款貸方有餘額,形成後又不及時的進行處理,造成往來款永遠的掛在帳上。沒有及時對確認無法收回或無法支付的往來款項按程序進行處理。
三、缺乏應有的管理機製
未建立應收款催收、壞賬核銷責任製。事業單位未能像企業那樣建立壞賬準備製度,在財務報告中反映不出應收款的呆、壞賬情況,對應收款中潛在的問題無法作出較為準確的估計,有些單位借出款後無人催收,新官不理舊事,隨著時間的推移使一些應收款變成死賬、呆帳。追究起來,借款的有責任,事後不進行催收也有責任,最終是誰的責任卻難以分清。
形成上述原因一是領導對借出款項審查不嚴格,借款人申請多少批多少,沒有究其原因或數額,隻要帳上有錢,理由相對充分,大筆一揮就形成了應收款項,未對借款的風險作出合理的估計;二是報帳員責任心不強,認為領導批準借出的款項,與自己無關,采取了息事寧人的回避態度,不管不問,領導事又多,對財務監管很少,究竟還有多少應收未收款項不清楚,這樣往來款的管理就脫節了,失去應有的控製。時間長了也就成了損失。這也是國有資產流失的一大漏洞,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四、應收款管理混亂
一些單位借款業務較多,或由於會計和單位領導人變更頻繁,會計資料移交會計局時比較倉促,致使一些往來款發生的時間、具體事項、具體原因,單位財務經辦人員或統管會計解釋不清。應收款項追溯到十幾年前,直到無資料可查,也沒有查清發生往來的真實原因,最終不了了之,這樣就給單位造成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