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因李鴻章患感冒,奕劻一人前往西班牙使館,會見英、美、法、俄、德、意、日、奧、比利時、西班牙、荷蘭十一國公使,接受各國所定的《議和大綱》十二條。這一大綱即是後來《辛醜條約》的雛形,按此實行,中國的基本主權在很大程度上將為各國牢牢控製。但已無力反對的清廷隻得應準,三天後,清廷發諭稱:“所有十二條大綱應即照允。惟其中利害輕重詳細節目,設法婉商磋磨,尚冀稍資補救。”
清廷批準議和大綱後,一場曠日持久的談判也由此開始。李鴻章、奕劻按照清廷旨意與各國“磋磨”,力爭“稍資補救”,然而列強態度強硬,寸步不讓。
在這場漫長而無望的交涉裏,李鴻章的努力隻是徒然損耗著他日益衰竭的精力。
阻礙和談進展的關鍵問題,依然是列強認為清政府對於禍首的懲罰過輕。不得已清廷於1901年2月13日第三次下詔懲辦禍首。次日又下詔,宣稱要“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緊接著,又在2月21日,清廷第四次下詔,對於曾經偏袒過義和團的官員痛下殺手,終於使各國滿意,掃除了簽約的最大障礙。
接著,雙方就賠款問題開始談判。列強按照每個中國人人均一兩的設計,提出了四億五千萬兩的賠款數額,以鹽課、厘金、常關稅、漕折作抵。而且進一步恐嚇清政府,不滿足即不退兵,中國要多付兵費。清廷屈服,於5月表示接受此數。此後,各項談判進展加快,在停止文武科舉考試、懲處地方官員、禁售軍火等問題上,經向列強乞求和討價還價,也相繼成議。
1901年9月7日,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代表在北京簽訂《辛醜條約》,它也成了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額最多,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一件條約。這一次雖未有割地的懲罰,但是該約所規定的駐軍及使館區製度,將中國的心髒部位置於列強的軍事控製之下。至此,清末的不平等條約發展到它的高峰,其後,雖然有些調整、變化,但大的內容和框架已經完全確定。
《辛醜條約》連同自鴉片戰爭以來清政府與列強所簽署的一係列不平等條約,就像一條條鎖鏈組成了一個巨大的網,在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等方麵層層綁定,徹底將中國套牢在半殖民地社會的深淵。
當初,李鴻章離開廣州北上時,前來送行的南海縣令裴景福問到此去前景如何,李鴻章說:“我不能預料,惟有極力磋磨,展緩年份,尚不知做得到否,我能活幾年,當一日和尚撞一天鍾,鍾不鳴了,和尚亦死了。”說完涕出如縻,聽者愴然。
的確,為簽訂和約,李鴻章竭盡了他全部的力氣。自1900年底,他便開始患病,轉年7月,病情加重,已不能視事。9月7日,簽字當天,他不遵醫生囑托,堅持參加簽約。回來後,再一次大口吐血。11月6日,已著殮衣,呼之猶應,不能語。第二天,沙俄公使還趕到李鴻章床前,逼他在中俄交收條約上畫押未逞。
俄使走後,他的老部下周馥見李鴻章“目猶瞠視不暝”,便哭著說:“老夫子有何心思放不下,不忍去耶?公所經手未了事,我輩可以辦了……”李鴻章忽目張口動,欲語淚流。周馥將其眼睛抹上,隨即瞑目。李鴻章帶著無限的憾事黯然而去。
在他去世40天後,梁啟超對其評價道:“李鴻章之外交術,在中國誠為第一流矣,而置之世界,則瞠乎其後也。……以中國今日之國勢,雖才十倍於李鴻章者,其對外之策,固不不得隱忍將就於一時也。此吾所以深為李鴻章憐也。”
如果說《辛醜條約》的空前屈辱及李鴻章的悲涼離世,宣告了舊外交的慘敗與終結的話,那麼亦是從辛醜開始,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也標誌了在內外交困的時代,在李鴻章的經驗教訓裏,近代外交正醞釀著又一次艱難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