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點紀律的嚴格或嚴厲人所共知,而且花樣甚多,令人回味。輕微的違紀隻作記錄,不使用具體處罰措施。對高年級學員來說,一個月中如被記過9次,就意味著失去享受周末的權利。如被記過超過每月的最高限額——13次,則每超過一次就將受罰,至少要在空地上走一個小時,一般要扛著步槍不停地走一小時。
據說,艾森豪威爾到西點不久,就因為他的自由散漫而贏得了“操場上的小雞”的頭銜。原因是艾森豪威爾經常犯錯誤,不得不接受懲罰,像小雞在田間來回走動一樣在操場上來回走步,隻是不如小雞那樣自由罷了。
處罰的手段還有禁閉,分為普通禁閉和特別禁閉。普通禁閉是對正在參加校際運動會的運動員采取的,是用來代替罰走的一種懲罰。受到普通禁閉懲罰的學員在正常享受特權的時間內必須留在自己的寢室裏。特別禁閉用於那些被軍校官員認為犯有特別嚴重過錯的學員,其中包括長時間罰走。對各種過錯可能采取的處罰方式有很多,甚至可以說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門。實施者有臨時確定處罰方式的權力,但不允許過分。實際上,過分的情況時有發生,尤其對低年級學員。
為具體說明問題,我們選取西點軍校特別命令上列出的幾個處罰例子,以窺學員規範的嚴格性,也可從另一個角度認識學員責任感是如何形成的。下麵的例子,我們刪除了具體的人名。
錯誤:從事營利活動。1971年2月2日,趁值班之機在營區內販賣烤鍋餅,以圖謀利。處罰:記過20次,懲罰44次,並禁閉2個月。
錯誤:公開顯露感情。1971年1月20日17時45分,犯錯誤人讓青年婦女在大禮堂裏親吻他。處罰:記過10次,懲罰14次。
錯誤:態度凶暴不恭。1971年1月17日10時55分,在教室裏,當衛兵要求他讓出軍官的座位時表現出好鬥態度。處罰:記過15次,懲罰20次。
錯誤:是非不分。1971年2月7日,未經批準離開教室隊列並在教室裏不扣衣領,以較高的聲調談話,造成紛擾,行為不恭。處罰:記過25次,懲罰66次,並禁閉3個月。
錯誤:故意不遵守總規定。1971年3月12日,著製服時手腕上佩戴愛情珠子。處罰:記過10次,懲罰14次。
錯誤:有辱學員名譽。1970年12月29日,著製服在新澤西收稅高速公路上搭乘他人便車,同時衣冠不整,鞋子肮髒,頭發過長,從而加大了錯誤的嚴重程度。處罰:記過20次,懲罰44次,禁閉2個月,並降為學員二等兵。
正如小心謹慎的學員們必須遵守的規章製度是沒完沒了的一樣,發布上述處分的特別命令也是沒完沒了的。警鍾長鳴,紅燈頻閃,每個學員都在緊張的氣氛中完成學業。如若不然,想對抗規章的權威,結果便十分不妙。即使不被開除學籍,也要帶著許多包袱走向工作和生活。
有位學員膽子很大,硬要表現與眾不同。大概在1968年,他對軍校強迫學員參加禮拜提出疑問,盡管提問題的方式完全合法,但他忽視警告,受到提交軍法審判的威脅,同時也有人提出不予畢業問題。他的寢室還遭到非法搜查並沒收了一些私人書籍和信件。
這名學員向檢察長提出申訴,騷擾才告終止。但是,處罰並沒有減輕,這名學員在3周內走了80小時,其中接連6天扛槍連續走6小時。為此他的右髖部得了慢性病,醫生說別的器官可能也受到損傷。如果在罰走期間去看醫生,情況會更糟。處罰不會因為醫生關於傷痛的結論而減輕。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處罰項目,正常的休假將被取消;即使宣布畢業也要留下來,直到服完懲罰為止。對前麵那位學員的最後打擊,是當時的校長塞繆爾·科斯特少將發出的。並且,問題的包袱還被背到了部隊,影響了這位學員正常的發展和晉升。部隊根據軍校意見,開始是推遲任命具體職務,後來是推遲正常的晉升中尉的時間。無奈,這位學員以少尉軍銜憤然退職。但西點的原則繼續運行,合格軍官的準則任何人不可動搖。
從一般意義上說,西點的做法未免苛刻,未免不近人情,未免不可理喻,但西點的“金字招牌”,沾不得一點汙跡。每個西點人都必須以發揚光大西點精神為己任。如果在軍校學習期間不能牢固樹立這種觀念,開始軍事生活後就缺乏堅定的理性基礎,就很難成為對部屬、對軍隊乃至對國家負責的軍人。
一個團結協作、富有戰鬥力和進取心的團隊,必定是一個有紀律的團隊。同樣,一個積極主動、忠誠敬業的員工,也必定是一個具有強烈紀律觀念的員工。可以說,紀律永遠是忠誠、敬業、創造力和團隊精神的基礎。對企業而言,沒有紀律,便沒有了一切。
還是來看看偉大的巴頓將軍的例子吧。喬治·福蒂在《喬治·巴頓的集團軍》中寫道:“1943年3月6日,巴頓臨危受命為第二軍軍長。他帶著嚴格的鐵的紀律驅趕第二軍就像‘摩西從阿拉特山上下來’一樣。他開著汽車轉到各個部隊,深入營區。每到一個部隊都要訓話,諸如領帶、護腿、鋼盔和隨身武器及每天刮胡子之類的細則都要嚴格執行,巴頓由此可能成為美國曆史上最不受歡迎的指揮官。但是第二軍發生了變化,它不由自主地變成了一支頑強、具有榮譽感和戰鬥力的部隊……”